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阅读网 > 都市小说 > 马大妞进城记[六零] > 第260章 第 260 章
    邓建崩溃之后审讯顺利一些,基本上问什么答什么。

    关于邓建幼年的事情,也通过他以前的邻居了解了,他的母亲在带着他离开家后,因为没有收入,没有钱生活,就出去站街,那时候他听着屋子里的声音,心里很着母亲觉着如果不是她不检点他们也不会沦落在这个地步。

    等他大一些就不跟母亲说话了,邓建也看过两次母亲打掉孩子,每次之后他们都过得很苦,邓建在外人面前是个温和的少年青年,但是在母亲面前却是冷漠的,后来他考上了大学,母亲骄傲着,可是却被他辱骂,他说你的存在对我来说就是耻辱。他邻居说那天之后就再也没有见到邓建,后来没几天他母亲出去一次回来后就自杀了。

    邓建得到消息后回来将他母亲收敛了,之后再也没回去。他甚至改掉了名字。

    大妞觉着爱他的人真的很可悲,他用母亲的钱生活,过得优渥的生活,竟然还看不上自己的母亲。大妞看了他的银行记录,他上国中后就开始在学校附近租房子住,远离了母亲,但是他的银行卡每个月都有母亲的汇款,那个数目足够三口之家生活了,甚至他现在住的房子也是当年母亲剩下的积蓄。这人的心简直扭曲到极致,完全没有道德观。

    案子破完了,大妞也回到了家,家里静悄悄的才发现孩子们都不在,问了才知道被美琪带走去看演唱会去了。

    孩子们到这边之后对于明星什么都很感兴趣,毕竟以前没接触过,“是谁的演唱会?”

    郑森摇了摇头“不清楚,好像是从对面来的吧。叫什么来着?”

    大妞笑了笑“不知道就别想了。”

    郑森看着她“你那边案子破了?”

    大妞点点头笑容都淡了“破了,很可惜一个很好的女孩,我们查她的过往,发现这个女孩平常做义工,对学校里的学生也好,那个同学有困难还默默帮助,如果不是再查她的案子还不知道这么多的事情。”大妞一想到这个,都有点心疼了。

    “你呀,遇到案子总是想着里面的人和事,这不好,时间门长了会影响你的情绪。”郑森坐在大妞身后,一点点的揉着她的太阳穴,“放松一下,将事情翻篇,已经过去了。我都不怎么赞同你现在又开始工作,我现在也了解一些,你现在破案,就是分析人心,分析罪犯的心理,可是这样对你影响太大。你想想是不是这样。不要让他们调动你的情绪。”

    大妞点点头“知道了。我尽量调整。”

    “不说那个了,大勇今天来电话了,那边的事情已经处理好了,下个星期他就回来了,不会错过他的订婚典礼了。”

    大妞点点头“这样最好,不用推迟,爸妈都有点待不住了,他们惦记回去看店呢,你跟着回去准备待多久?”

    “怎么也得半个月。那边楼已经竣工了,现在就是装修呢,我回去看看,然后得规划一下。下半年我得两边跑了,这边好几个合作项目都要开始运作呢。”

    大妞看了看他三十多岁,看着倒是成熟一些,脑海中不知道怎么的就闪现当年第一次见他的样子,“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穿着个军大衣,军钩子,神气的很,身上还带着股傲气。呵呵想到当年下乡那段时光,好像是上辈子的事了。”

    郑森看了看她特别惊讶“我以为你那个时候没在意我们呢,冷冷的,穿着一身皮衣,带着皮帽,衬着小脸特别小,说我傲气,你才看不上我们这些人呢。”

    大妞笑了笑“那有。我那时候就觉着李宏达太能说了。你说那个男人像她那么碎嘴。”

    “李宏达本来有机会当兵走的,后来还是陪着我了,这辈子都忘不了这友情。他一个黑子一个,他们来给我帮着真的很大。李宏达我准备以后让他管着京城那边,你看怎么样?”

    大妞摇了摇头“我不管,你自己决定就好,没什么问题。”李宏达不是个开创的人才,但是让他守城没问题。

    郑森手上有不少人,真正能独当一面的,不过有些事情还需要人看着点,不能全部放手。

    大妞现在对郑森的事情真的不怎么想掺和了。郑森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第二天大妞去上班,刚坐下没几分钟,慧娴就过来找她“出现场。”

    大妞迅速拿了东西就出门“什么案子?”

    “杀人案,辖区内,有一个拾荒人被杀了。”

    一行人迅速来到现场,现场的位置有点乱“这个地方是那个流浪汉停留的地方。”慧娴给介绍道。

    大妞仔细看了看地形,是一处比较避风的地方,两个楼房中间门的夹角,后边是公路,在半山上。

    这个案子是黄sir组负责黄sir先到,现场已经开始勘查了,“有点乱。垃圾好像被翻过一样,乱起八遭的。”

    “谁报的案?”

    “是另外一个流浪汉,他跟老头约好的今天一起去市中心一趟。等了半天没人就过来找,结果就发现人死在这了。”陈锋介绍一下。

    大妞点点头,等待鉴证科做事。

    “黄sir,,初步判定死者死于窒息,脖颈处有勒痕,不过很值得在意的是,死者的心脏被摘取了。”过来的是唐sir,熟人。

    “心脏被摘取了?”黄sir说道。

    正好尸体被装进裹尸袋,大妞和黄sir走过去,然后看了一下,大妞仔细看了看伤口“用的是手术刀?”

    唐轩惊讶的看着大妞,“没想到你对验尸也有一些见解。”

    大妞摇了摇头“只是看几次就觉着眼熟而已。乱猜的。”

    “手术刀,是医生做的?”黄sir说道。

    “不一定。或许只是手术刀比较锋利。”唐sir说道。

    尸体运走他们开始在周围寻找一些线索。

    这位流浪汉的棚子里乱糟糟的,东西都被翻得乱七八糟的,“你说一个使用手术刀的杀手,为什么翻找一个流浪汉的地方。这里能有什么?”慧娴觉着不能理解。

    大妞看了看发现死者倒地的周围倒是不乱,大妞看了一眼那个被询问的人“让陈锋问问那个人是不是他翻的。”

    慧娴愣了一下,走出去,跟陈锋说了几句。

    过了一会大妞就看那个流浪汉神色不自然的从兜里掏出一个破包。过一会慧娴走回来。

    “你可真神。你怎么知道是他做的?”

    大妞摇了摇头“不是你说的嘛,拿着手术刀作案的人不会相中一个流浪汉的东西吧。”

    “不过这人将人心脏挖出去做什么?”

    “谁知道呢。”大妞现在也看不出什么。

    这个人选择流浪汉,这个比较边缘化的人,或者是因为这样的人比较好杀?

    出完现场回到警署,就到中午了,中午吃了汉堡,这个案子线索很少,鉴证科那里连个指纹都没有找到,流浪汉是直接被勒死的,但是没有找到凶器,似乎是一种很细的东西,类似钢丝,流浪汉的脖颈都被勒破了。

    勒死一个人需要使用很大的力气,而且这个流浪汉也不是没有能力反击,所以双手使力下,凶手也有可能受伤,但是现场没有发现第二人的血迹。说明这人在行凶前已经做好了准备,

    带着手套。

    陈锋几人出去寻找目击证人,但是没有什么收获,那个地方本来就有点乱,大家走过都是急匆匆,那么隐秘的地方能看到什么呢。

    案子没有头绪,晚上正常下班,这边基本上不怎么加班,除非赶到那里,不然下班都是正常的。

    大妞回到家,坐在书房里回想早上看到的情况,这个凶手真的很谨慎,不过大妞脑海中闪过看到尸体的摆放,整整齐齐的摆放在那里,很整齐。

    杀人取了心脏还将衣服给他穿上,整整齐齐的躺在那里,怎么想怎么诡异。

    郑森晚上有应酬,然后回到家的时候,看到大妞还在主卧这边的书房,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