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阅读网 > 都市小说 > 大小姐好凶[七零] > 3、丧明
    当!当!当!当……

    小卖部挂着的老式壁钟敲了八下。

    外面来了辆小汽车,汽车门打开,下来两个飞仔,朝着小卖部走来。

    走在前面的是鬼仔,他垂头丧气,没什么精神,后面跟着一个胖子,在喋喋不休地说话。

    胖子问:“哎,你说那个女的丑到没人有,究竟有多丑?有没有棍姐丑?”

    “棍姐?比棍姐丑多了。”

    “又丑又恶,那岂不是母夜叉?”

    “就是个母夜叉!”鬼仔走进店铺,他扫了眼坐在角落看报纸的人,也没在意,随即对老板说:“这些面包全部要了,再给我一包白箭!”

    胖子也看向老板:“我也要一包白箭。从今晚开始,整个红沙湾都是我们丧明哥说了算,老板你识做啦!”

    见古惑仔摆明了打劫,老板尴尬笑了笑,这些社团每个月都来收保护费,他哪里知道谁是老大,他只认识收钱的小喽啰。

    “我月头给钱了喔!”

    心神未定的鬼仔不想惹麻烦,他掏钱出来:“老板你别理他,总共多少钱?你快点,我老大在车上等着呢。”

    胖子拍了拍鬼仔:“请我抽烟?干什么?发达了?哎,你枪丢了,不用赔钱?”

    鬼仔:“丧明哥刚拿下地盘,巴闭死得那么惨,田叔那边怎么交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巴闭是母夜叉杀的,又不关你事,你放心好了。”

    鬼仔心虚的是,他协助“母夜叉”把巴闭引诱到渔船上杀的。他不能说实话。

    “骨钉哥肯定会在丧明哥面前保你的。”胖子打开白箭香烟,抽出一支,点上后把打火机扔给鬼仔。

    却见鬼仔整个人愣住,他循着鬼仔的目光往外看去——

    门口又来了一辆车。

    胖子双眼放光:“好像是丧明哥的车!”

    跟他们同坐一辆车来的骨钉,从车上下来,亲自跑过去给丧明打开了车门。

    丧明从车上下来后,骨钉在给他点烟说话,似乎是汇报情况。

    鬼仔紧张地咽了咽喉咙,晚一点他要在丧明和田叔面前把事情经过复述一遍,他从来没机会在丧明面前说话,现在让他编谎言骗这些老江湖,说不紧张是假的。

    坐在角落的梁可风听见丧明的名字,也紧张起来。

    丧明本名叫秦启明,刚出道的时候,因为长得帅,花名叫靓仔明,后因其手段凶残,让敌人闻风丧胆,所以外号慢慢变成了丧明。

    丧明是港城三大黑/\帮之一“万安社团”龙头老大的得力干将,他最终杀出重围,继承了梁大龙的阿公之位,在书中是出了名的心黑手辣!

    梁可风侧目往外看,只见秦启明穿着灰色风衣,抽着烟,看起来也就二十七八的模样,比她想象的年轻。

    青烟从猩红的火光中袅袅升起,秦启明鼻梁高挺,五官周正,在社团众人中属于俊朗有型的,无愧他“靓仔明”的称号,他听着属下汇报情况,微微皱着眉头没说话。

    秦启明身后站着三四个身形彪悍之人,这战斗力,可不是鬼仔跟粉肠之流可比拟的。

    梁可风没有信心在头部受重伤的情况下,跟这么多人对打。

    她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计程车突然来了。

    果然,担心哪样来哪样。

    外面又传来汽车声,她瞄见一辆红色计程车停在了最外面!

    嘀嘀!嘀嘀嘀!

    计程车司机按响了喇叭,提醒乘客。

    “姑娘仔,的士来了!”小卖部老板装好一大袋的面包,边计算价钱边喊:“靓女!”

    众人眼神齐刷刷朝角落看过来!

    这个时候,避无可避,别无他选的梁可风只能赌鬼仔不敢当众指认她。

    毕竟指认了她,鬼仔必定要推翻之前跟粉肠他们串供好的供词,对他自己也是有害无益的。

    梁可风压了压帽子,确保包扎伤口的绷带不会露出来,她慢慢收起报纸,眼神快速瞄了鬼仔一眼,嘴角带着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意。

    鬼仔悬着的心,嘭嘭跳跃而起!

    他老昧啊!

    怎么在这里又遇见这个女人!

    她瞄他那一眼是警告的意思?!

    不用警告,给他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

    胖子以前没见过这么标致的美女,不由得眼冒精光,他小声惊叹:“哇哦,好鬼靓啊!”

    梁可风对老板点了点头,礼貌道:“多谢老板。”

    随后朝门外走去,越过鬼仔的时候,她再瞥了对方一眼,鬼仔心虚地低下了头。

    这抹心虚,让她心底淡定了一些。

    刚走到门外,忽然一阵风吹来,梁可风伸手扶住帽子,她没正眼看路边站着的人,只径自朝计程车快步走去。

    这个时间点,这个地方,出现一个这么美的姑娘,多少有些不寻常。

    众人目光都投射过去,秦启明也不例外。

    他盯着女人上下扫了一眼,衣着打扮普通里透着怪异,关键是,过分美丽的脸庞竟带着几分的病态。

    “姑娘!等一下!”

    “姑娘!”

    在别人连叫两声之后,梁可风不可能再当做没听见,她顿住脚步,一只手悄无声息地按住了裤兜里的枪,同时假装满脸茫然地回过头去。

    只见秦启明旁边的骨钉往回走了几步,弯腰从地上捡起了什么。

    是钱。

    刚才她从衣兜里伸手出来按住帽子的时候,不小心把兜里的部分纸币也带出来,掉地上了。

    骨钉走过来把捡到的钱递给梁可风:“你的钱掉了。”

    “谢谢。”

    梁可风接过钱,余光瞥见丧明正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自己,她转身欲走。

    骨钉问:“姑娘那么晚一个人在红沙湾做什么呢?”

    “有事吗?”梁可风没正面回答,眼神里有普通女子的彷徨无措。

    秦启明已经走前来,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梁可风。

    眼前姑娘虽美,但脸色苍白,嘴唇几无血色,头上还戴着一顶明显是在这个小卖部买的沙滩帽,浑身上下透着两个字:诡秘。

    梁可风抬眼看向丧明,此人看上去极为斯文,他双目如炬,威迫感十足,这不是她一个眼神,三两句恐吓就能拿捏的主。

    关键是,他在盯着她的帽子。

    如果他强行摘下她的帽子,发现她头上的伤口,会怎样?

    只有伤口倒也还好,可她身上还有鬼仔和粉肠丢失的枪。

    骨钉也看出了不妥,他厉声道:“把帽子摘了!”

    间谍生涯多年,梁可风什么大场面没见过,此时她面前只有两条路可走……

    在镇定和慌张之间,她选择了后者。

    “求你……求你们不要举报我……”她声音颤抖而卑微,还带着几分恳切。

    秦启明看着女子那双黑黢黢的眼睛,渐渐噙满泪花,恍若秋水,有害怕,有恐惧,还有我见犹怜。

    “我好不容易才偷渡来的……我不想回去……”

    她手背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心底已经想了四五个备选计划,最直接有效的方法便是,挟持丧明。

    尚不知道对面女子已经在打自己主意的秦启明弹了弹烟灰,问她:“就你一个人?”

    梁可风怯生生地说:“刚才太乱,跟亲戚走散了。”

    秦启明重复了一遍:“亲戚?”

    “嗯。”她声音低低地应着,如果他走前来揭开她的帽子,她正好可以就势拔枪挟持他。

    嘀嘀!嘀嘀!

    计程车再次催促,司机从车窗上探头出来:“喂!还走不走啊?我打表了!”

    还在戏中的梁可风,小心翼翼地瞥了眼丧明,见对方没有阻拦的意思,她后退两步,急急朝计程车走去。

    上车后,梁可风快速报了地址,计程车起步,的士司机嘟嘟囔囔抱怨:“麻鬼烦!赚钱艰难啊,要上车还在那里痴痴缠缠拖拖拉拉,浪费大家时间。”

    透过车窗,梁可风看见骨钉在跟丧明说话,她会读唇语,从对方口型可知,骨钉在说:“那个女的脸色不对,头部应该受了伤。”

    隔着老远,丧明依然盯着车内的梁可风,他说:“她手上有枪,只要她不是越南帮的人,让她走。我们今晚最重要的是把红沙湾地盘做实,让高佬强永无翻身机会。”

    秦启明说话的时候,还微笑地朝梁可风挥了挥手。

    既然被看穿了,梁可风也坦荡地粲然一笑,并用口型对他说:“goodluck!小心点。”

    如果刚才丧明不放她走,她必挟持他,到时候谁要受点伤,那都是说不准的事。

    所以,算他运气好,也算她命大。

    “大哥,她在说什么?”

    秦启明嘴角一扯:“她说多谢靓仔!”

    骨钉听笑了:“嘴巴还挺甜。”

    秦启明心下默然,这女人真是变脸比翻书还快!

    梁可风相信,她和秦启明不可避免还会再相见的,因为他的野心,也因为她的任务。

    在她命悬一线选择穿书之时,她收到了自己的任务,那就是穿书后,要在七十年代结束前,消灭港城三大社团。

    港城警察花了上百年时间都没办法彻底歼灭的三大黑/\帮社团,凭她一人之力,如何能完成任务?

    但她别无选择,要么死,要么穿书试一试,或者还有一线生机。

    现在是1975年2月,还有几天就是农历新年,距离1980年满打满算尚有五年时间。

    一切皆有可能。

    她现在的首要任务,是治好伤和拿到港城身份证。

    从红沙湾到市区,开车也就二十多分钟。

    梁可风在街口下了车,看着外面老照片式的繁华街景,第一次有了身处70年代港城的真实感。

    此时大概是夜晚八点半,路上车水马龙,街边广告牌林立,糖水铺客满为患,卖年桔和灯笼对联的店铺依然有三三两两的客人在徘徊,大排档干炒牛河的香味传来,处处都是浓郁的烟火气息。

    她照着地址往前走,问了一两个路人,最后在“梁记麻将馆”停下了脚步。

    按照原主父亲信上所说,这是他们家最大的麻将馆,是父亲发家的地方,他平时就住在楼上。

    麻将馆内抽烟的人多,烟雾缭绕,声音喧哗,一眼扫过去,除了包厢外,大厅摆了十多张麻将台。

    所有麻将台都开了,一个空位都没有,部分台面还有人买马,有服务员穿梭期间提供瓜果点心和茶水,可谓生意兴旺。

    梁可风走向柜台,柜台内有个小哥和一个五十多岁的西装男人在对账,她说:“请问,你们老板梁耀祖在吗?”

    “找我们老板什么事?”回话的人都没抬头。

    “我是梁耀祖女儿。”

    西装男子应该是个店长或者经理,他站起身,摘下眼镜,满脸诧异地打量着来者。

    “你叫什么名字?”

    “梁可风。”

    “哎呀!”男子激动地拍了一下手,忙自我介绍:“我是梁记的管账坤叔啊,以前给你们写过信的。大小姐你是怎么来的?你等等,老板住三楼,我带你上去。”

    坤叔是店里的老员工,他以前帮老板找人寄过信,知道老板只有一个女儿叫梁可风,一直在大陆没能来港城。

    要是大小姐能早点来就好了,如今来晚了,已被鸠占鹊巢,该怎么说好?

    坤叔默默叹了一声,毕竟是老板的家事,他也不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