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阅读网 > 都市小说 > 临时同居 > 18、第 18 章
    他声如蚊呐,尴尬得手指脚趾同时开工建筑,恨不得抠出条隧道钻进去。

    一辈子很快的,忍忍就过去了。

    程识脸皮薄,各种意义上的薄。稍微一激动就血液流动加速,别人红个脸是淡淡的两抹,他红个脸是真材实料火烧云附体,连眼皮都浮着热腾腾的绯色。任明尧从学生时代看到现在,回回都担心他会缺氧厥过去。

    这有什么可害羞的。

    对于程识的电脑屏幕上出现了半个屁股这件事,任明尧的反应比想象中平静许多。

    是个男人都有这种时候,大半夜的看个片放松一下又不犯法。虽然跑到客厅里来看是不太寻常……但想想孩子还在屋里,万一半夜醒了撞见对幼小的心灵显然是种不妙的冲击。于是也可以理解了。

    任明尧想被自己撞见总比被程晓君撞见强,于是面不改色地移开视线,去冰箱前拿椰子水,“喝么?”

    他顺手拿出一罐冰牛奶往后抛。不远不近的距离,程识伸伸胳膊就能碰到,可愣是没接着,咣当一声掉地上还差点砸了脚。

    “……没事吧。”

    怎么反应这么大,任明尧刚想走过来看个究竟,他却后退挡住电脑屏幕,一连声地拒绝,“没事没事,我困傻了,你快去睡觉不用管我,快去啊!快。”

    “……”

    再不走他分分钟要过来撵人了。

    任明尧不得不回到卧室,在他的监督下把房门关严实,口头保证今晚不随便出来乱晃。

    他这才放心,回到桌边拿起冰牛奶贴在滚烫的脸颊上,物理降温的同时醒神效果一流,刚才怎么赶都赶不走的困意一丁点都不剩了。

    他没任明尧那么强大的心态,动作粗鲁地合上电脑,屏幕都嫌烫手。

    人生怎么会落到这一步田地!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挫败地趴在桌上,额头抵着桌面连磕了几下,脑子里还全是刚才的社死场面,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回放。

    那句急不择言的辩白尤其不该。他怎么还是一着急就乱说话?幸亏任明尧没听清。

    没听清更好。

    就当成他是深夜发情洗手涉/黄好了。总比被发现是个黄色生产者要强上那么一点。

    叹完气,程识直起身,重新打开电脑,看着屏幕上暂停的这一帧画面,心里庆幸还好只有个翘臀,背对着镜头没有明显的性征,看不出男女。

    否则任明尧发现了他在涉乱七八糟的黄,再联想到那些令人反感的,乱七八糟的事,那他曾经有过的龌龊心思离被发现也不远了。

    住得这么近真是太危险了!

    他越来越无法理解自己当初头脑一热就跟着任明尧回来是怎样的行为,泄愤般拿起笔,把看不顺眼的图层全擦了个干净。

    程识作品的题材都偏小众。当初给其他老师勾线无法选择漫画内容和性向,女性主角色画了不少。后来开始独立创作剧情,就按照自己的偏好,细腻地刻画两个男主角。

    就觉得,既然都已经在做这些上不得台面的东西了,干嘛不更放飞自我一点呢。自己画得开心了,看漫画的人也能从中感受到创作者的诚意。

    他很喜欢自己的工作,但潜意识里总还是觉得,这是不能拿到明面上来大方示人的内容。甚至有过再开一个小号的想法,专门画清水的剧情,有朝一日能拥有自己的作品出版实物的可能性才更大一些,否则以他画的尺度,在国内要删减好些部分才能过审。

    可从创作者的角度看,这些深入的身体交流又相当重要,对角色的发展变化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强行删去会使剧情前后衔接变得不自然……

    想这些干嘛呢。到猴年马月才能实现的事。

    程识抬笔敲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回过神来,还是老老实实画画,先解决眼下的问题更实际。

    不提那些复杂的心理活动,只从物质条件上看,跟任明尧一起住其实挺舒适的,但他还是想有一个自己的家。

    一个完全属于他,接纳他,无论何时都不必担心会被赶出去的地方。即使小一点偏一点也无所谓,只要是他的就好了。

    也会是小君的。到时候就单独做一个儿童房,里面放小床和整箱的玩具……

    凭着给自家宝贝挣奶粉钱的动力,程识顽强地撑过了半夜,天亮时终于完稿,累得趴在电脑上一动不动,休息了一阵子才去做早饭。

    任明尧没起来吃早饭。照顾完早起的程晓君,他回自己房间想稍微躺一会儿,没想到一睡着上午就过去了,被程晓君拉耳朵才勉强醒过来。

    醒时将近一点,正常这时候午饭都已经吃完了。程识迷迷糊糊地看手机,确认时间后心里一惊,揉了把脸急急忙忙地出去。

    任明尧正站在厨房,头发乱糟糟地蓬着,叼着早餐吃剩的吐司片挑果酱。

    他涂果酱总是厚厚一层,吃得很快,每次买就四种口味全入,草莓蓝莓橙子巧克力各买一罐。每天换着吃不重样,偶尔还双拼搞个夹心。

    今天他起得也晚,看起来没什么吃出花样的兴致,随便拿了罐蓝莓果酱坐在餐桌边拧开,嗓音里带着低哑的起床气,“早。”

    “……早。”

    程识快速地瞥了眼餐桌掌握情况,走进厨房配餐,冰箱里现成的培根片和早餐肉拿出来煎熟,再加一只煎蛋。他从原来的家里把咖啡机带来了,现磨咖啡还利落地打了奶泡,从咖啡豆到满杯香浓端出来也就几分钟的事。

    这期间任明尧一片吐司都没吃完。刚睡醒嗓子发干,每一口咽下去都费力,湿润甜蜜的果酱也没能缓和不适。眼巴巴看着他端出咖啡放在桌上,凑过去啜了一口,眼神才终于有了焦距。

    然后又说了一遍:“早。”

    “……”

    有种重新开机的既视感。

    程识见怪不怪,洗净几只小番茄对半切开一并装盘,端出临时凑合的简餐,“我今天补觉睡过头了,还没做午饭。凑合先吃一点。”

    “唔。”任明尧一口吞了大半只煎蛋,游离在身体上空的魂魄缓缓归位,“你昨天也通宵?”

    程识从没在上午补过觉。不过昨天半夜在客厅碰头时就已经很晚了,想来是把他赶回卧室后又继续加班。

    “嗯。明天要回老家扫墓,先把手头要紧的工作都提前做好了再走比较安心。”

    回答时手上动作不停,程识熟练地冲好奶粉往腿边一递。任明尧这才发现,那小孩儿跟屁虫似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跑进厨房又偎在他身边。

    他像个尽职尽责地饲养员,喂完大的又喂小的,喂完小的又继续煎蛋,“还要吗?”

    任明尧说不用。一直等照顾好所有人,他才终于坐下吃东西,笑着摇头,“上了年纪熬不动了。以前追番连着通宵还能肝画的,现在十二点之前不睡觉都觉得不够养生。”

    “那些是什么?”任明尧指了指厨房。他刚才又从冰箱里拿了不少食材出来。

    “你明天的三餐啊。”程识说,“下午我做好了放冰箱里。明天你吃的时候用微波炉热……你还记得怎么用微波炉吧?”

    记得是记得。

    他看起来已经很累了,皮肤底色苍白,浮起的黑眼圈就格外明显。任明尧没想过自己随便一句话会给他增添这么多负担,“别做了。吃完接着去睡,明天我点外卖。”

    “没关系。其实偶尔熬一次夜还好,我已经补了一觉,今晚早点睡就行了。”程识温和道,“再说食材都买了,再放两天会不新鲜的。”

    “那你就在旁边看着,我来。”

    “啊。”程识意外地问,“你会做饭?”

    “不会。”他理直气壮地说。“没事,反正是我自己吃。”

    “……”

    还挺有道理。

    即使亲自监督指导,让他做饭程识还是不放心。不过有人搭把手是轻松些,程识把洗切之类不用开火的活交给他,反正是自己吃,食材洗干净就行,也不用在意刀功好坏。

    前半段不用动手,程识就站旁边看着。任明尧洗菜的姿势一看就是生手,洗完一样还有一样,洗得开始心生疑问,“你不是说就走一天吗?”

    “是一天啊。一天要吃三顿饭呢,再加上今天晚上要吃的。反正都下手了,干脆一起做完。”

    他拿胡萝卜逗孩子,闻言笑道,“而且蔬菜里水分多,要多放一点。看着这么一大把青菜,其实炒出来只有一小盘。”

    “我刚开始做饭的时候也很惊讶,丢一把青菜下去看着大半个锅都被占满了,谁知道越炒越少,最后只有一铲的量。”

    任明尧嗯了一声,垂着眼不经意地问,“你什么时候学的做饭?”

    “好多年前啊,一开始自己住的时候……”

    他顿了顿,话势有微妙的转移,“也没有特意学过,就是自己乱做,做着做着就能吃了。反正比你强点吧。”

    “是比我强。”

    洗完的蔬菜沥干水分,放上案板。任明尧刚拿起刀,余光里瞥见他护着程晓君往外退了几步:“……”

    “来小君。”程识一本正经道,“我们站远点给任叔叔加油。”

    “……”

    “任叔叔,切菜的时候最好用两只手哦。左手不好好按着的话,蔬菜都会逃掉。”

    “……”

    他在那边捏着嗓子奶声奶气地说话,任明尧注意力完全没法儿放到案板上,手忙脚乱地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真的不会做家务。

    程识见不得他把厨房搞得乱七八糟,旁观了一会儿实在忍不住,叫他出去陪程晓君玩,利落地收拾了残局,又接着往下做。

    帮了个倒忙。任明尧被赶出厨房没有半句话可以反驳,看他手起刀落姿势干净漂亮,有条不紊地备料,在厨房里运筹帷幄的样子赏心悦目,居然看得入神。

    直到热油开始冒烟,程识提醒他再带程晓君往后退远一点,连叫了两声他才回过神来,“……好。”

    食材备好,接下来火候就是决定一道菜好不好吃最重要的因素。

    程识做菜时的专心程度不亚于画画,尤其住在这里以后,给自己做菜和给任明尧做菜的感觉又有大大的不同。

    那天半夜在医院里遇到他挂吊瓶,就知道他总是昼夜颠倒地工作很伤身体。最近他剧本会总在上午,难得会起来吃早餐,趁机调整成健康的作息再好不过了。

    调整作息最好的方法,就是按时按点地吃饭。吃好一点。

    程识知道他为什么不想点外卖。再好吃的外卖也会平衡大众的口味,但在家里吃到的饭菜,却全都是有意迎合私人口味的量体定制。

    任明尧喜欢吃甜,他会炒漂亮的糖色。不爱吃蛋黄,他煎的蛋都是空心的。咖啡里加奶加糖加冰各多少量,他都记在心里。

    再早一些,任明尧喜欢坐靠门口的座位,打球的位置是小前锋,抢篮板时惯用手的小动作是什么,喜欢喝哪个牌子的矿泉水,凡是能看到的一切,他都记在心里。

    只不过任明尧不知道,才以为他做饭本来就是这么好吃。以为他真的每天放学都会顺路经过球场,以为他们喜欢喝同一个牌子的矿泉水。

    任明尧不知道的程识,一退就是一万步是真的。

    一上心就万分用心,也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