自然阅读网 > 都市小说 > 逃婚后嫁给大佬[年代] > 6、三好姑娘
    叶婉宁快步往厨房走去,一边走一边问,“宋阿姨,发生了什么事?”

    宋雪梅急道,“没事,没事,哎,婉宁丫头你别进来。”

    可惜,她说的时候已经晚了,叶婉宁一进厨房,就看见黑色的木耳在油锅里翻滚,就跟放鞭炮似的,噼里啪啦炸个不停,每炸一次,就要溅出不少的油星子。

    雪白的墙上沾上了大块的褐色油污,还有一些木耳和红萝卜、绿色的莴笋散落在灶台和地上。

    真是好一副生动的场面,不知道的还以为厨房里的蔬菜打架呢。

    宋雪梅推着叶婉宁往厨房外边走,讪笑道,“这纯属意外,意外嗷,婉宁丫头你什么也没看见,去客厅等等,饭菜马上就好。”

    叶婉宁乐了,止住了宋雪梅推她的动作,撸起袖子,“宋阿姨,还是我来吧。”

    叶婉宁的厨房功夫可比宋雪梅厉害多了,先不说她在现代吃的就是这碗饭,就连原身,因为经常给家里做饭的缘故,也是做菜的一把好手。

    叶婉宁看了看菜板上的食材,估计宋雪梅是想做莴笋木耳炒胡萝卜。

    她拿起莴笋,快速削去皮,只留下嫩绿色的莴笋芯,然后用菜刀切成条状,每一根莴笋都是相同粗细。

    宋雪梅看得目不转睛,咋舌道,“婉宁丫头,你这刀工可以啊。”

    叶婉宁笑笑,“熟能生巧罢了。”

    红萝卜也用相同的法子处理好,放在一旁的白瓷碗里备用。

    然后就剩下木耳了,这也是害宋雪梅炸锅的罪魁祸首。

    看到叶婉宁拿起木耳,宋雪梅忍不住道,“你小心点,这玩意会爆炸。”

    叶婉宁乐了,道,“宋阿姨,木耳是不会爆炸的。”

    她拿起木耳仔细瞧了瞧,“你这木耳应该没完全泡发好,木耳里的水分跟油接触,所以才炸的锅。”

    “没泡好啊?”宋雪梅道,“我看它都涨了一圈了,还以为它泡好了哩。”

    叶婉宁:“泡好的木耳应该是黑褐色带点透明的,这木耳还是黑色的,肯定没泡好。”

    所幸第一回炒的时候,宋雪梅没放太多木耳进锅里,现在泡木耳的碗里还有一些木耳,瞧着十分膨胀饱满,应该是泡好了。

    叶婉宁往锅里倒入水,等水开了,放入撕成小块的木耳,等木耳焯熟了,再捞起来放到碗里备用。

    然后往油锅里放入蒜末爆香,再放入切好的莴笋和红萝卜,翻炒了几下,等温度降的差不多了,再倒入木耳。

    木耳一入锅,宋雪梅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

    可木耳非但没有炸锅,锅里反而飘出一股馋人的香气。

    宋雪梅奇了,“嘿,婉宁丫头,你这是咋弄的,怎么你炒木耳就不炸锅。”

    “其实想让木耳不炸锅,主要就是两步,一是要完全泡发,二是炒的时候不要用大火,等油温降下来了再放木耳。”叶婉宁言简意赅地道。

    有她露的这一手,宋雪梅对把厨房交给她,一百个放心。

    也不在一旁看着了,就在客厅摆好碗筷,收拾收拾等着吃了。

    这一等不得了,厨房里传来一阵又一阵的香气。

    宋雪梅忍不住吸了吸鼻子,心里很是疑惑,就她买的那些菜,能做出味道这么香的饭菜?

    不一会,桌上就摆了三菜一汤,清蒸鱼、菠萝炒大肠、莴笋木耳炒胡萝卜外加一锅西红柿鸡蛋汤。

    宋雪梅夹了一块大肠放进嘴里,这大肠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吃起来脆脆的,因为和菠萝一起炒过,还带着一股子独特的酸甜滋味,十分下饭。

    宋雪梅一连吃了好几块大肠,简直停不下来。

    叶婉宁夹了一块鱼肉放到宋雪梅碗里,“阿姨,别光吃菠萝炒大肠,试试这鱼。”

    宋雪梅将鱼送进嘴里,叶婉宁夹给她的是鱼鳃盖后面有些弧度的肉,也叫月牙肉,是鱼身上最嫩的部位,清蒸的做法保留了鱼最大的鲜味,鱼肉轻轻一抿几乎化掉,好吃得能连舌头一块咽下去。

    宋雪梅都快哭出来了,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饭菜,“这也太好吃了。”

    叶婉宁乐了,“阿姨你夸得我脸都红了。”

    宋雪梅道,“就你这厨艺,我夸一百句都不够。”

    菠萝炒大肠和西红柿鸡蛋汤都是开胃的,特别适合夏天的时候吃,饭吃到最后,盘子里只剩下一点菜汁。

    宋雪梅还不尽兴,将菠萝炒大肠酸酸甜甜的汤汁浇到饭上,吃了个干干净净,碗底都能反光了。

    吃饱喝足,宋雪梅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瘫坐在椅子上,“吃完这顿饭,估计我又得胖好几斤了。”

    这顿饭叶婉宁吃的也很满意,在叶家的时候,只有过年才能看得见肉,做菜更是缺油少料,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宋雪梅突然打起精神,坐直起来,“婉宁丫头,你这厨艺跟谁学的啊,不夸张的说,出去外面开饭店都成了。”肯定客似云来。

    叶婉宁顿了顿,“就是做得多了,熟练了而已。”

    宋雪梅也没多想,她想起叶婉宁说过,她在家的时候,家里的饭菜都是她做的,许就是这个原因,锻炼出了叶婉宁一身的好厨艺。

    叶婉宁岔开话题,“今儿个的饭菜做的好吃,不光是因为我厨艺好的缘故,阿姨你给的食材,也占了很大的功劳。”

    “我?”宋雪梅指了指自个,一脸诧异。

    叶婉宁:“就说那道菠萝炒大肠,要不是有阿姨你给的菠萝干泡发后再和大肠一起炒,肯定做不出那独特的酸甜滋味。”

    “你说那个菠萝干啊。”宋雪梅道,“那也是我儿子寄来的,他当兵那地方,专门盛产海鲜和水果。”

    叶婉宁来了兴致,多问了几句,在宋雪梅的解释下才明白,原来宋雪梅的儿子霍骁当兵的地方在海浪岛。

    海浪岛在后世可是著名的旅游胜地,碧海蓝天,一望无际的沙滩,不知道吸引了多少游客。

    在这个年代,海浪岛也不像大家所传言的那样,是个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流放之地,那里每天都要从海里捕捞上不少海鲜,等手臂长的大青龙,比碗都大的海胆,肥嘟嘟的海参,吃都吃不完。

    水果资源更是丰富,城里难得一见的芒果、火龙果,还有闻所未闻的菠萝蜜、红毛丹,在海浪岛遍地都是,果树上的果实掉在地上都没人捡。

    叶婉宁听得很是向往,一脸惋惜。

    要是去了海浪岛,哪还用过像现在这样缺衣少食的生活,想吃海鲜了就下海抓,想吃水果了就爬树上摘,多美好的日子啊。

    宋雪梅看着叶婉宁,也是一脸惋惜。

    多好的姑娘啊,人品好,厨艺好,性子也好,大方爽利又不贪财,简直是三好姑娘。

    而且人还很勤快,宋雪梅刚才特意去厨房看了,叶婉宁做菜的时候,还顺手把她弄脏的那一块地都给收拾干净了。

    是个眼里有活,会过日子的人。

    除了长得不如城里的姑娘洋气,没啥缺点了。

    可宋雪梅恰恰不是看中长相的人,她见多了那种表里不一的人,有的人外表长得好看,内里却是刁滑奸诈,谎话连篇,当着人是一套,背着人又是一套。

    这样的姑娘,错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地啦!

    宋雪梅看着叶婉宁的眼神,就像看着香饽饽。

    她忍不住想,这么好的姑娘,要是给自己做媳妇该有多好呀。

    念头刚升起,宋雪梅就被自己吓了一跳。

    她赶紧将这念头甩出脑海,多冒昧啊。

    可这念头就像跷跷板一样,按下这头,那头又翘起来了。

    宋雪梅越想越觉得叶婉宁跟自己儿子般配,就说她那手出神入化的厨艺,宋雪梅一看就想起自己远在海浪岛,厨艺跟自己一脉相承,而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傻儿子,简直形成了鲜明对比。

    要不是一日三餐可以在部队食堂吃,靠自己做饭,傻儿子早都饿死啦!

    要是叶婉宁成了自己媳妇,去了海浪岛随军,还怕傻儿子过得不好嘛,然后再一年生两,两年抱三……

    再说了,媳妇也是半个女儿嘛。

    婉宁丫头当了自己的媳妇,岂不是圆了她的女儿梦。

    宋雪梅心底畅想的都快乐开花了,面上却是不露声色,只是漾出一个甜得出蜜的笑容,“婉宁丫头,你看,天色也不早了,今晚就住这儿吧。”

    叶婉宁才反应过来,她跟宋阿姨聊得太投机了,一时没注意时间,现在都已经快到十点钟了。

    十点钟已经算是很晚了,叶婉宁可不想用自己的小身板去试试这年头的世道太不太平,于是从善如流地答应下来。

    宋雪梅简直眉开眼笑,喜滋滋地哼着小曲将床铺好。

    她想了想,又从箱子底翻出了一个木头相框,用袖口擦了擦上面的灰尘,摆在床头。

    木头相框里夹着一张照片,照片上的男人五官线条分明,鼻梁高挺,浓密的剑眉稍稍向上扬起,穿着一身74式海军服,上身是白色的开襟式衬衣,下身是深蓝色裤子,两肩张开,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隔着照片都能看出他那气场全开的自信气息。

    宋雪梅反复看了几遍照片和相框摆放的位置,才招呼叶婉宁进来,“婉宁丫头,你今晚就睡我儿子的房间吧,我都打扫过一遍了,被套枕头都是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