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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1章

    周二郎领旨谢恩,看着下面一众人的反应,无声地勾了勾嘴角儿,什么也没说。

    小人才会得志便猖狂,一个个报复回去,显得他多没有容人之量,翰林院现在是他的一亩三分地儿,当然是抓大放小,拉拢一切可以拉拢的力量为自己所用,处理几个当初在自己面前蹦跶得最猖狂的,杀鸡敬候也就够了。

    坐上他这个位置甚至不需要自己开口,就有人替他代劳了,他手下那名使唤小吏被分配去了打扫茅厕,而那位曾经和周二郎发生争执的林状元则被众人自发自觉地孤立了起来,当真是风水轮流转。

    翰林院诸人一开始忐忑难安,担心周二郎的报复,后来发现周大人并未对他们为难,甚至在月底测评时给他们的评语也相当公平公正,众人羞愧不已,敬佩周大人年纪轻轻却有着一般人所没有的大胸怀,那位得志就猖狂的林状元与之相比,简直高下立现。

    周二郎成功收获一波人心。

    整个翰林院肠子都要悔青了的人大概就属姜茂林了,他曾经非常看好周二郎,亦给过周二郎很多提点,偏偏在周二郎遭遇挫折的时候轻易就放弃了这个潜力股。

    姜茂林认为是帝王心思难猜,毕竟按照永和帝以往的尿性,一旦厌弃了谁,很难再复用。他却不知道自己输在了消息不够灵通,只知道周二郎在皇帝的御书房前被罚跪了一上午,不知道周二郎同永和帝在书房中的那番对话,更不知道周二郎被皇帝赐座。

    姜茂林的位置被周二郎替代,他自己则被分配到礼部领了个有名无权的闲职,但凡在周二郎低谷时,他能维护一二,周二郎都不介意拉他一把,现在却是不可能了。

    经此一事,也让周二郎明白一件事,若想在朝堂上屹立不倒,一要大权在握,手底下有替你干事儿的人;二要掌握情报,尤其是掌握来自权力核心的情报。

    当然,若是能把皇帝的眼线和耳目掌握在自己手里,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相当于控制住了皇帝。

    是以,东厂的大太监王海得解决,这也是端王一直想做而没有做成的事。

    王海自幼陪伴永和帝左右,在永和帝夺权的过程中更是表现出忠心耿耿,乃是永和帝最为信任的人,没有之一,若想扳倒绝非易事。

    虽非易事,但非做不可,否则就以永和帝如此多疑的性格,再加上东厂那帮人添油加醋,自己将永无宁日。

    对于如何扳倒东厂,周二郎在沉寂的这段日子里推想过无数次,心中已有计较,只是需要等待一个合适的机会落实。

    以永和帝多疑的性格,周二郎相信这样的机会总会有的,永和帝这样的人绝无可能毫无保留的相信任何人。

    作为大干朝最年轻的财政部副部长兼任皇帝的秘书处处长,周二郎所到之处,众人皆毕恭毕敬,出入宫中,就连太子碰到了也是礼遇有加,位高权重,二郎的威严日盛,有时候脸色微微一沉,周锦钰都有点儿怕他。

    随着二郎的身份地位水涨船高,兰姐儿的亲事重新被提上日程,外甥女今年十四,转过年来就十五了,门当户对的人家统共就那么些,不提前给占上,等到了后面就不一定有好的了。

    对于兰姐儿的亲事,朱云娘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兰姐儿也算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又记在二郎的名下,和自己的半个闺女差不多,再者能找一户好人家对娘家也是一个帮补。

    朱云娘精挑细选,选出了两三家不错的人家,周二郎和周凤英都觉得比较满意,不成想到了兰姐这里却被兰姐儿各种理由拒绝,不想与人相看。

    云娘自己也是从小姑娘家过来的人,看出兰姐儿不对劲儿,便把她的贴身小丫鬟春雨叫过来询问。

    一问之下,竟然还真的有问题,却原来兰姐儿还惦记着之前给她介绍的那户人家,两个年轻人私下里竟然还偷偷见过两次面。

    春雨被兰姐儿警告不准告诉家里人,朱云娘冷了脸才敢说实话。

    朱云娘不敢隐瞒,当晚就把这事儿说与周二郎听。

    周二郎皱着眉头问什么时候见的面,朱云娘道:“听春雨说就是最近的事儿。”

    周二郎冷笑,“见风使舵的本事倒是一流,之前躲得远远的,现在周家起来了,又巴巴凑上来,凑上来就凑上来吧,竟还用如此卑劣的手段哄骗不谙世事的小姑娘,男女私会,一旦传出去受影响的只会是兰姐儿,他可没什么损失,这种人给我们兰姐儿提鞋我都嫌他手脏。”

    朱云娘心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你外甥女也是个没数的,小姑娘家的与人私会一旦被发现会是什么后果从来没想过么?

    心里这样想,云娘自然不会这么说,夫君对周家人的护短她早就见识过了,递了茶水给去,顺着话头儿问道:“夫君的意思是——?”

    周二郎:“兰姐儿一个小丫头她能懂什么,情窦初开,男人几句好听的话一哄,便什么都想不清楚了,你让春雨看好她,不准她出门儿与人私会。”

    朱云娘点点头,不无担忧道:“兰姐儿这孩子平时看着听话,骨子里却有股子大姐的虎劲儿,亦不能逼她太紧,还需好好与她说道。”

    周二郎摆手,“人一旦鬼迷了心窍,你与她说什么都白搭,有这功夫,你不妨多带她去一些相亲的场合,等她见过的男人多了,自然就不会在一棵树上吊死。”

    “那我就听夫君的。”

    “嗯。对了,你多给兰姐儿挑些好看的衣裳首饰,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小姑娘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得要男人看见她就离不开眼,不能是咱们巴巴的去凑人家,天下的男人都是贱骨头,关于这一点儿,你得让兰姐儿搞明白。”

    “……”朱云娘是万万没想到周二郎能说出这么一番子话来,忍不住开口调侃了一句,“那夫君呢?”

    “呵……”

    周二郎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轻笑着把人带到了床上。

    两口子有一段时间没有在一起了,加上明日周二郎休沐不用早起,云娘幻想着努力一点儿或许就能怀上二胎,缠着周二郎接连要了两次。

    周二郎怕老怕到宁可早死,因此平时很是注意身体的保养和锻炼,还特意学了强身健体的五禽戏,比之以前在书院时身体好了不止一点儿,虽然两次,倒也算是能应付。

    只是他太好面子,被云娘一夸,努力过头儿,腰给抻着了,一开始觉得还能忍,结果早晨起来发现动不了了,稍微一动弹腰就疼得厉害。

    周锦钰早上起来听秋霜说他爹的腰抻到了,疼得下不了床,赶忙跑到父母屋里去查看。

    周锦钰进到屋里,见他爹果然在床上侧卧着没起呢,“爹,你没事吧,你干什么了呀,怎么会把腰抻得这么严重?”

    瞅见单纯的儿子一脸关心着急地看着自己,周二郎忍不住长指抚额,简直没脸见人了。

    周锦钰见他爹不吭声,只是“痛苦”地以手抚额,大眼睛里的担心更盛,凑上前,伸出小手,用掌心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周二郎的腰,“爹,你是不是很疼,可千万不要乱动呀,以免再加重喽,等会儿郎中来了要听听人家怎么说。”

    周二郎摸摸儿子的头,“乖娃,别担心,爹没什么事儿,今儿早上起床的时候不知道怎么个寸劲儿,抻到了一下。”

    周锦钰严肃道:“爹,不能掉以轻心,一会儿要让郎中看看有没有伤到骨头,还是只扭到筋了。”

    周二郎就笑,“好,爹都听你的。”

    父子俩说话的功夫,张福带着郎中进屋来,一番检查下来,确认没有伤到骨头,但是不能排除筋肉撕伤,要求必须得卧床休息七日,给开了往身上敷的活血化瘀的草药,又开了些内服的药丸。

    周二郎没想到竟然搞得这么严重,云娘听完郎中的话羞愧到不行,真实情况这要传出去,真是没脸见人了。

    没办法,周二郎只得请假在家休息,他想得多,怕说扭伤了腰被人过度联想,请假时对外宣称自己扭伤了脚。

    因为只能在床上躺着,且还不能乱动,周锦钰怕他爹太过无聊,从书院一回来就跑到周二郎床边儿陪着他闲聊天儿。

    升任户部侍郎以后,周二郎的事情很多也很繁杂,并不是总有时间去书院接周锦钰,且他早上去上衙是户部和翰林院两边儿都跑,若是早上直接去户部的话和周锦钰并不顺路。

    爷俩儿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好好聊过天了,闲聊的功夫,周二郎不动声色地考教了儿子的功课,不指望儿子考科举并不代表可以放松对儿子读书的要求。

    在周二郎看来,读书学习更多时候是一种自我的丰富,他希望儿子的眼界和见识因为读书而更加广博,希望儿子的思想不受制于他的身体。

    周锦钰拥有现代人的知识,但是在二郎面前他下意识的隐藏,对于周二郎的考教只是把章夫子教给的那些说了说。

    周二郎还算满意。

    这会儿秋霜端着一盘儿切好的西瓜进来了,京郊的庄子上种的,前天老头儿派人给送过来的,还给送了很多蔬菜回来。

    为了方便吃,秋霜把西瓜全都去了籽儿,这样吃得时候只要好好享受西瓜的美味就可以了,不用再麻烦吐籽。

    西瓜是在后院儿的水井里用凉水拔过的,比普通西瓜更凉爽,又没有冰镇西瓜那般冰人,即使周锦钰脾胃不太好,少吃两块儿也并不碍事。

    周锦钰选了一块儿看上去最顺眼的递给周二郎,“爹,我爷种的西瓜,沙瓤的,可甜了,你尝尝。”

    周二郎看到儿子把几块儿西瓜里面最好的一块儿递给了自己,嘴角微翘,从儿子手上接过来,轻咬了一口,“嗯,很甜。”

    偷得浮生半日闲,爷俩儿正颇为惬意地品尝着周老爷子种的西瓜,一直跟在老头儿老太太身边的小厮突然从外面闯了进来,“老爷,不好了,老太爷被人给打了!”

    “你说什么?!”周二郎猛地支起身子,却又疼得立即又坐了回去。

    “要你们是干什么吃的,现在老太爷他人呢!”周二郎厉声斥道。

    小厮见周二郎发火,吓得“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哭诉,“老爷,人家的人一拥而上,小的等人根本就反应不急,小的后背上也挨了人家的闷棍,老太爷的腿被人给打了,现在正在医馆呢,您快去看看吧。”

    第122章

    周二郎顾不上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自己的腰伤也顾不得了,命令张福备车,匆匆忙忙赶往医馆。

    等到了医馆处,看到老爷子小腿上绑着板子,又听医馆郎中说伤到了骨头,面露担忧,坐到老头儿身边问他腿还能不能动。

    周老爷子不想让儿子担心,说自己没事儿,二郎询问他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这事儿提起来老头儿就来气,这会儿有大儿子坐在旁边儿给自己撑腰,竟是委屈地眼睛一下红了。

    周二郎握住老爷子粗糙布满老茧的大手,温声道:“爹,你慢慢把事情说清楚,二郎给你做主。”

    周老爷子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对儿子说了一遍。

    却原来是大干朝的佃农多为没有任何土地的流民,对田庄主的依附性极强,所以,按照大干朝约定俗成的规矩佃农要将收成的六成上交给田庄主,自己仅余四成,而需要向朝廷上交的各种苛捐杂税也要从这四成收入里出。

    周老爷子自己种了一辈子地,知道种地的辛苦,他一方面觉得庄子里的佃农辛辛苦苦干一年,所得收成大部分都用来上交田租,他们自己却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太过可怜。

    另一方面,老头儿特别迷信,上次二郎被降职,他嘴上啥也不说,心里恐慌得很,总觉得自家得了滔天的富贵,得散财,财散福来,他得给小儿子和大孙子积累功德。

    老头儿寻思着既然田庄里的土地都是自家的,那收多少租子便由自己说了算,于是就给改了规矩,让庄子里的佃农上交四成,六成归自己。

    这规矩一出,庄子里的佃农们自然是高兴异常,无形中干活儿积极性都比从前提高了不少,前些日子伏天的麦子收割完毕,老头儿发现虽然少收了两成租子,可自家这粮食收入跟往年的记录比,好像并没有少多少,对庄子里的佃农们来讲,少交了两成租子,生活的压力一下子减轻不少,加上伺候农田上心,所得粮食与往年比,都不止多了两成的样子。

    本来是个皆大欢喜的好事儿,事情就出在周老爷子比别家主子少收两成租子的消息迅速在周边田庄的佃农之间传开。

    佃农们要上交六成租子,又加上大干朝各种明目的苛捐杂税甚多,生存已经被压榨到极限,只能保持个饿不死的水平。

    周家田庄开了改变收租比例的先例,一下子让周边田庄的佃农们情绪激动起来,长期被压迫的不满被爆发!

    各田庄都养着自己的护院打手,佃农们不敢明着闹事儿,却是一个个开始消极怠工,发泄不满。

    周家隔壁的那家田庄对周老爷子的做法不满,过来找周老爷子,让老头儿把规矩改回去。

    老头儿在周家庄的时候就羡慕族长有一百多亩地,还管着一个庄子里的人,现在他也有地了,比族长家地还多,田庄里的人还都归他管,老头儿有强烈的责任心,对自己的形象相当重视,他咋能出尔反尔说话不算数呢?

    再说了,我自己家的地,我咋就不能自己做主了,老头儿没有商量的余地,直接给回绝了。

    没想到对方软的不行,竟然来硬的!

    老头儿今儿上午带了身边两个小厮去自家盐碱地里查看儿子让他种的那向阳花结上籽儿没有,结果突然就蹿出一帮人来把老头儿揍了,若不是其中一个小厮把老头儿护在身子底下,另外一个大声呼叫庄子上附近干活的佃户,老头儿的伤就不止腿上这点儿了。

    周二郎听完老爷子的话,沉默半晌。

    田庄里发生这样的事,绝非偶然,这完全只是大干朝底层农人不满沉重负担的冰山一角。

    现在的大干朝面临两个最严重的问题,其一、官绅勾结、土地兼并严重,就他从户部了解到的真实情况,农人所占的土地竟然不足大干朝土地之半数,大量农民的土地被兼并后,被迫成为了无业流民,引发一系列的连锁问题。

    其二、底层人承担的税赋徭役过于沉重,几乎到了不堪重负的地步,这也导致大干朝的税收难以支撑朝廷运转,不得不进一步加重赋税,而所加之税让底层人生计更加难以为计,整个大干朝犹如苟延残喘的老妪,如此下去恶性循环。

    归根结底,这天下之利过于失衡,于民不利,与大干朝不利,唯独饱了极少数人的私囊。

    为什么西北的蛮族屡屡挑衅,以徐庚为首的一众内阁包括皇帝在内全都主张、安抚、退让,因为他们很清楚大干朝的国力经不起一役!

    自己努力推行田税改革,正是要同时解决大干朝的这两个顽疾!

    民富,则君不至独贫,民贫,则君不能独富,唯有民富才能真正国强。

    周二郎安抚了老爷子,把人接回家里养着。

    年幼之时,眼睁睁看着爹被人欺负没有还手之力,如今若再不能为爹讨回公道,他这官也就白做了。

    在京郊有庄子的人家个个皆权贵,可今天就算是首辅徐庚家的人,他也要为爹讨要个说法!

    周二郎当即命人去调查到底是什么人打了老爷子,并不难查,很快就有了结果。

    听着下面人的汇报,周二郎冷笑一声“还真是冤家路窄!”

    行凶之人乃是东厂大太监王海的堂侄指使,接着再继续往下查,好嘛,这位大太监在京郊所占土地之多,还真是令人瞠目,这些田地皆非正经得来,或通过纳献、或通过强行逼卖、甚至是强指农人之田为荒地,以此进行霸占兼并。

    周二郎做了两件事,第一件事命人把王海的堂侄给告了,并非告他派人打了老爷子,而是搜罗对方的各种罪状告他强抢民女、草菅人命,桩桩件件都足够对方砍一次头。

    第二件事,上早朝时周二郎当着众文武大臣的面儿把大太监王海给弹劾了。

    弹劾的理由是侵占民田!

    满朝皆惊,皇帝最宠信的两大红人竟是当面杠上了。

    永和帝一开始听得直皱眉,在他看来,目前周凤青和王海就是他的左膀右臂,你们两个打起来算怎么回事儿。

    周二郎却痛斥土地兼并对朝廷危害之大,民以食为天,天下农人没了土地就没有了食物来源,没了食物来源,就没了活路,无路可走之下,只剩下造反一条路可走,这是其一。

    其二、土地兼并必会导致“穷者恒穷,富者恒富。”兼并严重到一定程度,各地方必然会出现超体量的豪强地主,这些豪强盘踞一方,大到一定程度便有了操控当地官员的能力,一旦操控了当地官员,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皇权在这些豪强面前将毫无话语权!

    其三、历朝历代,土地兼并的口子一开,一旦发展到一定程度,便犹如滔天洪水,再无法扼制住,直到皇朝覆灭!

    说完,周二郎又列举了仅仅禹北一地,在重新丈量土地过程中发现的土地兼并数量,有理有据,且有实实在在的数据在那里摆着。

    永和帝听得一身冷汗,他竟不知大干朝的土地兼并已经严重到如此程!

    永和帝勃然大怒,但是要他杀了王海那也是不可能,一个太监他还能上了天?该杀的是地方上那些人。

    但是不处罚亦是难以服众,杀鸡儆猴也要罚。

    这次永和帝确实是恼了王海,给你的好处还不够多吗,你一个太监要那么多钱干嘛,霸占的土地忒多了些,吃相难看!

    皇帝命人当庭杖责了大太监王海。

    王海跟在皇帝身边儿这么多年养尊处优,细皮嫩肉的,从来都是他对别人用刑,哪里受过这个苦,哭爹喊娘地求皇上开恩。

    永和帝听得心烦,命人堵了他的嘴巴。

    周二郎趁机进谏,东厂仗着皇帝宠信,无法无天,权力不加以扼制,必然要出事,建议皇帝设立“西厂”,对东厂加以监督限制。

    周二郎此话一出,群臣纷纷附议,表示赞同。满朝文武早就苦东厂久已,锦衣卫拿人最起码还讲个证据,这东厂来不来就给你弄个“莫须有”,简直是叫人苦不堪言。

    对此,永和帝亦觉得给东厂的权力过大对自己不利应当加以限制,当场准奏。

    经此一事,以后若王海再在永和帝面前说起周二郎的什么不是,永和帝大概也要掂量一下他话里的真假,对周二郎是否有公报私仇之嫌。

    另外西厂的建立必将弱化东厂的权力,而这西厂头目的人选么,能让帝王信任的,除了王海也就只有魏伦了。

    魏公公对自己多番提携帮助,就当是送魏公公的一份大礼了,想必大家以后会合作愉快。

    一出手就把帝王最为宠信,就连端王都没办法对付的大太监王海干掉半条命,且分化掉他一半的权力,满朝文武无不忌惮。

    周二郎正式开启了自己的权臣之路,明面儿上他的官职只有三品,但所有人都知道继徐庚、端王之后,周凤青为当朝排行第三的权臣,无人能出其左右。

    周二郎朝堂上的一番表现让徐庚生出强烈的危机感来,端王则觉得倘若他日自己能登基,周凤青之才必当重用。

    只是端王想到给周锦钰那药,他又万分后悔起来,此药的毒性会随着使用次数的增加,在体内积累的越多,直到最后救命的良药变成害人的毒药。

    而那解毒的法子……

    周锦钰那小孩儿能承受的住吗?

    端王沉默了。

    第123章

    兰姐儿这几日心情极为郁闷,越是不让见面,便越觉得梁公子人好,反复回忆对方同她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细微的小表情,越想就越是喜欢。

    想象着两个人成亲以后会如何如何如之何,小日子不要太过美好。

    朱云娘掰开了揉碎了同她说道理,说那家子人太过势力,周家还没怎么着呢,只是二郎被降职,就立马躲得远远的,如今周家刚一起势,就让儿子用这种不入流的手段来哄骗小姑娘,着实不靠谱。

    对方现在就存了这样的利用心思,一旦嫁过去,不会有好日子过。

    兰姐儿哪里听得进去,尽管事实就摆在她眼前,但被爱情冲昏脑子的小姑娘甚至都不用对方辩解,她自己就替人家找了各种理由开脱。

    梁公子说了,正是因为这段时间没有见到她,才让他看清楚了自己的心意,他喜欢她,不能没有她。

    来到安京城以后,兰姐儿的内心其实很孤单,虽有两个舅舅疼爱她,但到底舅舅是男子,不可能与她太过亲近,尤其是这两年她长大以后。

    身边有小丫鬟春雨,春雨也很照顾她哄着她,但是她并不能从春雨身上获得想要的认同感、存在感,她很清楚春雨对她好,只是因为春雨是她的丫鬟。

    舅舅送她去女子书院读书,但她与那些自幼在大家族长大的千金小姐完全不是一类人,亦融入不进那些大家小姐的圈子,人家举办聚会啥的也不会邀请她。

    梁公子的出现,让她感觉找到了能够懂自己欣赏自己的人,孤单的心突然就充实起来,加上从小父爱的缺失,梁公子温柔宠溺的话让小姑娘完全招架不住,恨不得一颗心都给人家。

    周二郎只道钰哥儿在书院适应良好,去了书院以后整个人都活泼开郎了许多,且他自己从小到大几乎都是人群中的焦点儿,脑子里压根儿就没有想过外甥女到了新环境会受排挤不招人稀罕。

    在他的眼里,自己是好的,自家儿子更是顶顶好的,自家外甥女儿当然也是好的,怎么会不受人喜欢呢?

    人与人的悲喜从来都是不相通的。

    云娘亦不能理解外甥女,只道兰姐儿完全是鬼迷心窍被人灌了迷魂汤,你说什么她压根儿听不进一句去!

    她本想着和凤英说一说兰姐儿这事儿,又一想到大姑姐那个急脾气,若是知道有人算计她宝贝闺女,能直接打上人家门儿找人拼命去,只会让事情更不好收拾,只得先作罢,让兰姐儿先冷静一段时间再说。

    兰姐儿虽然性子执拗,但她没有周凤英那骨子天不怕地不怕般豁得出去的劲头,若是大郎不准她出门儿,她还敢和大舅磨叽磨叽央着大舅同意,现在是二舅不准她同梁公子见面,她不敢跟二舅去磨叽。

    之前二郎常年在外求学,一年回不了几次家,二舅对她来说是有距离感和陌生感的,后来二舅做了大官,这份距离和陌生感之外又加了一层一家之主的权威,二舅说的话她不敢轻易忤逆他。

    虽然二舅对她一向很慈爱,但她本能的就知道二舅绝对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般好脾气,她可是亲眼见过二舅怎么惩治弟弟的。

    不但没有那般好脾气,还很不好说话,看二舅在饭桌上怎么对弟弟的就知道了,弟弟有时候碰见喜欢吃的东西,想多吃一口都不行,二舅不准吃,谁来说情都不行。

    怕归怕,但是想要跟梁公子在一起的决心那也是杠杠的,思来想去,兰姐儿想出一个昏招儿来,那话本子上不是说两个有情人不见面会害相思病吗,她若是装成茶饭不思,病恹恹都快要死了,她就不信家里人不妥协。

    说干就干,当天晚上吃饭的时候兰姐儿就没有吃多少东西,一副蔫蔫儿的样子,周凤英以为是最近几天天热闺女没啥胃口,没当一回事儿。

    周二郎自己也是从年轻的时候过来的,寻思着外甥女一时半会儿脑子转不过来弯来也正常,什么时候饿了,自然就吃了。

    结果没想到兰姐儿一连三天都不怎么吃东西,精神也恹恹的,成天躺着,周凤英着急了,以为闺女是害了什么病,扔下铺子也不管了,急急忙忙给请了附近最有名气的郎中过来给看。

    本身就没病,郎中自然也看不出什么,只说是气血亏虚,给开了些补药。

    兰姐儿的小心思周二郎略一思索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直接被外甥女儿给气乐了,这会儿脑子倒是灵光,竟还学会装病来威胁家里人了。

    这次装病装可怜奏效了,下次是不是还来这一招儿?为了个男人就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更不管自己的娘亲有多担心着急,这毛病坚决不能惯着!

    周二郎从太白楼订了兰姐儿平时最喜欢吃的菜,亲自端到兰姐儿的屋里去,虽然是亲外甥女但去外甥女的房间里到底别扭,周二郎把钰哥儿一块儿带上了。

    周锦钰不知道兰姐儿的事,十分担心姐姐,软声道:“姐姐,你感觉好些了么?”

    兰姐儿看到弟弟担心的眼神,有点儿脸红,不过当着二舅的面儿,她自然不能说自己没事儿,想着话本子里关于相思病的描述,支支吾吾道:“钰哥儿莫要担心,姐姐还好,就是觉得没有精神,晚上总是睡不着觉,好容易睡着了,又总是做梦,看到什么东西都不想吃,也吃不下。”

    周锦钰听着兰姐儿的描述,感觉姐姐怎么有点儿像是神经衰弱的症状呢?可看姐姐平时还好啊,挺开朗的,怎么会得神经衰弱呢?

    可千万不要是这种病,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抗焦虑和抗抑郁的药。

    周二郎看着小外甥女儿笨拙的演技,嘴角抽了下,把饭菜搁置在桌子,对外甥女儿温声道:“兰姐儿,二舅知道你胃口不好,特意从太白楼给你订了滋补汤和你最喜欢的菜,起来多少吃点儿吧。”

    兰姐儿这几天都没怎么吃东西,饿得眼冒金星,桌上都是她平时最喜欢吃的东西,那香味儿一个劲儿往她鼻子里蹿,简直太折磨人了。

    兰姐儿偷偷咽了下口水,好想吃啊,但是又想到心爱的梁公子,必须得忍住,都已经坚持好几天了,不能前功尽弃。

    “二舅,我实在没胃口,吃不下。”兰姐儿有气无力地说道,眼睛却是忍不住往桌子上偷瞄。

    佛跳墙,佛跳墙啊,二舅他竟然点了太白楼最出名的佛跳墙,这个菜是需要提前预订才能买到的,据说需要熬制一整天才能出锅呢。

    周二郎把佛跳墙盛出两小碗儿,一碗儿端给周锦钰,另一碗递给兰姐儿。

    兰姐儿努力想着梁公子的俊俏模样儿,才控制住把碗端过来的手,改为往外推,“二舅,我真的吃不下。”

    周二郎拽了把椅子坐到侄女儿床前,柔声道:“吃不下也要吃,不然身体可怎么吃得消,二舅喂你吃。”

    “上次喂你吃饭的时候,你才到二舅的膝盖,还是小娃娃呢,如今一眨眼都成大姑娘了。”

    “来,不想吃菜,我们就不吃,多少喝一点儿汤。”

    周二郎说着话,端着碗把勺子不容拒绝地递到了外甥女儿嘴边儿。

    周锦钰在旁边儿也跟着劝,“姐姐,这是你爱喝的佛跳墙,你喝一小口尝尝,爹让太白楼的主厨给做的,特别好吃,你尝尝。”

    兰姐儿想拒绝,可那佛跳墙的香味儿对于好几天没有吃饱饭的人来说太有吸引力,还有就是她总觉得二舅的好脾气已经快到极限了,她若不喝,说不定二舅就让人硬灌了。

    兰姐儿心想就喝一口汤,意思意思吧,喝完就装做恶心地想吐出来不就完事儿了。

    想到这儿,兰姐儿听话地低头喝了一勺鲜香的汤汁——呜呜呜,怎么这么好喝,实在太好喝了,一不小心就咽下去了。

    兰姐儿想喝一勺就吐掉会不会有点儿假,不如多喝几勺再装做吐出来显得更真一些。

    一勺一勺又一勺,太香了,还想再喝一勺,只喝汤不吃肉就好了,可当周二郎把一块儿干贝夹给她的时候,她实在没忍住给吃掉了。

    本想着只吃一口肉,可是鱼翅和瑶柱也是她特别爱吃的……

    直到把一小碗儿佛跳墙全都吃完,兰姐儿才发现自己刚才干了件什么事儿,她竟然忘记装作吐出来了,现在吐还来得及吗?

    兰姐儿要哭了,自己辛辛苦苦饿了好几天,竟然被一小碗儿佛跳墙给坏了大事儿,呜呜呜,梁公子,兰姐儿对不起你……

    周二郎看着外甥女儿一脸懊恼的模样儿直想笑,努力憋住了,虽然是大姑娘了,到底才十四岁还小孩子心性呢,情郎再香能有佛跳墙香么?

    周二郎看着生性单纯,脑子似乎也不是那么特别灵光的外甥女,突然有些担心外甥女这样的性子真的适合在豪门大族生存么?

    大姐命苦,就守着就这么一个宝贝闺女,若是兰姐儿嫁了人,搬出府去住,大姐能受得了吗?

    不若给招个上门女婿?

    不用侍奉公婆,也不用跟一大家子妯娌相处,有自己家人在旁边看顾着,不也很好。

    只是这赘婿到底是被人瞧不上的不入流,愿意给人当赘婿的人多半不是什么好人才,又觉得委屈了自家外甥女。

    一时间周二郎也有些犯难了。

    这会儿周锦钰举着筷子,递过一根儿鹿筋过来,“爹,你最喜欢吃的鹿筋,可有嚼劲儿了,你快尝尝。”

    第124章

    有些人她什么也没有,但她命好,有福,兰姐儿有个好舅舅。

    周二郎看得出自家外甥女对那个梁公子确实喜欢,只不过两人之间才见过几次面而已,还到不了要死要活离不开那份儿上,冷静一段时间,转移一下注意力也就淡化了。

    这个年龄的小姑娘懂什么感情,她喜欢的只是梁公子那一类型的男人罢了。

    至于是否招赘,还需要和大姐商量,自己能替钰哥儿做主,却是不能替兰姐儿做这个主的。

    周二郎身兼户部侍郎和翰林学士两处职位,要处理的公务很多,不可能天天盯着外甥女儿这点儿事儿,让云娘和凤英两人慢慢商量去,叮嘱云娘亦要尊重兰姐儿她自己的意思,毕竟将来的日子是要兰姐儿自己过的,娘替代不了,舅舅也替代不了。

    二郎大多数时候是非常讲道理的,尤其是对待自己的家人,除了对自己儿子控制欲强到不讲道理。

    ……

    大干朝的户部相当于是现代社会的国土资源局、民政部以及财政部的综合体,听起来是个超重量级的实权单位,但实际上一半儿以上的权力被以徐庚为首的内阁架空。

    就比如其中最重要的度支权,也就是说周二郎你想花银子,对不起,你得请示内阁。

    从本质上来说,整个户部已经沦为内阁的执行工具。

    而以徐庚为首的内阁之所以允许周二郎这股新势力的存在,是因为不想与皇帝闹得太崩,但若周二郎想要扩大权力范围,那也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周二郎自然也看得清楚,他与徐庚之间的争斗那都是做给皇帝看的,实际上在自己羽翼尚未丰满之前,他绝对不会去动徐庚团体的核心利益。

    真正的交锋都是悄无声息的,暗流在冰山之下涌动,旁人看到的,只不过是周二郎想让人看到的而已。

    这日两人在朝堂上又是一番针锋相对,下朝后,徐庚斜睨了周二郎一眼,目光扫过去几丝锋芒,道:“周侍郎有空不妨读一读《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对方的话外音周二郎自然听得清楚,范蠡写信给文种,书曰:“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

    那意思是:周凤青,扳倒了我徐庚,皇帝不需要第二个徐庚,你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周二郎轻轻勾起唇角,“下官最近正在读三国志司马懿篇,感慨良多。”

    徐庚显然也是个聪明人,从鼻腔里哼笑一声,甩袖走了。

    周二郎的意思很明白——司马懿是不能轻易杀诸葛亮的。

    徐大人,杀掉我周凤青,皇帝对你的忌惮会更深,若真把皇帝惹急眼了,你确定你要学司马懿一样造反?

    慢慢地,徐庚和周二郎之间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平衡,彼此之间都心照不宣地清楚对方的界限在哪里,不会轻易越界。

    但,不越界只是暂时,平衡必须要被打破,永和帝不可能允许周二郎占着位置不干事儿。

    周二郎思来想去,只能暂时做能做的事,监督禹北继续推行自己的新田税法,至少在禹北他是说了算的。

    历朝历代的变革者大抵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可周二郎深知自己所做之事值得,即便是死了,他也必将青史留名,他的田税法更会影响深远。

    周二郎明白这个道理,周锦钰自然也明白,只是他知道自己再多担心都不可能改变他爹的想法,爹是这个时代的人,他永远不可能像自己这样跳出这个时代冷眼旁观这个世界。

    爹是这个时代真正的参与者,且他还要做改变时代的人,他认为他有这样的使命。

    ……

    这日,一家人正吃着晚饭,周锦钰忽觉嘴巴里不太对劲儿,忙扭过头去,用帕子捂住嘴巴,摊开帕子一看,一颗带血的小白牙落在上面,他的乳牙掉了。

    “怎么了钰哥儿?”

    周二郎回头儿询问。

    “爹,我的牙掉了。”周锦钰把帕子摊开给二郎看,他说话的时候感觉嘴巴里漏风,很不习惯。

    “呀,咱们钰哥儿开始换牙了,让大姑看看是上面的门牙掉了还是下面的门牙掉了?”

    周锦钰不好意思给人看,头一低,往外溜,“大姑,嘴巴里好多血,我要漱口去。”

    云娘要站起来,周二郎放下碗筷率先站起来了,“你们先吃着,我去看看。”

    周锦钰用清水接连漱了几次口,确定没有再出血了,垫着脚拽过旁边桌上的菱花铜镜,张着嘴巴瞧自己少了一颗门牙的下牙龈。

    周锦钰闭上嘴巴,又张开,接着又闭上,反复几次,低声咕哝一句“好难看”,把镜子又放下了,一回头儿,发现爹不知道什么时候跟进来了,瞅着他就笑。

    周锦钰脸一红。

    周二郎:“张开嘴巴,让爹看看是上面的掉了,还是下面的掉了。”

    周二郎其实刚才早就看到儿子掉的是下面的门牙,他就想逗逗儿子,他觉得缺牙的小孩儿实在稀罕。

    周锦钰咬着两排小牙给他看。

    周二郎低头细瞅了一眼,见淡粉的牙龈上露出一点点儿白色的小牙,位置长得很正,是从原来的牙根儿处钻出来的,并没有从乱七八糟的位置往外钻,放下心来。

    这么好看一个大儿子,若是长个小龅牙可就不好看了。

    “刚才掉的牙呢?”周二郎问。

    周锦钰:“扔了。”

    “你扔了,扔哪了?”

    “喏,就那个脏桶里。”

    周二郎忙过去,蹲下身子,顾不得桶脏,把里面的东西全都给倒了出来,找儿子扔掉的小牙。

    周锦钰知道自家爹有洁癖,见他不顾脏地在地上翻找,忙跑过去,“爹,那牙都掉了,你找它干嘛。”

    周二郎:“得找出来扔到房顶上。”

    周锦钰:“……”

    周锦钰只好也蹲下来,准备帮他爹一块儿找,周二郎往旁边儿推他,“脏,让爹来。”

    周锦钰眼圈儿有点儿红,他爹的洁癖有多严重,他一清二楚,可只要是涉及到自己的事,爹从来都顾不上他的洁癖。

    周二郎扒拉半天,总算是找到那颗被扔掉的小白牙,用清水冲洗了一会儿,又净了手,带着儿子到了院子里,用力往正屋的房顶上一抛——

    没扔上去。

    因为那颗小牙,不偏不倚掉到周锦钰小脑袋上了,然后又滚落到地上,落在周锦钰脚底下。

    周锦钰低头捏起来,递给他爹。

    周二郎一本正经胡说八道:“嗯,往房顶上扔一下,意思意思就代表咱们小牙齿往上长了。”

    “这颗牙,爹帮你收起来,留个纪念吧。”

    房子太高,扔不上去就扔不上去,爹你骗谁呢。

    周锦钰笑道:“好的,听爹的,说不定钰哥儿长大了想看看小时候的牙长什么样呢。”

    周锦钰说话和平时有点儿不一样,漏气的,吐字带着点儿含糊不清的小奶声,有点儿像麦芽糖,带点儿粘人的弹性,怪可爱。

    周二郎摸摸儿子的头,“我儿漏风的小牙真好看。”

    周锦钰:“……”

    爹,没你这么调侃儿子的。

    回了屋儿,周二郎把周锦钰的小门牙用热水烫了烫,把云娘的首饰盒子翻出来,找了个看着顺眼的,将儿子的小牙齿放进去,收好了。

    把周锦钰打发出去,二郎拉开书桌的抽屉,从最底层翻出记录周锦钰成长趣事的小册子,在上面标注了儿子何日何时掉了哪个位置的小牙。

    想了想,他又忍不住把刚才周锦钰手持铜镜,张着嘴巴看来看去的有趣一幕给画了下来,在旁边儿题了一首诙谐的小诗。

    儿子长得太快,留不住时间,就把这些有意思的瞬间全都记录下来,省得以后忘了。

    就是现在,钰哥儿三岁时候的样子他都有些模糊了。

    奇怪得很,别人家的孩子他都能记住样子,像是周家村的铁蛋儿他们,反而是自己的孩子,每日朝夕相处,但是过了那个时间段,他便记不住孩子那时具体的样子,只能记住那时的感觉。

    夜里,外面下起了雨,一开始是滴滴答答的雨点儿声,后面连起来,变成淅淅沥沥。

    周锦钰很喜欢这样的下雨天,自己躺在舒适的被窝里听着外面的雨声,莫名就觉得内心无比宁静舒适。

    周二郎过来儿子屋门口,轻轻敲了下门,周锦钰给秋霜定的规矩,进屋先敲门儿,周二郎虽然是老子,在这方面却绝对尊重周锦钰。

    “进来吧。”

    周锦钰还以为是秋霜,在屋里应了一声。

    周二郎推门进屋,周锦钰忙从床上爬起来,“爹,你怎么过来了,有事么。”

    周二郎笑,“无事爹就不能来你屋坐坐么?”

    周锦钰嘻嘻笑,“周大人快快请坐。”

    “少贫嘴。”周二郎捏了下儿子的小鼻头儿,脱了鞋子,翻身上床。

    周锦钰往里面给他让了让,扯过自己的薄单给盖上,下雨天儿有点儿凉。

    周二郎又把单子往儿子身上拽了拽,躺下来,“刚才那会儿忘了告诉你,不要因为觉得别扭就用舌头去舔刚长出来的小牙,舔歪了就长不好看了。”

    周锦钰还真不知道有这种说法,他确实总是忍不住会去舔一舔,总觉得少了一颗牙很别扭,去舔那刚长出来的小牙时,好像还怪有意思。

    那种感觉就好像以前他喜欢用手去按那种包装用的气泡膜,一个一个戳破的时候,莫名就有点儿舒服,还有一点儿成就感。

    周二郎欠身子去吹床头柜上的烛灯。

    周锦钰:“……”

    第125章

    “睡吧,明日还要早起。”

    “哦。”

    周锦钰不知道爹为什么突然跑来自己的房间睡,他爹的脾气,想告诉你的,自然会告诉你的,不想告诉你的,你干脆也不要问他。

    难不成是俩口子闹别扭了?也不太像呀。

    幽暗的环境中,听着外面淅淅沥沥的下雨声,被爹轻轻揽着,爹身上的味道很好闻,也让人很安心。

    周锦钰的小脑瓜往二郎臂弯里靠了靠,上等的丝绸很光滑,好像还带着点儿爹身上的清冽冷凉,脸贴上去很舒服,周锦钰,“爹。”

    周二郎:“嗯?”

    周锦钰:“不如我们明天去咱们的庄子上吧。”

    周二郎摸了摸他头,“好啊,爹听你的安排。”

    周锦钰:“我想带胜哥儿一起去。”

    周二郎点点头:“你的朋友你来决定。”

    周锦钰下巴搁在周二郎胳膊上,“爹。”

    周二郎:“嗯?”

    “我们睡觉吧。”

    “好,睡觉。”

    “爹。”

    “嗯?”

    “咱俩一起闭眼。”

    周二郎笑着捏他鼻尖儿,“听着怎么这么别扭,什么叫一起闭眼?爹先闭眼,你再闭眼。”

    周锦钰不干:“真到了闭眼的那一天,我要走在爹前边,没有爹的孩子太可怜了。”

    周二郎也不干:“不行,没有儿子的老父亲岂不是更惨,身边连个端药的人都没有。”

    周锦钰就笑:“那我和爹都长命百岁。”

    周二郎伸出小指,“那就一言为定!”

    周锦钰勾住二郎的手,“爹不光要长命百岁,老了也好看。”

    周二郎揽住儿子,低声道:“爹都听钰哥儿的。”

    周锦钰一向好入睡,屋子里安静下来没多会儿,他就睡着了。

    听着儿子细细的呼吸声,周二郎也缓缓闭上了眼睛。

    孩子身上流着自己的血,他永远都是自己的,这一点毋容置疑,但你却不可能永远都像现在这般和他亲近。

    你护着他,看着他,放手他,最后终将要与他拉开距离,这就是你身为人父的使命。

    你永远都需要他,他却并非一直需要你。

    周二郎轻轻低咒了一声脏话,睁开眼把儿子的小身子翻过来,摆放成他自己认为最舒服的睡姿,掖了掖被单,揽着周锦钰沉沉睡去。

    显然二郎比任何人都明事理,但讲不讲理全由他自己说了算。

    夜里下雨一天晴,第二天一大早,果然是大好的晴天,明晃晃的大太阳。

    吃过早饭,周二郎命张福备了马车,带着周锦钰、贺景胜以及兰姐儿一块儿上了车,后面两个护卫一块儿跟随着。

    周二郎很清楚现在大抵是没什么人敢动他的,不过有了上次钰哥儿被人劫走的经历后,他习惯性身边带着护卫防患于未然,那样危险的事一次就够了。

    周锦钰同贺景胜两个小娃挨着周二郎坐一起,兰姐儿同小丫鬟春雨坐他们对面儿。

    在家里拘了兰姐儿这么长时间,周二郎想着带孩子出来一块儿散散心。

    周锦钰同贺景胜趴那儿,脑袋对着脑袋,聚精会神下象棋,兰姐儿和小丫鬟春雨则跟那儿玩儿一种叫穿绳花的小游戏。

    周二郎微微闭着眼,在想近日朝堂上的事情,眼下的形势,大干朝西北边境与蛮族的冲突愈演愈烈,战事一触即发,现在讲不讲和已经不由朝廷决定,对方就是要以战谈条件。

    战事一起,打得其实就是银子,若不能速战速决,大干朝的国库可撑不了多久,若要再向老百姓横征暴敛,怕是要内外一起乱套了。

    最糟糕的情况是西北战事一起,东南的倭寇亦会蠢蠢欲动趁机作乱,情况会更加复杂,周二郎忍不住长指抚额,轻揉了下眉尾。

    “将军!”

    “我赢了”贺景胜高兴得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眉开眼笑。

    周二郎斜扫了俩小孩儿的棋盘一眼,钰哥儿棋子的布局显然要比胜哥儿高上几个层次,处处都是后手,显然是胜哥儿接连输棋,钰哥儿故意让着他呢。

    就见周锦钰冲贺景胜竖起大拇指,“胜哥儿你厉害啊,都被我逼入死局了,竟然还能反败为胜。”

    贺景胜呵呵笑,“我爹说了,下棋如带兵,当全力以赴,胜负未分,绝不能胆怯和放弃!”

    想了想,他又加上一句:“我爹还说狭路相逢勇者胜。”

    周锦钰点点头,“你爹说得很对,以后你定然是个威震八方的大将军。”

    “那是当然,虎父无犬子,不过打仗亲兄弟,到时候我做将军你做军师,咱们哥儿俩一块儿大杀四方!”

    周二郎听到他这话,开口道:“打仗亲兄弟不假,但身为好兄弟,你们应当多为对方着想才是,钰哥儿的身体如何能吃得了上战场的苦,胜哥儿是不是也应该为好兄弟的身体考虑?”

    贺景胜听到二郎这话,面露羞愧,“对不起,周叔叔,是小侄考虑欠周了,忘记钰哥儿身体不好。”

    周二郎轻笑,“叔叔知道这不是你的本意,你同钰哥儿要好,有什么好事儿都想同他一起分享,是也不是?”

    “叔叔说得太对了,小侄刚才就光顾想着上战场这么荣耀的事,一定要跟钰哥儿一起才好。”

    周二郎轻笑,“你是初衷自然是好的,但是凡事不多加思考,好心就容易办成坏事儿,尤其是你立志要当大将军,就更应当比一般人细心,考虑周全,方能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立于不败,你说对吗?”

    贺景胜眨了眨眼,用力点头,“叔叔说得对,小侄受教了,以后定当努力改正这毛毛躁躁的毛病。”

    周二郎摸摸他头,“好孩子,你能听得进别人的意见和劝导已经胜过许多人,就连叔叔自己都不一定能做到你这般虚心呢。”

    贺景胜挠挠头,被夸得有点儿不好意思。

    周二郎又道:“胜哥儿是我们钰哥儿最好的朋友,叔叔总有不在他身边的时候,还要拜托你多照顾他呢。”

    贺景胜斩钉截铁:“叔叔放心,有我在,没人敢欺负钰哥儿。”

    周二郎笑,“别人不能欺负他,你也不准。”

    贺景胜嘻嘻笑,“我才不会欺负我最好的朋友。”

    “那叔叔就先替我们钰哥儿谢谢小贺将军了。”周二郎颇为郑重地向贺景胜一抱拳。

    贺景胜瞬间觉得自己责任重大,保护钰哥儿义不容辞。

    周锦钰抿着嘴儿笑,扯了下周二郎的衣袖,“爹,胜哥儿他很好,一向都让着我的。”

    周二郎佯装嗔怪,捏了下儿子的小鼻头,“你也不准欺负胜哥儿。”

    周锦钰轻笑,“没有欺负他,若是胜哥儿有了危险,我一定第一个冲上去。”

    周二郎:“胡说!保护好你自己不给胜哥儿拖后腿儿才是你最该做的事。”

    “对啊,钰哥儿,周叔叔说得对,我爹说人不能意气用事的,要权衡利弊。”贺景胜忙附和道。

    周锦钰:“……”

    傻狍子,你是不是对你爹的话有什么误解?

    周二郎长指遮眉,憋住笑意,挺好,是个实诚孩子,钰哥儿跟他交往,让人放心。

    马车到达周家京郊的田庄时,已经接近半晌午,周老爷子和周老太太看见小儿子和大孙子还有外孙女儿一块儿过来了,高兴得不行。

    老头儿忙让人去杀鸡宰羊,大孙子爱吃羊肉锅子和羊肉串儿,府里有冰窖,到时候拉回去,存半个月也坏不了。

    周二郎让他别忙乎,“爹,杀鸡就行,羊就别麻烦了,钰哥儿想吃的时候,我们现吃现买。”

    周老爷子摆手:“干啥要买人家的,咱自家养了十几头羊还不够自家吃的么,你呀,有银子也不能瞎花。”

    周二郎嘴里说着是是是,爹说得对,他心里想:你孙子一件衣裳,你卖两头羊都不够用。

    他这话自然是不能跟老头儿说的,非得给老爷子心疼坏不可。

    周二郎现在完全不缺银子,只是有些事不便让家里人知道。

    不是他想不想贪的问题,只是以永和帝近乎变态的多疑性格,他最好要有掉脑袋的把柄在对方手里握着,如此永和帝用他才能用得放心。

    “贪腐”就是周二郎主动送给永和帝的把柄。

    老头儿要带着俩小孩儿去外面果园儿里摘桃子吃,周二郎拦住他,“爹,你腿还没好利落呢,少走动一些,我带着他俩去。”

    老头儿大手一挥,“没事儿,没事儿!爹腿早就好了,你好容易不用去上衙,在这儿歇着,上次你给爹买的好茶,爹还没舍得喝呢,让你娘给你沏上,爹闲着也是闲着,带俩小子去。”

    周二郎扭不过他,道:“那我跟爹一块儿去。”

    老头儿不爱在府里住着,就爱在这庄子上,就跟回了周家庄一样,浑身都得劲儿,唯一不好的就是不能天天见着儿子和大孙子。

    爷俩儿来庄子上,老头儿心里欢喜,都去就都去!

    果园离田庄不远,有一里来地,周锦钰同贺景胜在前边跑着,二郎和老爷子跟在后边。

    二郎怕晒着儿子,给俩孩子戴上了宽檐的竹草帽,因为是大人的,戴在孩子头上有些大,胜在足够宽大,晒不到脸。

    二郎自己在禹北晒黑了,好长时间才恢复过来,小孩儿皮肤娇嫩更不能晒。

    看到田地两边一人多高的向阳花,周二郎忍不住道:“爹,才不过半个多月的时间,这向阳花都蹿这么高了。”

    老头儿呵呵笑,“那可不,亏你还是庄稼户里长大的呢,这庄稼快到成熟的时候可不就一天一个样儿。”

    周二郎脸一红,庄稼地里长大的没错,还真没干过什么农活儿,都是大哥和大姐在干。

    周老爷子跑地里用力掰下一个向阳花花盘,献宝似得拿到儿子跟前,“二郎,你看,都结籽了,爹摸索着种的,没想到还真成了,这向阳花老皮实了,种在啥地里都能长,咱家买的那些个盐碱地也都结籽儿了,不比这好地里长出来的差多少哩。”

    周二郎忍不住眼睛亮起来,“爹,你说盐碱地里长得也很好?”

    “那可不,爹骗你做啥,这玩意儿可好活了,就是这结籽儿的时候最好多浇些水,还是上次钰哥儿提醒爹的,孩子这书院真没白上,人家啥都教,竟还教这种地的学问呢。”

    周二郎的心思全都在盐碱地里向阳花也能长得不错这个天大的好消息上,倒是没注意儿子的书院里竟然还教孩子农学方面的学问。

    真如爹所说的那样,大干朝这么多荒废的盐碱地岂不是都可以利用起来?

    第126章

    老爷子搓下一小把瓜籽给儿子尝,“二郎,你瞅,个顶个饱实得很呢,爹寻思着这向阳花籽儿吃着怪香,榨成油以后,肯定不比那豆油差!”

    周二郎看着眼前大片的向阳花,心里升起无限的希望来,今年开春的时候他可是在禹北大力推广了这玩意儿。

    当时心里并没有多少底,只是听那运回向阳花的商人说这东西在欧逻巴国很好种,什么地里都能长,便让人拿禹北大片贫瘠的土地做了尝试。

    毕竟对禹北的老百姓来说,吃饭才是头等大事,不能为了推广这玩意儿占用太多的正经农田。

    如今看来,当真不错。

    甚至更进一步,周二郎还想到了光种出来不行,得想办法形成种植、榨油、售卖一整个完备的产业。

    就如同南方的织造业一样,一旦形成一个大的产业,将可以带动整个禹北地区的商贸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亦可以解决禹北大批没有土地的流民的生计问题。

    从更长远来说,以禹北为核心,扩散到北方两大省份,使整个北方成为大干朝的产油中心,再以此为基础带动整个北方的商贸,一旦北方发展壮大起来,就可以不断外扩同化西北游牧的蛮族,长久以来困扰大干朝的西北边防问题将迎刃而解。

    还有就是西北的那条丝绸之路,亦可以重新利用起来,既然可以用瓷器从欧逻巴国换回有价值的向阳花,同样亦可以进行别的贸易,为大干朝换回所需物资,亦或是白银来。

    只不过这贸易往来,需要大量的运输,这禹北的路不行,必须得花大力气修!

    可修路的银子从哪里来?

    禹北经历两季大旱,已经是半死不活,不能指望当地的财政,指望朝廷更是想都别想,你禹北修路要银子,我南州亦想修路呢,凭什么就要给你禹北拨银子?

    最主要,朝廷也没有多少银子。

    想得远了,全是问题。

    干就完事儿,遇上什么问题再解决什么问题。

    周二郎心里高兴,眉眼间一片舒展的笑意,老头儿见儿子高兴,自己心里也美,他这个老子还是有点儿用的,念书不如儿子,但种地来说,儿子不如他这个老子。

    周二郎自然也看得出来,自从爹来了庄子里住,比在府里的时候笑模样儿多了,整个人都显得年轻了不少,爹种了一辈子地,对土地的感情是他所不能理解的。

    一路说笑着到了周家的果园,果园里除了桃树,还种有苹果树和梨树,以及少量的枣树,都是前边的人家原来种植的。

    这时候还没有后世的那些种植技术,就连基本的人工授粉都没有,完全是土生土长,长成啥样是啥样儿,桃子结得数量不算多,卖相也没有后世那般好,周锦钰手无意按在树干上,系统立即给出了相关的信息。

    周锦钰大致扫了一遍,注意到一句话:桃树喜欢松软透气的沙土地,且喜旱怕涝。

    显然这里是不适合种植桃树的,不过周锦钰并没有多嘴,眼下水果可是稀罕物,米贱果贵,天下熙熙皆为利来,一旦果树的种植技术和产量得到大幅提升,必将会有更多人选择改农田为种植果树来谋取更大的利益,到时候大干朝的粮食短缺问题会更加严重。

    身为穿越者,本身已经占了很大的便宜,周锦钰并不想为了自家的一点儿便宜不顾别人的死活。

    他不是圣人,但是也做不到对生命熟视无睹,禹北老百姓因为没有粮而活活饿死的惨状仍旧历历在目。

    他这只小蝴蝶是不能随心所欲的扇动翅膀的。

    不过这大干朝的粮食问题确实急需解决,如果能弄来玉米和红薯的种子就好了,这粮食的产量提高了,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变相促进爹的田税改革。

    但是这玉米的原产地是美洲大陆,与大干朝远隔了千山万水,若想弄到,并不容易。

    不知道这会儿玉米有没有从美洲大陆传到欧洲,若是传到欧洲就好办多了,从西北边境出发,通过中亚西亚的丝绸之路,即可到达欧洲。

    若是还没有传过来,比较便捷的方式是走海运到达墨西哥,可是大干朝的造船技术不行,怕是航行不了这么远。

    还有一条路是往北走,经过俄罗斯,再穿越白令海峡,到达美洲大陆,现代还没有全球变暖的问题,理论上白令海峡应该是冰封的,只是这条路显然很难走。

    想来想去,还是走陆路,到欧洲去碰碰运气比较合适,既然向日葵已经从美洲传到了欧洲,这玉米说不定也一样。

    这红薯就好办多了,如果自己没记错的话去菲律宾碰碰运气说不定就能弄到。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饭要一口口吃,先让爹把这些向阳花给消化了再说。

    从内心来讲,能不折腾周锦钰绝对不折腾,他只想独善其身,被爹宠爱着,当爹的好儿子,躺平挺好的。

    他只是一个凡人,改变世界这种事儿让那些有能耐气运之子来,他不是,他不行。

    只是他没想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这个天选之人竟然是自己亲爹,爹干得这事儿是要改变历史呀。

    上阵父子兵,不能让爹孤军奋战,他得帮他爹一把呀。

    周二郎瞅见儿子跟那儿发呆,手指在他面前晃了晃,“钰哥儿想什么呢。”

    周锦钰回过神来,咧嘴儿一笑,“爹,你抱我到树上呗,我可以骑着树枝摘上面的桃子,上面的更大更红。”

    “叔叔,我会爬树,我也可以爬到最上面的树枝上帮你们摘”贺景胜说着话撩开袍子往腰里一系就要往上蹿,周老爷忙从身后拽住他。

    “可使不得,贺小哥儿,咱可不敢上树,摔到了可了不得,你们俩娃子都不准上去,爷爷上去给你们摘。”

    周二郎那能让老爷子上,忙拦住他,“爹,我来吧。”

    周老爷子:“没事儿,我来。”

    周二郎拉住他,“爹,你腿还没好利落呢。”

    大郎老爷子就不多说了,但是小儿子老头儿就有点儿不放心,“二郎,你行吗?”

    二郎无语,这是桃树又不是参天大树,以他的身高登着树杈就可以够上面的桃子,有什么不行,他这么大人了还能摔下来不成。

    扫了一眼四周,大中午的,没人。

    周二郎把衣袍的下摆系在腰间,一只脚踩住树杈部分,单手拽住上面的树枝,往上一蹿,整个人稳稳地站在了桃树上。

    小时候跟着大哥什么树没爬过,区区一个桃树,这么矮,力气都不用废的,就是桃树叶子有点儿扎脸,桃毛儿也烦人。

    老爷子把竹篮递给二郎,二郎仰着头,挑上面的捡,上面的果实结的少,反而大,又接受的阳光多,确实看起来比下面要红一些。

    就是一不注意就被桃枝上的桃子蹭到脸,扎人,还痒,若不是亲儿子想吃上面的桃子,这活儿周二郎绝对不干!

    挑挑捡捡,摘了一大竹篮子鲜桃,几人回了田庄,周二郎用清水洗了好几遍脸还是觉得脸上有桃毛一样,很不舒服。

    中午给做饭的是田庄里的庄户媳妇儿,不会弄什么台面儿上的大菜,家常便饭比一般人强点儿。

    好在食材新鲜,倒也吃得下去。

    老头儿瞅着儿子有一筷子没一筷子的夹两口,看不惯,二郎这嘴打小就挑食,现在倒好,给养得更刁了,这么好的饭食都舍不得多吃几口,还没有大孙子吃得香呢。

    周锦钰的确不挑食,贺景胜也不挑,老头儿给孙子和外孙女分了一只鸡腿儿,另外一只大鸡腿儿夹给了胜哥儿,让孩子自己拿着啃。

    自家养的大公鸡,专挑着个儿大精神的宰,十几斤重,膘肥肉壮,一个大鸡腿儿足有成人一个半手掌大,夸张得很。

    贺景胜在家从来没有这样拿着啃过,吃相不好,他有点儿不好意思,但周爷爷满脸热情,他又不好意思不接,小心地接过来,一时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老头儿还以为小孩儿怕吃不完,忙道:“娃,吃不完就给爷爷剩下,不碍事。”

    贺景胜忙道:“谢谢爷爷。”

    周锦钰看出贺景胜的为难了,他一时亦不知道如何解围,帮胜哥儿解了围,会让满心热情的爷爷难堪,可若让胜哥儿抱着个大鸡腿啃,着实又有点儿为难人家,胜哥儿是大家族里出来的,不似自己这般随意惯了。

    这时,周二郎从贺景胜盘子里拿过鸡腿笑道:“爹,俩孩子都正换牙呢,你瞅咱们钰哥儿的小门牙刚掉,啃着不方便,撕开好一点。”

    老头儿哈哈一笑,“是哩,是哩,还是二郎想得周到,撕开,给撕开,给俩娃撕小块儿一点儿。”

    “知道了爹,你别光忙乎他们俩,一会儿菜都凉了。”

    周二郎垫着干净的帕子把鸡腿上的瘦肉撕了一小盘儿放到贺景胜跟前。

    周锦钰本想把自个儿手里的鸡腿肉撕下来,分到爹和爷奶的碗里,又看了坐自己对面儿的姐姐一眼,见姐姐好像并没有意识到把鸡身上最好的鸡腿肉分享给家里人的意思,自己便也没有分,省得让姐姐尴尬。

    兰姐儿其实倒不是舍不得分自己碗里的鸡腿儿,只是她脑子里压根儿就没有为别人着想这根弦儿,凤英和离后,觉得亏欠这个唯一的女儿,自然是百般疼爱和付出,周家人也都可怜这个没有爹的孩子,周锦钰有的,兰姐儿基本都有,周锦钰自身性子又好,对姐姐也多有谦让。

    兰姐儿习惯了凤英对她无条件的付出,也习惯了周家人处处以她和钰哥儿为先,是真的没有意识到,爱是相互的,自己得到了爱,也应该去爱家里人,想着家里人。

    倒是贺景胜,找了双干净的筷子,把自己盘子里的鸡腿肉夹给周老爷子,周老太太,还有二郎,“爷爷,奶奶,叔叔,这鸡肉太香了,你们也一起吃。”

    周老爷子可喜欢死这个没有少爷架子又知道尊敬长辈的小娃了。

    兰姐儿看到比自己小许多的胜哥儿给家里人分鸡肉,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妥,小脸儿有些发烫,想要把碗里的肉分出去,又觉得这会儿分已经没有必要了,羞愧得很。

    周二郎在旁边儿把几个孩子的动作看得分明,心里微微叹了口气,不是所有孩子都像自家钰哥儿这般,生来就像是来报恩的,兰姐儿其实是个好孩子,被大姐的溺爱惯坏了,可能真的不适合高嫁。

    吃过午饭,周二郎本想着带两个孩子睡个午觉,不成想自已的脸上、手上痒得越来越厉害,刚才吃着饭就觉得很难受,这会儿非但没有缓解,,竟是起了一片片的小红疹子。

    周二郎知道定是那桃毛惹的祸,这种情况越抓越严重,也只能忍者等它自己消下去,只是饶是他自认为自制力颇强,还是控制不住想伸手去抓,这种痒被疼痛还令人烦躁。

    周锦钰注意到他爹脸上的不对劲儿,凑近了一瞧,看到爹的脸上起了好多针尖儿大小的红疹,竟然像是过敏了。

    爹好像并没有出现过食物过敏的情况,今天中午饭桌上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或是容易引起过敏的东西……

    桃毛儿!

    爹一定是对桃毛儿过敏了,周锦钰内疚死了,自己刚才吃饱了撑的要去够那高处的桃子,把爹的脸害成这样儿。

    要是光手上过敏还好说一点儿,这疹子长在脸上,若是到了明日早朝的时间还下不去,就爹这个要面子又爱美的脾气,可怎么得了。

    第127章

    南州府并不产桃子,周二郎是到了安京城之后才一次吃到这种果子,都是小丫鬟给他洗好,切好,端到跟前儿的,他哪里自己亲自动过手,更不知道在桃毛的刺激下,他的手脸如此遭罪。

    他自来就注重形象,即便在自己家里人面前也不曾有半点儿邋遢,如何能忍受自己这副丑样子见人。

    大手往儿子眼上一遮,“好孩子,别看了,不碍事,很快这些疹子就会自己下去了,你赶紧带着胜哥儿去睡会儿觉去。”

    周锦钰知道他爹尴尬,听话地拽着胜哥儿去了里屋。

    周二郎跑到老太太屋里,让他娘给裁剪一块儿薄纱布给挡一挡,老爷子坐那儿看着儿子呵呵笑,周二郎只当没看见。

    老太太知道小儿子讲究,她自己针线活儿一般,便把身边的伺候妇人叫过来帮忙。

    之前小丫鬟照顾她,老婆儿不习惯,说话又说不到一块儿去,岁数大点儿的还能一块儿聊聊天,解解闷儿。

    没想到这妇人却是极为手巧,把老太太拿出来的白色细纱葛布,裁剪成大小合适的面纱,又剪了一条白色暗纹的锦缎,用同样的白色的丝线给缝了包边儿,细密的针脚像是尺量般匀实。

    完了最后还在面纱的一角儿给绣了几片浅银色的竹叶做点缀,银丝线缀在白纱上丝毫不显突兀,在光线下却又不失存在感。

    绣工和心思之巧竟还在云娘之上。

    周二郎微微挑眉,看了那妇人一眼,开口问道:“看你绣工很是不凡,是何出身?。”

    妇人低着头,冲周二郎福了一礼,轻声道:“启禀大人,奴婢原本是官里伺候的官女,因到了年纪被放出宫来,不成想遇人不淑,夫家是个赌徒,因输了银钱,把奴婢卖到人市,后被夫人买了回来侍奉老太太。”

    听他如此说,周二郎有些唏嘘,心里越发想给外甥女儿招赘了,女子的命运太过受制于人,遇人不漱,这辈子就毁了,纵然可以和离,可没孩子还好,一旦有了孩子事情就多了。

    最主要,他还是心疼凤英,兰姐儿若是日子过不好,大姐这后半辈子也好不到那去。

    ……

    俩孩子午睡醒后,稍事休息,周二郎命人套了马车,老头儿什么东西都给往车上装,恨不得把田庄里的好东西都给儿子装上。

    水果、蔬菜、宰好的鸡、羊等,有给自家的,有给贺府的,虽说人家有自己的庄子,并不缺这点儿东西,但总是一番自己的心意。

    老俩口目送小儿子的马车越走越远,心里不是味儿,孩子们来的时候感觉热热闹闹,这一走心里怪不好受,一下子就冷清了。

    可若是让他们回安京城跟孩子们一块儿住,老俩口又不愿意,在这田庄里总是比在府里更自在些。

    傍晚,到了安京城,周二郎先让人把贺景胜送回去,带回来的东西,也一并带上,又让张福去请郎中,京城里权贵云集,名医圣手不在少数,只要你出得起诊金。

    张福很快请来在诊治风疹方面比较有名气的郎中,周二郎没有摘面纱,只给他看了手背上起的红疹,告之是因为接触了桃毛。

    郎中一听说是接触桃毛刺激的,笑道:“大人不必太过担心,小人给您开一副方子,红疹明日当可下去。”

    周二郎看了他一眼,道:“那就有劳李郎中了。”

    “大人您太客气了,小人应该的。”郎中给开好方子,告之倘若一剂汤药喝完,这小红疹子能下去,就不必再继续喝。

    这就是权势地位带来的好处,你可以请到最高明的郎中,却不需要担心会受骗,他们不敢。

    云娘命秋霜下去煎药,周锦钰坐二郎旁边儿,声音闷闷地,大眼睛里扑闪着内疚,“对不起爹,都怪我,害你遭罪了。”

    周二郎安慰儿子,“不关钰哥儿的事,爹自己亦不知道接触了那桃毛儿竟然会长疹子,现在知道了,以后注意就是了。”

    “那我陪爹你下会儿围棋吧,分散一下注意力,说不定爹的脸上就感觉不到那么痒了。”

    周锦钰的贴心孝顺让二郎的心像是钻进了云朵里,又松软又慰贴,就算是脸上再痒一些,也觉得心甘情愿,一伸手把儿子抱到榻上,顺手给脱掉小靴子。

    “爹,我自己来吧。”

    “无妨,已经脱好了。”

    爷俩儿平时的时候,没事儿也会杀两盘儿,在周二郎的指导下,周锦钰的棋艺进步飞速,二郎同儿子下棋时会不动声色地给儿子灌输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

    他有时会故意把战局拉得很长,通过时间消耗来锻炼孩子的耐心;有时会他会对周锦钰步步紧逼,压得儿子喘不过气来,却又不把他的活路给完全堵死,留下一线希望,引导着儿子不要轻易放弃一丝一毫的机会,一旦抓住机,就努力扩大自己的优势来逆风翻盘。

    云娘看爷俩儿下得聚精会神,给端了碗党参养生果茶来,二郎从翰林院藏书阁里看到的调养方子,他专门请教了宫里的儿科圣手,确定没什么问题,很是适合脾胃虚弱的小孩子喝,这才让儿子喝,也并不总喝,感觉这段时间有积食上火的症状,就喝上一些。

    初秋燥热,儿子的舌苔看着有火气,正好喝上一些。

    周锦钰抿嘴儿一笑,双手捧着接过来,道:“谢谢娘。”

    云娘摸了摸他头,“乖娃,跟你爹杀两盘就好了,今日去了庄子上,毛笔字和琴箫都还没练呢,明日还要去书院,莫要搞得太晚。”

    “我知道了,娘,就杀两盘。”

    云娘点点头,儿子的听话让她省心不少。

    凡事贵在持之以恒,不能停,一旦停下来就开始懈怠,懈怠久了,想要再拾起来就难了,宠爱儿子归宠爱儿子,但在培养儿子的才能方面,周二郎从不懈怠,人总是要有些才华傍身的,尤其是自家儿子还这般聪慧。

    有了才华傍身,这人方能“贵”得起来。

    前朝覆灭,整个皇宫血流成河,为什么就单单那位逃出去了,因为他才华人品太过出众,仰慕者众多,有太多人助他出逃。

    假如自己真有倒台的那一天,周二郎自是会提前把家里人安排妥帖,但凡事无绝对,他亦不敢保证他就能做到万无一失,如果有更多的人愿意帮助钰哥儿,总是一件好事儿。

    周锦钰自是想不到周二郎走一步看十步,处处为他谋划,但是周二郎让他学的,他都愿意努力去学,周二郎对他这般疼爱,他亦不想辜负他的期望。

    秋霜这会儿端了汤药过来,光闻那味道,就知道这药有多苦,周二郎接过碗来,闭眼,一口气灌下去。

    秋霜忙递过一杯温开水过去,同时端了个小铜盆儿,让他漱口。

    周锦钰递过自己的帕子去,让爹擦一下嘴角残留的药汁,又把自己的果茶给递给去,“爹,这个加了冰糖,甜的,你喝口。”

    周二郎老脸一红,钰哥儿当初喝过的苦药可比自己多了去了,想到这儿又开始心疼儿子受过的苦。

    秋霜在旁边儿瞧着,嘴角儿微抿,府里最会哄老爷开心的,非小少爷莫属,而最得老爷心的,亦是小少爷,娘子实在是太过担心小少爷的身体。

    退一万步来讲,最糟糕的情况,就算小少爷的病真的会让他活不长久,老爷也绝不会淡忘这个儿子,相反,小少爷会成为老爷心中何人都无法超越的存在。

    娘子作为小少爷的娘亲,亦是任何人都超越不过去的,那怕后面的人能生出八个儿子来又能如何?!

    娘子太过患得患失,当局者迷了。

    不过若是自己的夫君是老爷这样的人,怕是自己也淡定不了吧,害怕失去,所以惶恐。

    喝完汤药,二郎带着儿子到书房,陪着一块儿练字,周锦钰道:“爹,你的字已经很好了。”

    周二郎一边帮儿子研磨,一边道:“学无止境,不同的阶段,练的东西不一样,你现在还处于技法的练习阶段,沉淀久了,你就会发现这字的每一根线条,墨色的轻重,都有其韵律和节奏,它们是美的,亦是有生命的,你的情绪,你的能量都能通过你的字来传递出去,到最后,你不是在写字,你写的是你自己。”

    周锦钰能听懂他爹说的每一字,连起来也能听得懂,但是离着爹所说的那个阶段显然还差十万八千里。

    不过比起云娘请的那个教习书法的古板先生,周锦钰显然更愿意跟着他爹学,那位书法先生的造诣虽然也很高,但没他爹讲得有意思。

    ……

    入夜,皇宫。

    永和帝收到西北边防的传回来的八百里急电,哈撒国联合苏秘国不宣而战,打得大干措手不及,已经连失两城,现在大军正死守风离城,急需军队和粮草支援!

    啪!永和帝手里的茶杯猛地扔了出去,碎瓷片崩得到处都是。

    天光破晓,一众朝臣在午门外等候上朝,文臣以徐庚为首,武将则以贺老爷子为首,左右掖门开,大臣们鱼贯而入。

    永和帝面色凝重地坐在龙椅上,命魏伦向众臣宣读了昨日收到的西北八百里急电。

    满朝文武一片哗然,从去年开始西北边境就开始不大太平,永和帝从旁系过继了个公主给送过去了,签订了互不侵犯边境的合约。

    这才多久?

    竟然不宣而战,那不就是说那位公主……。

    众人忍不住暗骂这哈撒蛮夷之国竟然如此背信弃义,这不就是收了公主白嫖吗?

    简直野蛮!

    对方已经开战,现在是不打也得打了,否则对方只会更加得寸进尺,置堂堂大干王朝的国威于何处?

    只是这仗得打多久,需要多少粮草和银子,派谁去支援,全都是棘手的问题。

    永和帝目光扫过下首众臣,视线定格在最前排的徐庚身上,“徐爱卿,此事你如何看。”

    徐庚向前一步,出列,“启奏陛下,这哈撒、苏秘两国狼狈为奸,竟然全然不顾道义,不宣而战,着实可恨。”

    永和帝,“所以呢,徐爱卿觉得应当如何应对?”

    徐庚:“臣觉得可分头行事,一方面派文臣与之讲和,一方面派援军速速支援西北边境,以战促和,以和停战,边打边谈,边谈边打,尽量在今冬前结束战乱。”

    听到徐庚这话,周二郎嘴角露出一丝冷凝的笑,微敛了眉眼。

    虽说两国开战,不斩来使,可如哈撒国这等毫无信誉可言的蛮族,才不理会你这么多,徐首辅当真是老谋深算好算计。

    第128章

    徐庚语毕,永和帝不置可否,目光扫过殿下诸位大臣,最后停在太傅高弘身上,缓缓开口,“高太傅,你的意思呢?”

    高弘既不是徐庚一派,也不站皇帝,更不站端王,他是坚定的太子派,只拥护太子的利益,凡是与太子无关的事都随大流,这会儿听到皇帝问自己,慢悠悠出列,躬身开口:“启奏陛下,徐大人之言,臣附议,不过这过去和谈的人选,以及驰援风离城的武将,还需要慎重选择。”

    “那依高太傅之见,朕当派何人前去?”永和帝眯起眼追问。

    高弘吃不准永和帝舍不舍得让周凤青走这一趟,毕竟之前这哈撒国也不是没有干过撕毁合约斩杀来使的事儿,蛮夷之族向来不讲规矩,打得过就烧杀抢劫,打不过就逃跑。

    略思索了一下,高弘道:“陛下,这武将之中除了贺将军的骑兵能与那哈撒铁骑一较高下,怕是没有第二个人选,至于这出使的使臣,臣一时亦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还需听听诸位同仁的意见。”

    高弘三言两语又把皮球给踢出去了。

    “既如此,那诸位臣公就说说这出使的人选吧。”永和帝声音平平,听不出什么喜怒来。

    见微波而知暗流,站在朝堂之上的诸人,没一个是傻子,首辅大人所说文臣是谁,不言而喻。

    谁都知道周凤青这后起之秀一旦起来必然会威胁到徐庚的地位,可徐大人还不能明着干掉他,动他就是同永和帝撕破脸。

    这出使好啊,杀人不见血,周二郎在西北出个什么“意外”那都是正常,为国捐躯。

    最关键是这军将得实在是妙,放眼整个朝堂,对于哈撒这等蛮夷小国,你总不能派首辅大人这种重臣作为使臣去谈判,而太小的官职也不合适,这啥撒国虽小,其战斗力却不容小觑,均是骁勇彪悍之辈,多少你得给人家这面子。

    所以,这三、四品的官员里选最合适,而这三、四品的官员里,仪表俊美、气度不凡能彰显我大国气度,而又有能力解决棘手问题之人,也就剩下周凤青可选。

    谁也无法说首辅大人是刻意针对周凤青,不然永和帝你自己选嘛,只要你能选出比周凤青更合适的。

    都知道周凤青合适,可谁也不想站出来说,阎王打架,小鬼儿遭殃,得罪首辅大人不合适,惹了永和帝的恼也没好果子吃。

    另外,这位周大人可也不是吃素的,没看大太监王海被他收拾了嘛。

    再者说,首辅大人权势再大,只一点他就比不过周凤青。

    周凤青年轻呀,实在太年轻了,他甚至什么都不用做,只要熬着就行了,他不但能把徐庚给熬死,甚至连永和帝也能熬死。

    朝堂之上,竟然陷入了死一般的沉静。

    徐庚微微敛了眉眼,藏住目光中一闪而过的狠厉,诸位大臣什么也没说,可不代表什么也没表达。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周凤青竟然成长到让众人如此忌惮的地步,竟是让这些平时对自己唯命是从的人不敢轻易站队了。

    这周凤青不能留!

    朝堂上诸位大臣的表现让徐庚的杀心愈重。

    周二郎亦将众人的表现一一收入眼底,他明白自己这一趟是非去不可了。

    他的小命无论如何也无法与永和帝的江山稳固相提并论。

    哈撒不仅仅是哈撒的问题,解决不好,一群狼想着上来撕下一口肉吃呢,不光有西北的狼,还有东南的狼。

    再者,周二郎还想着自己在禹北搞的向阳花成熟以后,榨成油与西北边境这些小国建立交易呢,在长期的交易中,可以用大干的文化对他们进行渗透改造,日久天长,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四海八荒皆为我大干的子民。

    另外大干朝想与那欧罗国建立贸易往来,哈撒、苏密等小国是必经之路。

    无论从那一方面来讲,这一趟他都有非去不可的理由。

    想到这里,周二郎缓缓出列,朗声道:“启奏陛下,臣愿意作为使臣出使哈撒、苏密等国,定当全力以赴,不辱使命!”

    唰!

    众人的目光齐齐落到周二郎身上,显然没有料到他竟然自荐出使西北,对这位年轻又才华横溢的年轻人不仅多了几分敬佩。

    虽千难万险,吾愿往矣。

    周大人是个有血性,有胆识的。

    窗户纸捅破,满朝文武大臣包括永和帝在内,俱都松了一口气,谁也不用为难了,此事就算定下。

    永和帝命令贺文贺武的二叔贺明堂率三万大军前往西北边境支援,周二郎作为正使,兵部侍郎为副史,一同前去。

    即刻动身,不得延误!

    周二郎一刻不敢耽搁,若是风离城守不住,大干朝的军心和士气势必会受到负面影响,相对的,哈撒的军队则会一鼓作气,占领大干朝更多城池,在旁边观望的诸多小国也会一哄而上趁势作乱。

    哈撒取得的优势越明显,自己这谈判的危险和难度就会越大,对自己的处境会更加不利。

    匆匆忙忙回到家,周二郎不想让家里人跟着担惊受怕,没说西北那边儿已经打起来的事,只说自己有紧急公务要去西北走一趟,吩咐云娘和秋霜速速收拾出远门的行李。

    云娘再多舍不得夫君远行,可人在官场,身不由己,她也只能配合,这朝廷也真是,除了二郎没人可用了吗?

    凭什么次次都是他,这才刚从禹北回来,还没稳当几天呢,就又被派去大西北那种不毛之地,这不是欺负老实人么。

    行李收拾完毕,刚刚简单吃了些东西,贺文就命人过来接周二郎出门,这会儿离钰哥儿放学还早,周二郎没时间等儿子见上一面。

    想到自己此次出行的风险,周二郎找来纸笔快速写了一封信:锦钰吾儿,你能看到此信,证明为父业已不在人世,不能陪伴吾儿长大成人,是为父的不是,说声抱歉。

    你的爷奶有大伯大姑照顾,为父对你不做要求,吾儿需孝敬大伯,照顾好娘亲,更要照顾好自己,不活到六十岁不准来见我,否则为父定不轻饶。

    就这样,来生再见。

    写完,将信封粘好,写上“周锦钰亲启”几个大字,放到了书桌抽屉最下层记录周锦钰成长的小册子下面。

    他不准云娘动的东西,云娘从不会乱动,如果云娘哪天会动这里面的东西,除非是整理他的遗物,里面的东西该如何处置,夫妻多年,云娘了解他。

    端王给的两个护卫,周二郎全都给儿子留下了。

    云娘和兰姐儿送二郎出门,周二郎抬指轻抚了下娘子的额发,温声道:“照顾好自己和孩子,在家等我回来。”

    朱云娘鼻子发酸,用力点了点头。

    周二郎又看了眼外甥女,道:“二舅不在家,兰姐儿需听舅妈和你娘的话,否则二舅回来定不轻饶。”

    兰姐儿从未听二舅对自己说过这样严厉的话,怔愣了一下,下意识点了点头。

    端王府。

    端王爷的起床气儿大,更不喜欢早起,睡到什么时候完全看心情,一年四季都不上早朝,除非有重大仪式要参与。

    不过虽然不上朝,但朝廷的任何风吹草动全都逃不过他的耳目,整个大干朝只有他不感兴趣不想知道的事,不存在他知道不了的事。

    今日那边刚刚散朝,朝廷上发生的事就有人原原本本的汇报给了他。

    端王半躺在逍遥椅上,喝着早茶,给了一个耳朵,听着下面人的汇报,听着听着,他眉头就渐渐皱了起来。

    周凤青竟然被派去当使臣了?

    哈撒国的前科可太多了,尤其他们那二皇子,简直就是个泼皮无赖混不吝,想跟这种人和谈不从你大干朝身上扒下一层皮来,这事儿都完不了!

    问题周二郎亦是个不服软的,非但不服软,说不得还想从对方身上扒下一层皮来,这俩要坐到一起和谈,周凤青当真是要凶多吉少。

    端王不能坐视不理啊,就以永和帝生性多疑到病态的性格,周二郎能一步步取得他的信任,这实在太不容易了,周二郎这颗棋子至关重要,他必须得保住。

    端王找来了自己身边最顶尖的暗卫首领……

    京郊的骑兵大营,战鼓咚咚,队伍已经全部集结完毕,周大郎亦步亦趋地跟在贺文后面,贺文实在受不了他,转过身给周大郎打揖:“祖宗,你快点儿饶了我吧,不是我不想带你去,是我惹不起你家那二弟,你爹被打伤了条腿,对方得给陪葬,我带你去了战场,你要有个好歹儿,你二弟非得撕了我,你听我一句劝,下次,下次有机会我肯定带上你,我让你做先锋官还不成吗。”

    周大郎看着他,目光里的意思很明显:我二弟去,我才更应该去,否则我不放心。

    贺文:“不是,凤山,你得这么想,你们家人丁单薄,就你们哥儿俩,这次你二弟去,你就不能去,我的意思你懂吧?”

    周大郎不搭理他,用脚尖儿在地上写了一行字,十分霸道——只有我杀人的份儿,世间何人能杀我?

    贺文想到周大郎那一身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英雄气魄,又想到他惊人的武学天赋,这要上了战场,当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罢,罢,罢,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大郎这样的人才,天生就属于战场。

    至于周老二那儿,一点儿内部矛盾,让周大郎自己去跟他那不好惹的弟解释去。

    第129章

    周大郎不比贺文更加了解自家弟弟?

    他压根儿就没打算把这事儿先告诉二郎,说了就去不了了,先到了西北再说!

    派往风离的援军出发后,几乎马不停蹄的赶路,走了已经十日有余。

    过了禹北之后到处都是蛮荒之地,周二郎向车窗外望去,想到向阳花几乎不挑任何土地的生长特性,只觉眼前这一大片荒地简直大有可为。

    马车下面的道路并不平坦,颠簸地周二郎胃里有些难受,想要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却又毫无睡意,干脆拿出西北地区的地图来查看。

    这风离城易攻难守,若他为守城将领,风离城当放弃之,保存军队实力,与距离风离不远的洪阳城合兵一处,共御外敌。

    洪阳城虽小,战略地位却不容小觑,哪怕丢掉十个风离亦不能失去一个洪阳。

    只因这洪阳的位置是蛮夷南下的必经之路,且有洪阳河护城,与西北的各蛮夷部路形成隔河对峙,典型的易守难攻之城。

    守住了洪阳也就保住了北方两个产粮大省不受蛮族破坏。

    今年马上就要秋收种植冬小麦,战乱一起,去岁天灾还没缓过劲儿又遭人祸,两省一乱,整个安京城都将暴露在敌军的铁蹄之下。

    严重程度还不止如此,如果说江南是大干朝的钱袋子,提供了整个大干朝最重要的赋税。那么这北方两省就是大干朝重要的粮袋子,且商人逐利,近年来随着丝绸价格的上涨,江南大片粮田改农为桑,如此一来,北方两省的粮食供给就显得更为重要。

    去岁一旱,整个大干朝的军粮储备一下少了一半儿还多,若不是用了借粮票,遇到今日之战事,粮草补给跟不上,这仗还怎么打?

    洪阳城绝不能失,北方两省更不能乱!

    守洪阳之一城,稳固大干朝的天下,孰轻孰重搞不清楚么?

    风离城的守备奏章上说什么城在人在,城破人亡,为了一己私欲和名声,毫不顾全大局,当真是沽名钓誉之辈,当斩当杀的老糊涂!

    这哈撒、苏密两个部落从去岁开始就蠢蠢欲动,今年偏偏在马上就要秋收时搞事情,很难让人不去联想他们亦清楚了这一点儿。

    周二郎甚至怀疑大干朝有他们的内应。

    谈判?谈个鬼!

    去送人头儿还差不多。

    没见联姻的公主都“暴毙”了吗。

    所谓“暴毙”是怎么回事儿,双方谁还能不清楚怎么回事儿?这次趁机斩杀你的使节,正好看看你们大干的反应,进一步探探你的虚实,何乐而不为!

    没有一场胜仗,且是一场大胜仗做支撑。

    你拿什么去跟人谈?

    拿人头吗!

    周二郎此行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但不意味着他不爱惜自己的生命,这一路上就没睡过一个好觉,一直在苦苦思索这破局之法。

    听说那苏密国王是个女人,甚至周二郎把“美男计”都算计进去了,当然这美男不可能是他自己。

    随行的兵部侍郎之侄,显然是个不错的人选,容颜甚是俊美,身姿英挺,看着也会说话,关键是长期在军中训练,一身力气,一看就很行。

    若是能用一个男人,破了哈撒与苏密的联盟,再划算不过。

    就不知道那苏密国的国王好不好色。

    周二郎长指揉了揉眉心,收起地图,闭目养神,至于那位侍郎之侄是否愿意牺牲“色相”完全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若是到了必要的时候,需要牺牲他自己,他亦是会顶上去的,比起天下大乱、伏尸万里,有何不可?

    为万世开太平,他并非随便说说而已,矫情归矫情,但他也绝非迂腐之人。

    大部队行至傍晚时分,天色忽然阴沉下来,黑压压的乌云眼肉眼可见地压了下来,竟然是要下雨的劲头儿。

    贺明堂显然是极为有经验的将领,对于行军路上的各种突发状况早有准备,将士们都有蓑衣防雨,因为是急行军,粮草亦只带了够路上吃的口粮,后续需要的粮草自有专门的运粮部队在后面跟上提供补给。

    不用他下令,粮草、辎重等马车早就盖上了防雨的兽皮,油布纸以及干草等。

    饶是对路上可能会遇到阴雨天早有准备,贺明堂也忍不住低咒了一声,行军打仗讲究的是天时、地利、人和,这场雨一下,时间短还行,倘若连着下,对整个军队的体力消耗以及作战士气都有着极大的影响。

    贺文带着周大郎等精锐骑兵作为先头支援部队,早已将后面大部队远远甩在后面,眼看就要到达风离城,不成想却遭遇大雨,天地间白茫茫的一片,几乎看不清前面的路,加上又是夜雨,就更加视线受阻。

    贺文不得不命人暂时停止行军,立即下马安营。

    众将士纷纷下马,都晓得第一时间要保护好自己的战马,战马是多重要的战略资源,没有人会不清楚。

    大干朝的骑兵数量本来就少,他们这批人更是精锐之师,战马也俱都是良驹,而马掌比人的脚掌还要小,却要承担自身体重加上人的体重,在泥泞中奔跑太容易陷入泥中,从而损伤到马儿脆弱的脚踝。

    不要说是战马,就是普通的马匹脚踝骨折了,这匹马也就废了,断无治愈的可能。

    大郎把自己的爱马幻影看得像是家人一般,第一时间下马,牵着缰绳跟随在贺文身侧。

    “早不下,晚不下,你爷头的!”

    贺文狠狠低咒了一声,将士们本就一路长途奔袭,体力受累,又遇上这种鬼天气对整个军队的士气影响实在太大!

    而更令他担心的是众人骨子里对哈撒铁骑的畏惧心理,哈撒人不比中原人,他们是游牧部落,自小就在马背上长大,对马儿的熟悉和驾驭能力天生比大干人有优势。

    更兼有哈撒人的体型亦比中原人健壮彪悍,且骁勇好斗,说他们以一抵三都不为过!

    扎好的营帐中,瘦猴儿点着了烛火,贺文与周大郎凑到一起,一块儿查看西北边境的地图,因着大郎在军中的突出表现,他现在已经是千户大人了。

    周大朗凝神看了一会儿地图,手指先是按在了“风离城”三个字儿上,后又指了指另外一处。

    贺文先是愕了一愕,随后猛地瞪大了眼:周大郎这厮他竟然还懂兵法!

    只不过这风离城的地理位置重要,乃是枢纽要道兵家必争之地,他亦明白,这周大朗把手放在丘兹是几个意思?

    “瘦猴儿,赶紧的,给凤山准备纸笔!”贺文真是愁死周大朗不能开口说话这事儿,这老天爷也真是的,该给周大郎的你都给他了,偏生就是不让他说话。

    瘦猴儿成天跟在大郎屁股后边儿,帮大郎研磨这点儿小活儿早就轻车熟路,大郎不习惯使唤人,不叫他干,瘦猴儿非要帮忙,大郎大概也明白瘦猴那点儿小心思,他是洒脱之人,瘦猴愿意帮忙,那他就帮,自己心里承他这份情就是了。

    瘦猴儿在军中的职位是斥候,负责打探消息的,武力值不行,贵在机灵,大郎来之前,经常被人捉弄欺负,现在他跟大郎走的近,在军中再无人敢动他半分。

    却说大郎刷刷刷,奋笔疾书,很快写满一张纸,递给了贺文。

    贺文满脸好奇地接了过来,渐渐地,脸色变了。

    ……。

    苏密国,王账内。

    年轻的苏密女王,刚刚洗浴完毕,由着侍女为她穿上一袭白袍,行走间隐隐可以看到笔直紧致的大长腿,不似中原女子那般白皙,却如上好的蜜蜡般光润而隐含光华。

    女王坐到梳妆台前,由着侍女为她擦拭头发,铜镜中映照出一张有着异域风情的面孔,浓密弯曲的睫毛,眼窝微深的黑亮眼睛,眉骨比中原人略高,鼻梁高挺,烈焰红唇。

    这时,有贴身的女官挑帘进来,微微颔首,朝女王行了个礼,“王上,那哈撒的二王子又派人送了一盒上好的东珠过来,说是送给王上做项链。”

    苏密女王听到“二王子”三个字,目光中闪过一丝厌恶,头也抬地,“替我谢谢二王子的一番好意,不过无功不受禄,东珠贵重,本王不能收,找人把我的话带到,给送回去吧。”

    “是,王上。”女官得了命令躬身退了出去。

    “王上,这哈撒的二王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越来越过分了。”为苏密女王擦头发的侍女抱怨道。

    能在女王面前说话如此随意,显然她不是一般的侍女。

    “呵……”

    女王从鼻腔里冷哼一声,冷声道:“他可不光是想吃天鹅肉,哈撒的野心大着呢,他是想吞下我们整个苏密。”

    “王上,哈撒现在就如此张狂,倘若他日若得势,我们苏密岂不是任他鱼肉?”

    苏密女王缓声道:“周边几个部落里,唯有我苏密人少地小,实力不如人,便要受人挟制,若非被他要挟,我等又何必掺和到他与大干朝的争斗中。”

    说到这里,她轻声叹了口气,“中原人与我们草原部落不同,纵观他们的历史,纵然偶有被部落之人侥幸侵占,可到最后,失败的一定是我们草原人,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侍女一下下轻轻为王上梳理着乌鸦鸦的长发,道:“王上学识渊博,奴婢不知,请王上名士。”

    苏密女王:“因为他们不光有广袤的土地,最重要这片广袤的土地上还有数不清的能人志士愿意为了守卫他们的土地抛头颅,撒热血,我们不及也。”

    第130章

    下雨天呆在温暖舒适的被窝里,是一种享受,但在荒郊野外的马车上,就不那么舒坦了。

    初秋这边的昼夜温差很大,加之下着雨,周二郎扯了薄毯盖在身上,毯子亦是冰凉潮湿的,他忍不住又把地图拿出摊开在膝盖上,凝神细看。

    看着看着,他的视线落在了一处叫牛狭岭的地方,盯了良久后,目光渐亮……

    “来人,速去请贺将军过来!”

    “不必了,还是我去见他。”

    周二郎声音难掩激动,翻身起来,迅速披了件蓑衣,抬手掀开了车帘子,跟随的侍从见状忙上前搀扶他下车。

    “大人,您慢点儿,小心脚下路滑。”

    周二郎却是完全顾不得脚下泥泞,泥点子溅在素色的衣袍上,大步流星朝着前面贺明堂的马车走去。

    “深夜打扰贺将军休息,周凤青失礼了。”周二郎在车窗外拱手一礼。

    “周侍郎不必客气,找本将可是有什么急事?”贺明堂正准备躺下休息,见周二郎突然深夜来访,不仅有些吃惊,命人请他上车。

    周二郎坐在贺明堂对面,组织了一下语言,问道:“不知贺将军对此行是何想法?”

    贺明堂看了周二郎一眼,反问他:“周侍郎有话不妨直说。”

    周二郎一笑,“既如此,周凤青就不与贺将军兜圈子了。”

    微顿,“哈撒等蛮夷部落对我大干边境的骚扰由来已久,究其根本,乃是游猎民族骨子里的掠夺本性和其生存条件所决定的。”

    “是以,我们大干朝无论送多少公主,签订多少次停战协议,都只是权宜之计,不解决根本问题。”

    能意识到这一点儿的人,决非泛泛之辈,贺明堂目光微闪,示意周二郎接着说。

    周二郎继续,“不出所料的话,我等这次来西北最好的结果也无非是打退啥撒等部落的进攻,暂时签订一个不会被遵守的停战协议,对方暂时退军,过不了多久又要涛声依旧,循环往复。”

    这话说得太过直白,显然出乎贺明堂的预料,身在官场,有时候大家都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儿,却是不能说的,尤其事关朝廷的颜面。

    周二郎就这么坦诚地说出来了,摆明了是要打开天窗说亮话,所以,前面都是铺垫,他接下来要说的话才是重点。

    贺明堂就着他的话头,道:“对此,周侍郎可有何应对之法?”

    周二郎抬眸,目光坚定,缓声道:“打,狠狠地打,把他打残了,打疼了,打趴下了,打到再也不敢升不起与大干做对的想法。”

    贺明堂不语。

    打?你说得倒是轻巧,上嘴唇一碰下嘴唇,要能打不早就打了吗,你以为打仗打的是什么,打得是银子,打得是粮草,打得是装备,打得是你大干朝的实力。

    打一仗两仗还可以,打个半年,你消耗得起?

    周二郎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继续道:“以目前的敌我形式,显然是以哈撒为首的蛮族占据了主动,他们灵活机动,能进能退,能多抢我大干一座城池就多抢一座。

    你的援军来了,我打得过就同你打,打不过无非就是退回到部落里。

    相反,你方若要深入到我们的部落作战,对不起,我哈撒全民皆兵,上至六十岁的老叟,下至还喝奶的娃娃俱都是马背上长大,骁勇善战!

    你大干想打我,那就必须得有足够的骑兵才能与我抗衡,你大干现在是屯兵制,闲时种地,战时打仗,你若想培养大量的骑兵,就必然会减少农民的数量,影响你的粮食生产。

    ——所以,以你大干肯牺牲如此大的人力财力来培养这这样一支骑兵吗?”

    贺明堂:“所以呢,周侍郎有何良策?”

    周二郎一字一句:“放弃风离城,洪阳城亦当弃之!”

    贺明堂愕然,风离城守不守意义不大,这点儿他很清楚,可你说洪阳城也要放弃,这不是瞎胡闹吗?

    有点儿脑子的都清楚洪阳的战略地位,前面说得头头是道,果然还是个外行,贺明堂耐着性子道:“周侍郎的意思是——”

    周二郎:“我大干军队最强的莫过于我们的步兵,数量最多的也是步兵,步兵善守,尤其我军的重步兵更是善于射程极远的长弓驽射。”

    听到这里,贺明堂的神色开始多了几分认真,一个文臣能看到这一点儿也是相当不易了。”

    周二郎:“所以我们当——”

    ……

    周二郎同贺明堂讨论了整整一夜,最终定下确切的作战方案,两个人都知道此举若传到朝廷必遭反对,但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此计若成,至少可保大干边境十年安宁!

    天光微亮,雨势渐停,贺明堂难掩脸上的激动,亲自为周二郎掀开车帘,送他出去。

    望着周二郎的背影,他微微叹气,人比人该死,货比货该扔,有些人他生来就是妖孽,就是老天爷的亲儿子,跟他比,就是跟自己过不去。

    不过,他十分期待接下来的事情,周二郎这条计策实在妙计,竟然还能这样玩儿,当真是奇人奇谋。

    但凡懂点儿兵法的人都不会想到周凤青竟然敢以洪阳城如此咽喉要地为诱饵,更重要的是人家有后招,这后招儿也是真狠,哈撒人要倒大霉了。

    周二郎回到自己的马车上,轻轻出了一口气,给他十年的时间,他必将让大干开疆扩土。

    ——土地,才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硬实力。

    一夜未睡,这会儿又困又累,周二郎吩咐侍从没有急事不准打扰他,和衣躺下来休息,他得保存体力,接下来有硬仗要打。

    ……

    一大早,贺文正准备带着人与风离城守备去汇合,忽然接到二叔贺明堂的紧急军令,命他原地待命不准擅自行动。

    贺文不明白自己叔叔葫芦里到底是卖得是什么药,一早让他快马加鞭援驰风离,现在眼看到了风离城下,却又让原地待命。

    他能等,风离城可等不起,诚如大郎所说,若要减少我方损失,放弃风离退居洪阳城才是最好的选择,但风离城里有我大干的子民。

    按照哈撒一惯的做法,进城就是杀烧掳掠,大干的军队理应保护我大干的子民。

    贺文头疼,从朝廷利益,战略的层面考虑,二叔的做法显然是最好的选择,但是风离城里都是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明明大干的军队近在咫尺,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

    当真是让人难以抉择。

    而此时的周大郎与瘦猴二人已经乔装打扮一番,悄悄摸进入了苏密的部落。

    策之而知得失之计,形之而知死生之地。伐谋、伐交”、伐兵、用间乃是决定一场战争胜负最重要的四个因素。

    在周大郎看来大干的军队显然在“用间”方面做的远远不够,不管是对瘦猴这样的斥候,还是细作方面的有用之人,都不足够重视。

    他带着瘦猴此番前来,是想摸清哈撒的粮草库藏在何处,哈撒部落在最北边,要攻打风离城,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军队的吃饭补给问题。

    苏密部落做为他们的粮草中转站再合适不过,可以随时补给,解决前边打仗,后边儿粮草运不到位的后顾之忧。

    周大郎本就生的鼻梁高挺,眉眼深邃,粘上一把浓密的大胡子,加上他一米九以上的身高,扮成苏密人完全不会引起人的怀疑,甚至他这样的体型身高在蛮族都是被崇拜的存在。

    瘦猴儿个子矮小,却是会说一口顺溜的蛮族部落日常语言,应付盘查完全没有问题,再说现在两国正在交战,苏密部落的守卫压根儿就没想过这个结果眼儿上竟有汉人胆敢混入到他们的部落来。

    所以那守卫只是瞄了一眼二人,就轻松放行了。

    哈撒人和苏密人长得没什么区别,但士兵的服饰却是有区别的,周大郎在苏密部落里看到了不少的哈撒士兵。

    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苏密部落里的人似乎都很惧怕那些哈撒人,尽量躲着走。

    可有时候该你倒霉,躲是躲不过的,一个看着约莫十几岁的苏密少女被哈撒人拦住了,看对方的穿着,在军中应该还品阶不低。

    少女的哭泣挣扎非但没有引起任何同情,反而引起旁边围观的哈撒士兵的一片哄笑。

    至于她的同族,早已经吓得四散跑开,敢多管闲事,说不定下一个遭殃的就是自己。

    他们敢在人家的地盘上如此肆意妄为,也是有原因的,苏密地方小,人也少,战斗力更是不堪一击,哈撒想要灭掉是轻而易举的事儿,只不过这苏密的女王是个有本事的,吊着两个部落的王子对她念念不忘。

    现在两个部落的王子争风吃醋,非要比一比谁能征服苏密女王,非得要玩儿美人儿心甘情愿那一套。

    周大郎看着眼前的一幕,怒气上冲,瘦猴儿看到他握紧的拳头,忙拉住他,“祖宗,你可别多管闲事儿,莫要误了咱们的大事儿。”

    周二郎不是鲁莽之辈,他很清楚若想掌握一手的情报,得打入到敌人的内部,眼前就是个机会。

    刺啦!一声,少女的袍子竟然被当街扯开,露出半截纤瘦的腿来。

    周边围观的哈撒士兵目光中透出淫邪来……

    瘦猴儿那点儿力气根本拽不住周大郎,大郎大步上前,一把攥住了对方的手腕。

    那哈撒的小头目显然没想到竟然有不怕死的敢出来为少女出头,另一只手松开少女,抬肘直击大郎的面门。

    周大郎闪身躲过。

    瘦猴儿忙跑上前用蛮族语大声嚷道:“她是我大哥的女人,你们要是个带卵蛋的男人就按照咱们草原的规矩,与我大哥进行决斗,生死勿论!”

    第131章

    若是平日里瘦猴儿这般嚷嚷出来,那哈撒小头目就算是为了男人的面子也要跟周大郎打斗一番,可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他亦不是个傻的,哈撒人争勇好斗,他能在哈撒的队伍里当上小头目更是比一般人都能打,且实战经验极为丰富。

    刚才对方一招“擒拿抓腕”迅捷无比,自己用一记“直拳打脸”回击过去,可对方头部仅轻轻偏开寸许就轻松躲过自己的进攻。

    如此这般举重若轻足以说明对方的预判能力极为出色,在他出拳以前,就已经看清他的攻击方向和落点。

    真要决斗,他八成不是对手,想到这里,他目露凶光,冲手下几人喊道:“哪里来的不知死活的东西,就凭你也配跟老子决斗,兄弟们给我把他抓起来,呆会儿这小妮子你们全都有份儿!”

    得亏周大郎听不懂他嚷的是什么,若是听懂了,非得把这杂碎直接给废了。

    男人大丈夫欺负女人已经叫人不耻,当街□□就更叫人恶心,现在竟还要一堆人对手无寸铁的弱女子动手,甭管这女人是不是大干人,她都是个人。

    不过听不懂也没关系,他就是要教训这些人,把事情闹得越大越好。

    就凭苏密人全都躲着哈撒兵走,就凭双方在结盟期间,哈撒人都如此毫无顾忌,在人家的地盘儿上肆意妄为的欺负人家的子民,这哈撒对苏密的压迫就绝对不是一两天了。

    任何人被压迫久了都会有怨气,只不过敢怒不敢言,他今天就要把苏密人对哈撒人的这股恨意引爆,让双方的关系从结盟变成剑拔弩张。

    来时的路上周大郎亦听多了关于哈撒人对大干边境城镇烧杀掳掠的恶劣行径,再加上亲眼所见,下手毫不留情,七八个哈撒兵围着他打,非但没有占到半点儿便宜,还被大郎打得腿折胳膊断,一个个躺在地上哀嚎不已。

    刚才躲在帐篷里不敢出来的苏密人见到哈撒兵被痛打,开始有人走出来,站在远处观望。

    大郎拳拳到肉,打得越狠,他们看得越解气,简直大快人心!

    此时有路过的哈撒兵看到自己人竟然被苏密人打了,简直岂有此理,纷纷加入战局,上来围殴周大郎。

    遇强则强,周大郎的血性亦被对方这种不要脸的群殴打法激发出来,想起当初被群狼围殴的情景,他抹了把嘴唇,狠厉地目光一一扫过眼前众人。

    曾经打狼群的经验告诉周大郎,以一打十也好,以一打百也罢,若想以少胜多,打得不是对方的人,打的是对方的士气,只要把对方的胆子打没了,士气打散了,都是一群乌合之众,不足畏惧。

    唰!

    一杆长矛突然斜刺过来,直戳周大郎的咽喉,与此同时另一把寒光闪闪的利剑则迅速刺向周大郎的胸口。

    瘦猴儿脸色发白,整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却见大郎的腰身柔韧似钢丝,双腿却犹如钉子般稳稳地控制住下面重心,一个不可思议的下桥动作,完美躲过对方的双重攻击。

    于此同时,大郎的右手快如闪电,迅速缠上对方的矛头,下一瞬,对方的长矛已经变成他手中的兵器。

    周大郎挥舞长矛,招式大开大合,直接横扫一大片,他目光狠厉,简直犹如修罗杀神降世,所到之处,哀嚎一片。

    只不过哈撒兵到底不是群狼,他招式虽然狠辣,却并不能真的取对方性命,一旦真的开了杀戒,事件的性质就变了,苏密的国王就算想要保他也保不住。

    哈撒兵也不是傻子,时间一长也看出了周大郎不敢杀人,纷纷胆子大了起来,群起攻之。

    大郎是人不是神,几百有着丰富实战经验的人一拥而上,他还不能下死手,这就很难办,渐渐地,额头上的汗水顺着鬓角往下淌。

    刚才被哈撒兵掳掠,躲在营帐后面关注着救命恩人的小姑娘眼睛里迸射出仇恨的目光,当看到周大郎被一把长刀划破肩背时,再也忍不住,猛地冲了上来,抱住一个进攻周大郎的哈撒兵大腿,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地咬了下去……

    周大郎转身回防的瞬间,只看到一具小小的身子被人一脚踢飞,他几乎不加思索的纵身过去,双臂展开,把人接住。

    周大郎将她放在自己的身前,因为要护住这小姑娘,他的行动更加受限,右边肩膀又挨了一矛,顿时血流如注。

    瘦猴儿在外围急得眼珠子通红,可他又不能上前帮忙,来之前大郎就要求他一切以大局为重,不要做意气之事。

    你爷头的,不让俺做意气之事,你还不是为了个小妞儿连大局都不顾了,不但不顾大局,你连敌我都不分了,又不是咱大干的女人,要你多管闲事!

    你都不讲大局了,俺还讲个屁!是好兄弟就不能看着兄弟送死自己却苟且偷生。

    瘦猴儿狠狠抹了一把鼻涕,想到媳妇儿最不喜欢他脏兮兮,没把手背上的鼻涕抹到袖子上,一抬腿,抹到脚底板上了。

    这下好,蹭了一手黑泥,更脏了,瘦猴却是顾不得,在心里说了声,“对不起春香,俺要让你当寡妇了。”

    “苏密的汉子爷们儿们,带卵的就跟俺一起上,打死这帮狗日的,若是连个小娘们儿都不如,你们就等着被人家当牛羊宰割吧。”

    瘦猴儿冲着远处观战的众人高声嘶吼着,自己则身先士卒,率先冲了出去。

    “杀!杀!杀——!”沉默的人群中不知道是谁率先发出反抗的怒吼!

    “杀!”

    “杀!”

    “杀!”

    ……

    愤怒的嘶吼声不断,震耳欲聋,有男人的,亦有女人的,还有孩子的稚嫩的声音。

    小姑娘刚才的英勇表现彻底激发了他们的血性,他们已经受够了哈撒人的欺辱。

    越来越多的苏密族人从营帐里拎着家伙出来冲上去,他们可没有周大郎的顾忌,都是发了狠地往死里打。

    动静闹得如此之大,等到苏密女王以及哈撒的二王子带人赶到的时候,只看到满地横七竖八的哈撒兵尸体,和站在沉默人群前面的周大郎。

    本来苏密的族人要把周大郎藏起来,但周大郎不肯,瘦猴儿趁机说道:“族人们,你们看到了吗?哈撒人也是人,不是打不败的神,咱们硬了,他们就软了,他们如此欺负咱们,凭啥咱还不能还手?我们没有做错,用不着躲,王上会为我们主持公道的。”

    “主持公道!”

    “主持公道!”

    ……

    人群跟着喊,此时的众人早已经忽视了瘦猴儿与他们并不怎么相同的相貌,将他默认成了自己人。

    周大郎忍不住侧头看了身边的瘦猴儿一眼,想不到除了自家二郎之外,自己这兄弟也有这般蛊惑人心的本事。

    事情的经过并不复杂,苏密女王听到说对方的七八个兵士要一起糟蹋自己的族人时,目光冷凝,指甲陷进了手心里。

    她又听到说周大郎为了自己未过门的女人挺身而出,以一抵百,毫不退缩,忍不住把目光投向这个战神一样的男人,她竟不知道自己的族人里竟然有如此骁勇善战之人,就算是草原上的第一勇士亦不及他半分。

    因为她还从未曾听说过有那个勇士能如眼前这个男人般可以为女人做到这般地步,就连她都有些羡慕那个被他保护的小丫头了。

    与苏密女王的想法完全相反,哈撒的二王子面色阴沉。

    不过,他到底不比下面那些头脑简单的兵士,眼下哈撒正与苏密结盟攻打大干,这种关键时候跟苏密闹翻了绝对得不偿失,真要想算账,那也得忍过了这段时间再说。

    眼下,自己手下的做法显然已经激怒了整个苏密部落的族人,这口气自己若是不强行咽下,就等于是跟苏密撕破了脸,兔子急了以会咬人,到时候哈撒腹背受敌,不是良策。

    咽下这口气归咽下这口气,但面子上他得找回场子,要求苏密女王把周大郎交给自己处置,就算哈撒的兵士做的不对,他亦不能下如此狠手。

    不等苏密女王开口,苏密的族人们却纷纷站出来,说人是自己杀的,不信可以检查那些哈撒兵身上的伤口,看是否是周大郎的长矛所致。

    周大郎确实未杀一人,他只是把那些哈撒兵打趴下,让苏密族人上来报仇雪恨。

    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哈撒二王子不得不再忍一口气,他还能把这些个苏密人都杀了不成?

    周大郎完全没想到事情进展得如此之顺利,他就这么轻轻松松的被苏密人接纳了。

    可在苏密人眼里却不这么想,周大郎的勇猛威武,周大郎的所向无敌,周大郎的无所畏惧,周大郎的一身正气,一扫他们之前对哈撒人的畏惧。

    在某种意义上,周大郎就是他们的精神领袖。

    苏密女王要召见周大郎亲自问话,瘦猴儿忙上前朝女王行礼,“启禀王上,我大哥他从小就不会说话,大字亦不识一个,他,他是个哑巴。”

    瘦猴会说蛮族话已经相当不错了,对于苏密人的礼仪他哪懂多少,只不过看见刚才有人对着女王行礼,他也依样画葫芦罢了,其实动作有些不伦不类的。

    只不过苏密女王的注意力没在这上面,她完全被瘦猴儿那句“大字不识一个,他是个哑巴。”给震住了。

    苏密女王目光中露出不可置信,不过她还是把周大郎叫到了王账亲自问话,并让瘦猴儿跟在一旁,对于二人的身份,她还是有一些疑惑的。

    第132章

    周大郎、瘦猴儿以及那个受伤的苏密小姑娘一起被带回了王账,苏密女王命人先带他们下去包扎一下伤口。

    女王的侍从领着一行人到了医官处,医官是一个六十多岁的白胡子老者,乃是女王的御用医官,是苏密部落里医术最好的人了,只为女王和苏密的贵族看病,足可见女王对周大郎的重视程度。

    到了帐篷里,老者先请大郎坐下,低头查看他的伤口情况。

    蛮族部落因为资源匮乏,人口稀少,一切都以保证生存为先决条件,女人们为了生存,和男人一样从小就学习骑马射箭,跟着族群出去打猎,她们不似大干朝太过在意男女大防。

    苏密小姑娘丝毫没有意识到需要回避,周大郎无法和她交流,朝瘦猴儿递了个眼色,瘦猴儿却假装没看见。

    一会儿在苏密女王面前还指着这小丫头配合着给圆谎呢,就要让她瞅瞅自家大哥为了救她身上受了多重的伤,看得心疼了,呆会儿被问话的时候不就多一层保险。

    见瘦猴儿故意装聋作哑,大郎亦是豁达之人,人若心无邪念比什么男女大防不重要?

    他不再计较此等细枝末节,盘算着自己下一步的打算。

    苏密的医官小心翼翼地把粘连在大郎伤口处的布料揭开,就见男人的左右肩膀均血肉模糊一片,左边肩膀的刀伤尤为严重,整个皮肉向外翻着,显得触目惊心,伤口有些深,必须得要缝合一下才行。

    老医官转身去准备缝合的工具,旁边苏密小姑娘盯着大郎身上的伤口,眼睛里蓄满了眼泪。

    这个天神一样的男人从天而降,他的身形像阿达山一样高大,他的眼睛像朝月河一样平静而深邃,他的身影从那一刻起深深地烙印在了她的心里。

    她从不知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天神一样的男人,善良,强大,无所不能。

    周大郎很敏锐,对方的目光他察觉得到,小姑娘勇敢地冲上来那一刻,若说一点儿不动容是不可能的,但是周大郎很清楚,这无关情爱。

    小姑娘对他的心思亦是一样,只不过在她最绝望的时候,自己救了她一命,仅此而已。

    他救她的目的并不单纯,她不欠他的。

    周大郎不要用麻醉剂,这次受伤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自己轻敌了,这才给了人家可乘之机,他得记住这次疼,给自己长教训。

    老医官看了他一眼,用眼神询问,“你确定?”

    周大郎点点头。

    老医官摇了摇头,尊重病人的意见。这会儿子逞能,一会儿你可别叫疼,这么长一道口子,可不是缝一两针。

    医官处理伤口的整个过程,其实就和女人缝衣服差不多,只不过是在人的皮肉上缝,缝的针脚儿比较大。

    瘦猴在旁边儿看着都疼,干脆把头扭向一边,从头到尾,周大郎未曾发出一点儿声音,就连眉头都不曾有大的动作。

    苏密小姑娘紧紧咬住下唇,她会报答恩人的。

    伤口给缝合好了,老医官敬佩这个硬汉,亦感激他为苏密出了一口恶气,拿出自己珍藏的金创药给涂抹上,有助于快速消肿,不过不留疤是不太可能了,反正不是女子,不讲这个,这样的伤疤是一个男人的荣光。

    处理完毕,老医官又叮嘱周大郎这段时间内不要肩膀用力,防止伤口崩裂,二次处理就麻烦了,周大郎拱手谢过。

    他这是第一次做内应,业务不熟练,下意识用的竟然是大干朝的礼数。

    老医官假装没看见,他活了这么大岁数了,相信自己看人的经验,一个人什么都可以伪装,但是眼神骗不了人,眼前男人的眼神很正,他相信他不会害苏密人。

    ——当然,他更相信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女王,女王自会有她自己的判断。

    随后,大郎几人出了帐子,跟随着女王的侍从前往王帐接受女王召见。

    侍女没有带几个人去女王议事的王帐,而是把人直接带回了女王的私人王帐。

    王账里很是宽敞,珍珠宝石串成的门帘将王账分了内外,周大郎几人站在外面等候,侍女进去回话。

    哗啦!

    侍女挑开门帘,苏密女王从里间缓缓走了出来,周大郎学着瘦猴以及那苏密小姑娘的样子躬身向女王行礼。

    女王弯腰坐在狼王皮制成的王座上,视线在周大郎三人身上一一掠过,在周大郎身上多停了片刻,最终却落在了苏密小姑娘身上,缓缓开口。

    “小丫头,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部的?”

    女王的声音不大,却带着说不出的威严,面对女王的问话,小姑娘手心冒汗,紧张得说不出话来,她害怕自己在女王面前说错话。

    瘦猴儿同她说了,若是她说错了话,恩人会被女王降罪的。

    努力咽了一下口水,小姑娘才结结巴巴道,“回,回王上的话,我叫,我叫叫阿朵儿,我和我阿妈一直住在苏尔部。”

    苏密女王看见阿朵儿控制不住地腿直哆嗦,就是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孩儿在刚刚遭遇了差点儿被一群哈撒兵糟蹋的情况下,敢于为了自己的男人冲出来拼命。

    她贵为一国的女王,竟没有反抗哈撒人的勇气,不但任由这些哈撒人欺辱自己的子民,甚至就连她自己也只能依靠女人最天然的优势与之虚与委蛇。

    苏密的王不该如此。

    女王沉默了半晌,淡抿了下唇,才道:“你男人是哪个部的,以一敌百,仍能不落下风,如此威猛无敌的勇士,为何本王却从未听说过?”

    女王提到周大郎,阿朵儿的心更加紧张起来,她知道她绝对不能说错一句,也不能说得磕磕巴巴。

    她亦不知道她那来的一股劲儿,按照瘦猴儿之前教给的,阿朵儿把大郎的来历,她和大郎之间的关系一口气儿全都说了出来。

    在她的陈述里,大郎的父亲是苏密人,母亲却是汉人女子,因为苏密部落不允许苏密和汉人通婚,所以大郎的父亲和母亲便一直带着大郎在洪阳城生活。

    她和大郎有幸认识,是因为有一次她独自外出放羊,不幸遇上了狼群,是大郎打败了狼群,解救了她,两个人一来而去,就好上了。

    不得不说,瘦猴是个有脑子的,大郎的外貌虽然和蛮族人有些相似,但却还是能一眼看出两者是不同的,索性就故意暴露大郎身上有汉人血统。

    另外,大郎的本事女王也看到了,说他能打败狼群一点儿都不夸张。

    再者,苏密这个小丫头长得确实也算挺好看的,不然也不会被那哈撒兵当街给抢了,说大郎跟她见一面儿就看对眼儿了,也能让人信服。

    听完小姑娘的话,女王的目光不由又落在周大郎身上。

    周大郎的身材轮廓强悍而利落,肩膀宽阔结实,薄薄的衣料下壮硕饱满的肌肉隐隐可见,在草原人看来最是俊美不过。

    女王除了是王上,她也还是个女子,有对优秀异性的本能欣赏。

    有了虚情假意的哈撒二王子做对比,大郎为了保护自己的女人敢于挺身而出的品质更显得珍贵无比。

    况且他不但挺身而出,他还如此强悍,他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女人不受伤害,世间有哪个女子不曾渴望爱情,哪怕是别人的美好爱情,亦会动容。

    是苏密人和汉人生的孩子又怎么样?

    莫以出身论英雄,苏密正是因为人太少,才会如此受人欺压。

    越是受人欺压,生存环境就越恶劣,生存环境越恶劣人就更加少,如此下去,根本用不着哈撒,苏密自己就会灭国。

    父王早就该听从自己的劝谏,广纳人口,管他是什么汉人,哈撒人,还是西罗人,只要来到我苏密的土地上定居,他就是苏密的人。

    普通人来了双手欢迎,有本事的人来了更是要扫榻相迎,一旦有了足够多的人,还怕没有地盘吗?到时候整个大西北都将在苏密人的脚下颤抖!

    尽管周大郎的来历不是那么清晰,但苏密女王还是任命他做了自己的侍卫副统领,她当然知道这样做有些冒险,但是她没得选。

    哈撒二王子和科兹大王子对自己的耐心已经快耗尽了,就算周大郎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她愿赌服输。

    父王一辈子战战兢兢的活着,只求自保,到头来还不是要任人鱼肉,做事就要冒风险,做大事更要冒风险,人的命七分在己,三分在天,让出那三分又如何!

    天时,地利,人和,样样占全,周大郎就以这样不可思议且匪夷所思的方式进入了苏密部落的权力中心。

    侍卫副统领,换句话说就是苏密女王的贴身保镖,女王到那他到那,掌握女王的一切动态和信息。

    当瘦猴儿把消息传到贺文那里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懵了,半天缓不过劲儿来。

    大郎莫不是使了什么“美男计”把那苏密女王给迷晕了?

    想想还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再想象一下大郎的能力?

    说句大实话——

    只有小姑娘才会不要不要。

    成了亲的娘子只会再来,再来。

    嘴上:夫君你好厉害。

    心里:夫君你行不行啊。

    大郎就不一样,他的女人肯定会心服口服。

    贺文双手一捂脸:周大郎,你他娘的跑温柔乡里睡女王,老子得替你善后,老子真不想去见你们家周老二呀。

    不想归不想,这么大个事儿,这都关系到接下来仗该怎么打了,他不想去也得去啊,想想周二郎那个护短劲儿,贺文脑仁儿疼。

    第133章

    周二郎此时正同贺明堂在牛狭岭进行阵地布防,牛狭岭涧谷深峻,道路狭窄,极为适合对敌军进行包抄。

    易守难攻的地形,再加上这个季节半人多高的茂密灌木丛,利于遮挡隐蔽,可谓是敌在明,我在暗。

    这无疑是对大干朝军队极为有利的条件,可将我方重步兵持戟善射,能攻善守的优势彻底发挥出来,与之相反,哈撒人的骑兵在宽阔的地面上作战占尽优势,在此处却是完全施展不开。

    这正是当初周二郎研究了牛狭岭的地形,同贺明堂定下的计策:以退为进,诱敌深入,切断后缓,前后包抄。

    三万大军,派遣出八千机动部队佯装支援风离城,坚持几天之后,有序后退,退至洪阳城,继续迷惑敌军,再行撤退,引敌军进入牛狭岭。

    之后命骑兵在峡谷首尾夹击,轻步兵协同重步兵埋伏在两侧高地,以逸待劳,等候敌军。

    待到敌军深入,先行一波滚石檑木外加石灰攻击,打乱敌军队形,使其马匹在狭窄的道路上受障碍物所阻,更加寸步难行!

    趁哈撒人方寸大乱之际,车弩弓箭齐发,擒贼先擒王,凡能射杀哈撒小旗以上首领者,加官晋爵,重赏!

    当然,战场上的形式瞬息万变,此计若成,大功一件!若是不成,项上人头堪忧。

    因为一旦牛狭岭这最后一道关卡被突破,迎接哈撒铁骑的就是开阔的大平原,又正值秋收之际,哈撒人粮草问题都不用考虑了,直接就地取材,兵强马壮,粮草充沛,一举冲到安京城都有可能。

    威胁到皇帝安危,你说要不要杀头。

    机遇与风险总是共存,也正是突围牛狭岭以后的诱惑巨大,哈撒人才有可能冒险进入这危险之地。

    一方面是干掉西北蛮夷最强大的哈撒骑兵,保我大干边境至少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的安宁。

    一方面是被敌军突围,威胁到京师安危。

    敌军纠结,就连贺明堂也难以抉择,诱惑太大,可风险也太大了,虽然说是我方胜面儿极大,可这万一呢,万一的后果,他承担不起。

    周二郎给他吃了两颗定心丸儿。

    第一、哈撒人若是冲出重围回撤,苏密是其必经之地,哈撒大势已去,若是苏密配合最好,若是不配合,就派人在哈撒回撤的半途中不惜一切代价对其伏击,消灭其有生力量,改变整个西北蛮夷部落现有的局势。

    此后,大干朝可采用合纵合作之策,对整个蛮族部落进行实际控制。

    第二、若此次诱敌深入不成,反成引狼入室,那就只能动用最后一步——在禹北施行坚壁清野,用火烧毁禹北最北边几个郡县的粮食,彻底断了哈撒人的粮草补给。

    人无粮可吃,马无草可用,再厉害的军队也得趴下!

    贺明堂真是彻底拜服周二郎,为了让禹北老百姓能吃上饭,想千方设百计,劳心劳力是他,现在要毁了老百姓庄稼的人还是他,丝毫不顾及他辛辛苦苦在禹北攒下的好名声。

    为了大局,不为声名所累,周侍郎的格局之大,绝非一般人能比,他若不成事儿,天下没人能成事儿。

    再高明的计策,也还需要落到实处,实际运作中的各种细节,就得靠贺明堂这种有着实战经验的人来把控了。

    贺文找过来的时候,周二郎正在营帐里研究洪阳、风离、苏密这三个地方的地形地貌,听到动静,一抬眸,见是贺文,嘴角儿扯出一丝笑意,放下手中地图,做了个请的手势,“贺指挥使,请坐。”

    大哥的顶头上司过来,周二郎比对着贺明堂更加客气了几分,命人倒水沏茶。

    贺文摸了摸嘴角儿,有点儿为难,可再为难,那不也得勉为其难。

    贺文组织了一下措辞,决定还是先铺垫一下,他道:“周大人,这苏密地方虽小,但战略地位却不一般,对我们攻打哈撒亦有重要作用,不知道对于前去说服女王的人选,周大人可有什么想法。”

    周二郎心里自是有了人选,兵部李侍郎的侄子最是合适不过,不过既然贺文有此一问,定然是有什么想法,二郎顺着贺文的话意浅笑道,“听指挥使此言,莫非是有了什么合适的人选?”

    “咳,咳咳。”贺文清了清喉咙,道:“正是,我军有一细作现下已经混进苏密部落,且取得了苏密女王信任,成为其贴身近侍。”

    “哦?”周二郎尾音微扬,目光里露出些许似笑非笑来。

    贴身近侍么?

    不错,近侍挺好。

    周二郎道:“指挥使手下果然是人才济济,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取得女王信任,必有其过人之处。”

    贺文:“……”

    你大哥确实很有过人之处,不论从哪方面。

    贺文扯出个不自然地笑来,“周大人说是,其实此人周大人也认识。”

    “是么?”周二郎尾音一滑,道:“周某好像跟军中的人并不……”

    “熟悉”两个字还没出口,周二郎猛地变了脸色。

    空气一瞬间变得安静。

    贺文感觉不太妙,接下来好像应该要发生点儿什么。

    既然周二已经猜到是大郎了,他还在这儿待个爷头呀,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贺文起身就要溜走,只屁股刚一离开板凳,一杯茶水连杯子带水猛地朝他砸过来——上好的碧螺春,刚才周二郎特意命人沏了招待他的。

    只不过现在换了个招待方式。

    贺文也不是好惹的,换个人敢这么砸他,他可不让,只不过他自己也知道周家人丁单薄,哥儿俩都上战场确实不妥。

    但他又深知大郎心里所想,大郎虽是个哑巴,但他亦有他的抱负,不该被埋没。

    贺文的武功底子比贺武还要高,周二郎的茶杯被他用左手轻松接住,嘿嘿一笑,“如此好茶,撒掉太可惜了,周大人火气太大,贺某改日再来打扰。”

    说完不等周二郎反应,人已经跳出了营帐外,低头掸了掸肩膀上的水迹,没好气道:“你爷头的,周老二,老子忍你了!”

    周二郎比贺文更加了解自己的大哥,大哥早晚有一天要上战场,不然他参什么军。

    只是二郎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样快,大哥这才参军多久?最起码贺文应该让他多在军中历练一段时间再上战场才是。

    他更知道大哥这次来,恐怕更多的原因是为了保护自己,只不过他得做出个样子来给贺文看。

    否则就以大哥的脾气,上战场就是身先士卒冲在最前边的,他得让贺文尽可能地多照顾大哥,顾及到大哥的安全。

    只是大哥一个哑巴,他是怎么混进苏密部落的,还当上了苏密女王的贴身近侍?

    贺文这浑人,讲话讲一半儿,不把事情说清楚就走,着实招人恨。

    周二郎完全忘了是他自己把人给砸跑的。

    不管怎么说,二郎知道大哥的脾性,大哥不可能跟那苏密女王有什么牵扯,只是有了大哥做内应,他需要好好谋划一番。

    攻打哈撒固然重要,可重要不过大哥,若是大哥有什么危险,他宁可放弃这次行动。

    贺明堂若是知道周二郎这般想,非得气得跳脚,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你说你不干了?

    你的大局观呢?

    为了大局,周二郎甚至可以牺牲他自己,但他做不到牺牲大哥,自己能走上读书这条路,能出人头地,其实牺牲最大的就是大哥。

    大哥其实很会读书,他知道,他都知道,但他只能假装什么也不知道。

    大哥哑了,便只能牺牲掉大哥,这就是周家的难处,穷人的难处,得有人牺牲奉献去成全另一个,否则周家便一个人也走不出来。

    周二郎缓缓坐下,手肘撑在桌面上,长指抚额,低敛了眉眼,目光重新落在眼前的地图上。

    某一瞬间,他自己亦不理解自己如此拼命为什么,明哲保身不是更好,折腾出这么多事来做什么?!

    说是为了天下万民?

    如此高尚,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信。

    只是他出身农家,和那些生下来就拥有一切的贵族到底不同,他知道有些人的苦,因为他就曾经是其中的一员,若他都不愿意站出来为这些人说话,天下还有谁会在意他们的死活。

    有兵士进来,躬身行礼,“大人,驿站收到您的家书。”说着话,他上前一步,将书信举过头顶,呈给周二郎。

    二郎目光一亮,忙取过书信,待目光落到信封上那熟悉的字迹上,淡抿了下嘴唇,好看的眉眼舒展开来,钰哥儿的字越来越有几分样子了。

    周二郎打开信纸,这张是云娘的信,信中嘱托他现在换季了,一早一晚天气寒凉,一定要照顾好身体,又同他说了家里的一些事,总而言之,家里的一切都很好,让他放心。

    看完娘子的信,二郎又展开了儿子写给自己的信。

    爹,您不必瞒我,我听胜哥儿和坤哥儿讲了西北正在打仗的事,爹是文官,却跑去前线,不用说钰哥儿也猜得到,爹定然是去做那谈判的使臣,此行危险重重。

    钰哥儿虽小,但也深知战场上打不赢,谈判桌上就要挨宰,仗打赢了,同爹没有关系。若是输了,被人逼着签下什么不公平的议和书,爹就会背负骂名,成为大干朝的罪人。

    这对爹不公平!

    钰哥儿知道爹的脾气,不会轻易认输,您一定会做到人所不能,钰哥儿就算劝爹也没有用,爹要做的事,没人能阻拦,所以,钰哥儿在家里等着您平安回来。

    爹,我会用琴箫吹奏春江月了,胜哥儿说很好听,坤哥儿也说好听,等着您回来看我是不是进步很大。

    爹,您花大价钱买回来的古琴,我好像也会一点儿了,章夫子说我进步的空间很大,爹,你高不高兴?

    爹,我想吃太白楼的黄金虾,还想吃他家的佛跳墙,等着你回来了,咱们全家一块儿去吃吧,这次我请客。

    哦,忘记告诉爹,钰哥儿赚了一点小钱,等爹回来给爹一个惊喜。爹,你看,就算您不做官,儿子也能养得起你,所以爹若觉得委屈,不想干了,咱们就回周家庄种田吧,儿子保证能让您像现在一样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还不用受一点儿委屈。

    爹,你说好不好?

    爹,早点儿回来吧,没有爹管着,钰哥儿管不住自己的嘴,这个月肚子疼好几回了。

    爹,我和娘都想你了,不要让我们想太久,想太久,说不定就习惯成自然,把爹忘到脑后了,哈哈。

    爹,我和娘在家等你回来。

    咱们一言为定,拉钩上吊不许变!

    爹,要你照顾好自己。

    钰哥儿不说了,太啰唆,都用了三张信纸了,钰哥儿手腕子都写酸了。

    周二郎久久不语,把信纸捧在手里看了一遍又一遍,他觉得他为了做自己想做的事,可以面对和承受任何委屈以及灾难,包括死亡,但他不想让孩子失望。

    一点儿也不想,他要儿子永远都崇拜他,爱戴他,以有他这样的父亲为荣。

    周二郎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屡屡做出连自己都觉得不可理解的事情来,是因为儿子,儿子想让他做一个好人,他不想看到儿子的大眼睛里流露出对父亲的失望。

    贺明堂进来找周二郎商量事情,一进帐子,发现气氛不对,周侍郎似乎是——

    哭了?

    周二郎掏出帕子,擦了一下眼角儿,抬眸笑道,“让贺将军见笑了,本官刚才出去视察地形,手上不知道沾染了什么花粉,不小心揉了眼睛,越揉倒越夸张了。”

    第134章

    贺明堂心知周二郎说的是托词,但人家的私事他也不便过问,就是稍稍有点儿意外,私下里的周侍郎竟然还有如此的一面。

    贺明堂过来是找周二郎商量如何劝服风离城王守备那个老顽固的,他若不配合,诱敌深入这事儿还真难办。

    带兵打仗贺明堂在行,杀个人更是不在话下,可劝说老顽固这事儿他不行,还得让周侍郎上。

    “呵……”

    极淡的一声轻笑,周二郎略薄的唇向一侧勾起,有种文雅的凶猛,“这事儿贺将军为难,周凤青亦没有什么好办法,那就只能用没有办法的办法来解决。”

    贺明堂疑惑。

    周二郎抬眸,慢吞吞吐出一句话来,“软得不行,硬得上呗。”

    “这……”贺明堂蹙眉,“周侍郎,这唯恐不大妥当吧?”

    周二郎轻笑,“难道还能比你我二人先斩后奏更加不妥当?大事我等都干了,贺将军不必纠结此等细枝末节,出了事,陛下怪罪下来,一切由周某一力承担。”

    周二郎说得比唱得还好听,可贺明堂却总有一种自己被周二郎绑上贼船的直觉,可好像又是他自己心甘情愿上船的,有哪个将军一辈子不想指挥一场被人称道的战役?

    周二郎又道,“贺将军,事情的结果才是最重要,我等把事情做成了,一切问题都不再是问题;倘若做不成,一切问题就更不是问题,反正都是死罪,多一条少一条又有什么区别?”

    ……

    蛮族部落,一大片宽阔的空场上旌旗猎猎,随风招展,以哈撒为首的各部族首领正聚集一堂,召开着部落联盟大会。

    近些年来,哈撒部落凭借兵强马壮,部落不断壮大,兼又合并了周边几个弱小的族群。领地得到扩张的同时,野心也随着实力的壮大而迅速膨胀。

    最近一个多月,哈撒人屡战屡胜,接连攻打下来大干朝几个城镇,抢了不少金银珠宝以及粮食物资,尝到了点儿甜头,便愈发贪婪起来。

    他们得到消息,知道大干朝这次仅仅才派了三万多兵马前来边境支援,显而易见的,对方并不想扩大战事。

    不出所料的话,还是以前的老一套,打完了,坐下来谈,谈完了给点儿好处,各自满意,互相收兵。

    不过此一时彼一时,现在的哈撒可非以前那般好打发的哈撒,大干朝给的好处显然无法满足对方贪婪的胃口。

    啥撒人想的是用抢来的粮草物资,打造哈撒的军队,哈撒的军队强大了,则有利于族群的继续扩张,族群扩大,实力更盛,便可去大干朝的土地上掠夺更多的资源。

    如此发展下去,将来有一天直指中原取而代之,亦非是不可能的事,这个诱惑实在太过巨大。

    不过,哈撒人生性狡诈,他亦害怕哈撒同大干朝打得如火如荼,两败俱伤之际,周边的部落趁你病,要你命,趁机削弱哈撒的力量。

    是以,他要搞一个部落联盟大会,采用半胁迫半强制的方式,要求周边众部落陪着他一起打。

    苏密女王带着周大郎等部众前来赴会,周大郎站在女王身侧,沉默如山,目光坚毅。

    哈撒二王子瞅见周大郎竟然成了女王的贴身护卫,目光阴沉得快要滴出水来,慢慢地,脸上露出一丝恶劣的玩味——

    敬酒不吃吃罚酒,给她几分颜面,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

    啥撒二王子穿过众人,大步向着苏密女王走来,女王长睫微敛,覆盖住眼中情绪,片刻后抬起头来,露出一丝浅笑,开口,“二王子。”

    “萨月儿,今天你可真是漂亮。”哈撒二王子好似情人间打情骂俏的戏谑话语一出,瞬间!周围众人的目光唰地汇聚在女王身上。

    女王脸上的笑意戛然而止,当着众部族,包括自己族人的面儿,哈撒二王子这是把她当什么了?

    强行压下胸中怒火,女王深吸一口气,肃了声音道:“请二王子不要随意说笑,我乃是苏密的王。”

    哈撒二王子呵呵一笑,正待说话,却被他爹——哈撒的大首领喝止了。

    哈撒二王子意味深长地朝苏密女王一笑,抽身离去。

    苏密女王神色淡淡,目光转向周大郎,缓缓抬起手臂——

    周大郎眉眼不动,身子亦未动,假装不懂女王的意思。

    女王的手尴尬地停留在半空中,女王身边的女官忙上前搀扶住她的手臂。

    萨月儿感觉自己刚才一定是抽风了,鬼迷心窍般竟然想要周大郎搀扶她,似乎他能给她力量一般。

    萨月儿想,一定是周大郎为了保护阿朵儿,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英雄气概让她太过印象深刻,才会做出如此这般小女儿般的动作来。

    她定了定神,昂起胸膛,在侍女的搀扶下大步走向了自己的座位。

    高台之上,哈撒大首领哈哈一笑,开口道,“现下马上就要进入到冬季,没有新鲜的水草可以放牧,我们又没有粮食,大伙儿要想不饿肚子,我们就要联起手来一块儿干票大的。”

    稍顿,目光扫向下面众人,“我们现在已经拿下大干朝四五个城镇,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始,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大干的军队根本就不堪一击,我等联起手来,就是打到他们的都城安京,也不是没有什么可能。”

    ……

    哈撒大首领一番颇具煽动性的激情发言,却并未引起下面各部落首领什么反应。

    下边儿大大小小众部落各怀心思,就算真的能打到了安京城,那打下来之后呢?

    你哈撒人做了皇帝,我们的处境能比现在好多少?你恐怕比大干的皇帝更加心黑。

    冒这么大的风险,你吃肉,我们连点儿骨头都吃不着,只能喝一点儿你剩下来的肉汤,这仗打不打对我们来说有意义吗?

    但,不服归不服,谁也不敢当这出头鸟,第一个站出来反对哈撒大首领。啥撒二王子见状,目光在底下众人脸上一一扫过去,最后搁在苏密女王的脸上,冷声道:“既然没有人站出来反对,那就代表你们全都认同,接下来,咱们就来商量一下该如何攻打风离城的事宜。”

    ……

    盟会结束,众人散去,苏密女王翻身上了自己的战马。

    “驾!”

    一扬马鞭,高大的白色战马放开蹄子,瞬间冲了出去。周大郎无声地轻拍了一下马背,催促着□□的黑马紧紧跟了上去,保持在女王身侧半个马身的位置。

    女王眼角的余光扫了周大郎一眼,较劲儿般扬起马鞭,用力甩在马屁股上,马儿吃痛,加快了速度。

    周大郎虽然是粗人,但并非迟钝之人,女王的心思他不能完全理解,凭直觉亦能感觉到女王对他有些和别人不一样。

    男人哪有真正迟钝的,只有他想不想回应你。

    周大郎显然是不想回应的那一个,他更加难以理解女王怎么会看上他这么个哑巴。

    不想回归不想回应,他现在的身份是保护女王的近身侍卫,在其位谋其政,周大郎目光闪了闪跟了上去。

    后面众护卫紧随其后,却被女王的贴身女官抬手喝止,“都不必跟着了,侍卫长大人自会保护好女王。”

    女王见周大郎跟随上来,眉眼轻弯,抿了抿唇,双腿一夹,继续策马奔驰起来,猎猎的风声在耳边作响。

    一黑一白两匹战马奔驰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黑色的衣角和白色的衣角在风中翻卷。

    天边的落日浸染了层云,彩霞满天,就连那天边倦归巢的鸟儿都成双成对。

    今天的落日很美,她不知道自己还能见到几次这样美的落日,哈撒二王子对她虎视眈眈已久,绝对不会轻易放过她。

    女王所有的情绪都掩盖在了眼眸深处,没人能猜得到她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她的脸上只有大主意已定的从容。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此情此景,周大郎忍不住亦生出几分感慨,草原其实很美,辽远,开阔,一望无际,令人心中痛快。

    一男一女两个人就这样在草原上狂奔着,追逐落日,追逐天边最美的一片云彩。

    落日沉入到地平线以下,彩云亦失去了光彩,一弯冷清的新月斜斜挑起,悬挂在天边。

    嗷呜~!

    毫无预兆地,一声狼嚎从不远处响起。

    嗷呜~!

    嗷呜~!

    ……

    紧接着,便是群狼对狼王的应和之声,响彻在寂静空旷的大草原上,冷厉,凶残,叫人忍不住毛骨悚然。

    女王迅速拽住了缰绳,双腿用力夹住马腹,停了下来。周大郎亦拽着缰绳,稳稳地停在了女王身侧,这次却是停在了女王的身前。

    女王从小生活在大草原上,生存经验极为丰富,听到这几声狼嚎,立即判断出她们遭遇了狼群。

    且是很强大的狼群,她从狼王的嚎叫声听出了属于强大狼王的傲慢。

    她亦可以断定,这群狼崽子把她和周大郎当成了狩猎的目标。

    女王微微侧了头,看向身侧的周大郎,男人不见丝毫慌张,动作从容,深邃的眼眸仿佛可以装得下草原,装得下大漠,装得下这天下的一切。

    女王光洁的脸上倏然勾唇带笑,唇角带起暧昧又漂亮幅度,俏中带媚,媚中又掩饰不住一丝狂野。

    女王昂首抬眸,看向前方狼群的方向——

    空旷的荒野,没有风,空气安静得令人心悸,狼群悄无声息地从四周围拢上来,阴森森的绿眼射出贪婪的寒光,虎视眈眈地盯着两人,仿佛随时都会扑上来,将人撕碎吞噬。

    第135章

    周大郎拍了拍身下有些惊慌的黑马,双腿用力,催动马儿,从女王身后绕到了她的身前,寒光一闪,腰间的佩刀被抽了出来。

    人狼对峙,骤然——

    斜刺里蹿出一条黑灰色的残影,后面两条紧随其后,三条野狼几乎在同一时间发起了进攻,试探性地进攻。

    噗呲!利刃插入血肉的声音接连响起,周大郎的黑色衣袍上沾染上斑斑血迹,刀刀封喉,刚才还凶残无比的几条郎瞬间毙命!

    嗷~狼王一声凄厉地鸣叫,群狼一哄而上!周大郎的目光里亦露出凌厉凶悍来……

    一地残尸,横七竖八地堆在周大郎的脚下,就,就这样结束了?

    一场危机来得突然,结束得更加突然,周大郎远比女王想象中更加强大,同时也证实了女王的心中一直以来的猜测,周大郎不可能是普通人。

    她要留住这个男人,这是来自天神的暗示,亦是天神赐给苏密人的礼物,有了这个男人的帮助,她必将带着苏密走向父王连想都不敢想的高地。

    倘若苏密被吞并,她的族人可以换个主人,她是没有第二条路可走的,苏密若是在她手里亡了,她有何面目去见父王和先祖。

    草原上的儿女不讲中原人的那一套,萨月儿现在也没有时间和精力磨磨唧唧和周大郎搞什么猜猜猜,她虽然不能确定周大郎的来历,但她可以很确定这个男人有着极强的责任心。

    就凭他宁可拼着自己受伤,也要护住阿朵儿这个素不相识的丫头就可以看出来。

    还真把她当傻子呢,即便不用去深入调查,她也看得出来这俩人绝非什么情人关系。

    不得不说,跟周二郎以及苏密女王这种成日里在权力场上斗来斗去的人相比,大郎的演技堪忧。

    萨月儿一步步朝着周大郎走过来,递了一方洁白的帕子过去,叫周大郎擦拭溅在脸上的狼血,周大郎没有伸手接,直接自己用袖子抹了把脸。

    萨月儿骨子里是属狼崽子的,要不然也不能打败几个哥哥成为苏密的女王,只是在长期与哈撒部落的摩擦中,吃亏的次数太多了,终于学会了迂回与服软,学会了保存实力,慢慢图谋。

    此时,面对着周大郎,她骨子里的征服欲被激发出来,她要将这男人压在身下,收入囊中。

    “你的衣裳都被狼血染脏了,看着碍眼,不如脱了吧。”萨月儿语不惊人死不休,纤长的手指抚上了周大郎的衣襟。

    女王的大胆实在超出了周大郎的认知范围,一时间竟然没有反应过来对方摸他衣服干嘛。

    女王见周大郎没有拒绝的意思,一时竟然说不出失落还是什么,索然无味,果然,天下的男人说到底都是一样的。

    女王的手指像一尾柔滑的小鱼,轻轻顺着周大郎的衣襟划过,挑逗得意味十足。

    周大郎垂下眼角,抬手轻轻推开了女王的手。

    ……

    后世史书记载,永和十年,牛峡谷一役,大干军队采用周凤青“诱敌深入,围而歼之”的计策,以少胜多共歼灭以哈撒为首的蛮族军队共计十四万余人。

    此一战意义重大,打破了蛮人悍勇,不可战胜的神话,重振我大干军威。

    另外一方面,蛮族最大的部落,哈撒精锐几乎被一网打尽,没有二十年以上的休养生息缓不过气来,为此后周凤青开发大西北,将各部族融入大干朝实现统一,实现长治久安,埋下了重要的伏笔。

    史书上不过寥寥数笔,只略提了一下有着传奇色彩的主要人物,无人知晓哈撒人到底有多凶悍,更无人知晓牛峡谷那些战死的无名小兵。

    也无人知晓穷寇莫追,从牛峡谷逃出来的蛮族部众已经杀红了眼,在无路可走的境地下会爆发出如何的战斗力,是周大郎率五百骑兵以少胜多,将其最后的有生力量围剿歼灭。

    还无人知晓有一个叫瘦猴儿的小人物战死沙场,他才过门儿一年的娘子终究成了寡妇,他还没有来得及同娘子亲热几次,他还没有来得及当父亲,他的父母失去了最有出息的儿子。

    大草原上一夜之间,女人没了丈夫,孩子没了父亲,父亲没了孩子,这一切都没有在史书中记载,书中人的生活却是还要继续。

    男儿不落泪,未到伤心时。

    周大郎抱着瘦猴儿的尸体,久久不能语。

    几天前,瘦猴儿同他喝酒,笑嘻嘻地问道:“大哥,这蛮族人吃肉长大的,凶悍得很哩,不好对付。”

    他又道:“大哥,你说俺要是战死沙场了,大干朝的百姓能知道有俺这号人物不?”

    周大郎肯定地点点头,他心里却很清楚,无人会知晓,一场大战中死去的人多了,谁又会在意到一个无名小卒。

    瘦猴儿显然也很清楚,笑道:“知道不知道都没有关系,俺以前放牛的时候也不关心前方打仗死了多少人,他们死就死呗,俺又不认识,关俺啥事儿,俺中午饭还没着落呢,谁来关心俺的死活?”

    瘦猴儿端起酒碗,一仰头儿干掉,用力把碗扣在桌子上,抹了把嘴唇,道:“可等俺自己上了战场,却希望有人记得俺,俺瘦猴儿是为国捐躯,死了要进祠堂的,老李家的功德簿上应该有俺一笔,不用废话,就写六个大字——此人不是孬种!”

    瘦猴儿不是孬种,是顶天立地的汉子!

    周大郎带着兄弟出来,却无法把兄弟的尸骨带回去,这场战争死去了太多人,大干朝多年未曾和哈撒真正意义上交过手,哈撒人的真实实力远超周二郎以及贺明堂的预料,困兽犹斗,笼中的猛兽亦是猛兽,大干军占据天时地利人和,依旧伤亡惨重,三万多兵士,死了接近一半儿。

    如此多的尸体肯定无法把人带回故土,周二郎命活着的人将这些人就地掩埋,依着大哥的意思,弄了一块巨石做墓碑,周二郎亲自撰写碑文——牛峡谷之战,大干朝数万无名英雄长眠此地。

    大郎、二郎俱都是第一次面对真正的战争,其残酷程度远超没有上过战场的人想象,尸横遍野的惨烈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仗是打完了,但并非结束,还得收拾蛮族那边的烂摊子,哈撒一灭,现在群龙无首,草原上又将开展新一轮的吞并混战,优胜劣汰,多年之后又会诞生出新的“哈撒”。

    周二郎希望把这个过程无限延长。

    战场上的输赢,直接决定了谈判桌上谁说了算,周二郎手腕强硬,强行收回了大干朝之前因为签订不平等条约失去的二十万平方里的土地,并签订新的协议,要求蛮族众部落每年向大干朝称臣纳岁贡。

    各部落大几十年没有向大干朝纳过岁贡了,突然让他们纳贡,自是不愿意,但没用,这一仗他们既被哈撒人坑了,亦被大干朝给坑了,虽说伤亡不似哈撒那般近乎全灭,也是损伤不少兵士,元气大伤。

    拳头不够硬,不敢不听话!

    谈判结束,周二郎深深地松了一口气,诱敌深入的计策是他提出来的,倘若玩儿砸了,后果不堪设想,他已经有半个多月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了。

    禹北赈灾也好,西北平乱也罢,高压之下,周二郎都一一顶住,大事、难事、急事、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桩桩件件的大事件将他锤炼得更加沉稳有度,锋芒内敛,身上散发出的气势却是越发压人了。

    干事儿的时候是真干事儿,干完事儿周二郎娇气的毛病又统统回来了,巴不得赶紧离开牛峡谷这个鬼地方,他已经有十几天没有痛痛快快地洗过澡了,简直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

    走,赶紧走!

    休整了几日,大干朝的军队班师回朝,同时八百里捷报飞传到安京城。

    皇宫御书房。

    永和帝收到捷报,先是龙颜大悦,连连拍桌叫好,“好一个周凤青,朕果然没有看错你,给朕立大功了,这次朕要给他加官晋爵!”

    永和帝激动地在书房来回踱步,兴奋之情难以言表,解决了西北蛮族之患,就等于是杀鸡敬候,同时镇住了东南沿海的倭寇作乱,周凤青以小搏大,花最小的代价却是同时解决了大干朝的两大心腹之患,封他为侯亦不为过。

    只兴奋过后,等头脑冷静下来,永和帝的脸色又有了变化,他发现周凤青当真是不好控制,就像这次,先斩后奏,胆子太大了也,现在是赢了,什么都不必说。

    倘若是输了呢?

    影响到的就是他这个皇帝的安危!

    忠君爱国,周凤青心里有没有他这个皇帝?

    魏伦瞅见永和帝的脸色变化,稍一揣摩,就知道又要坏事儿,忙上前呵呵笑道:“陛下,牛峡谷这一战当真是精妙绝伦,以周侍郎谨慎稳重的性格,敢兵行险招,必然做了万全的准备,定是还有后手,只是这后手是什么,奴婢实在猜不出来。”

    听到魏伦这话,永和帝的脸色稍稍缓和了一些,道:“岂止你猜不出来,朕亦猜不出来,回来后,朕也想听他好好解释解释。”

    魏伦心中稍稍松了一口气,不知道怎么回事儿,皇帝最近的性子实在有些阴晴不定,更容易疑神疑鬼。

    上次已经伤了周凤青一回,若这次再闹出什么幺蛾子,周凤青怕是要彻底对皇帝失望,君臣离心,对陛下没有任何好处。

    再者,周凤青为了大干朝如此鞠躬尽瘁,都要被皇帝怀疑,天下谁人还敢效忠皇帝?

    ……

    很快,西北大军大胜哈撒的消息传遍了朝堂,传遍了整个安京城,茶楼、酒馆到处都在谈论着牛峡岭一战的精彩绝妙之处。

    周锦钰在书院被小同窗们团团围住,你一言我一语表达着对周锦钰爹的崇拜。

    “钰哥儿,你爹真厉害,会考状元,会做状元车,还会打仗,还有你爹不会的吗?”

    “是啊,钰哥儿,我都听我爹说了,说你爹会用三十六计,仅仅用咱们的三万人马就干掉了哈撒十几万人,打得他们屁滚尿流。”

    更有位同窗发言清奇,“钰哥儿,你爹这么厉害,是不是把你管得特别严,你可惨了,他自己越有本事就会越希望儿子更有本事,天下的爹都这个德性,我都快被我爹逼得上吊了。”

    周围人哈哈大笑,不过心里对这话却是认同极了,天下的老爹一般狠,钰哥儿他爹肯定也一样,毕竟老子这么行了,儿子若是不行,说出去是要丢人的。

    第136章

    周锦钰只是抿着唇笑,什么也没说,没有失去过的人永远不会懂,有爹管着,有爹为你操心其实是一种幸运,并不是每一个孩子都拥有。

    所以,他知足,惜福。

    徐坤站在周锦钰身边儿,听着周围人的叽叽喳喳,心里莫名升起一股怅然若失,都道钰哥儿的爹六元及第,有谁还记得自己爹当年亦是大干朝第一才子,惊才绝艳。

    钰哥儿的爹禹北赈灾,西北平乱,立下赫赫功劳。自己的爹又何尝没有为大干朝力挽狂澜过?

    爹说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属于爹的风光就要过去了吗?

    徐坤想起他爹的鬓边白发,眼角皱纹,轻轻垂下眼睫,钰哥儿的爹是后浪,自己亦是后浪,徐家的责任终究要落在自己身上的。

    他不由抬眼看向呵呵傻笑的周锦钰,钰哥儿的爹这般能干,会成为爹的对手吗?

    倘若有一天,钰哥儿的爹和自己的爹对上?自己同钰哥儿当如何相处?

    小小年纪的徐坤,脸上却露出了一层与年龄不符的隐忧,他还没玩儿够,他真的不想长大,可爹他真的已经老了,而钰哥儿的爹却年华大好,如日中天。

    关键他爹还这般有才华,爹的心里一定会不好受吧。

    谁会愿意承认自己老了呢,尤其是爹这样曾经如此强大的人。

    毕竟,就连娘这般的后宅夫人,每天往脸上涂抹得粉脂都越来厚,以此掩饰她那张不再年轻的脸。

    ……

    农历十月初八,大干朝平乱军队凯旋而归,永和帝率百官亲自出城相迎,百姓们夹道欢迎。

    提前就得到消息的周二郎改坐车为骑马,他身姿修长又容颜极盛,身着戎装,银冠束发,白袍白马,端的是好看得晃瞎了安京城老百姓的眼。

    当初高中状元打马游街时的狼狈,周二郎耿耿于怀,今天总算是给找补回来了。

    最重要,十年寒窗一朝高中,人生中那样的高光时刻,自己的家里人竟然不能与他共享,终究是有些遗憾。

    周家一家人站在太白楼三层,向着城门的方向翘首张望,激动不已。

    很快,地面发出震动,哒哒哒的马蹄声传来,皇帝的仪仗队走在最前面,周二郎、贺文等将领紧随其后,打了大胜仗的数万名将士昂首挺胸,气势如虹!

    周锦钰和兰姐儿激动得一个劲儿朝周二郎挥手,却是不好意思大声喊,待周二郎的马匹路过楼下,周凤英激动了,张口就要喊二郎,二字刚要吐出口,眼角的余光却是瞥见了天工院的老板也在太白楼上站着呢。

    四目相对,周凤英破天荒地脸红了,硬生生把二字给憋了回去,迅速别开脸,不去看对方。

    天工院的老板亦抬头看向别处,好像刚才和人四目相对的不是他一样,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臊得脸红,都快四十来岁的了,怎么能这样儿,淡定,淡定。

    不过,刚才她是脸红了吗?

    光顾着紧张了,竟然都没看清楚。

    周家众人都在看二郎,没人注意到这个小插曲,周老爷子看到小儿子骑着高头大马,威风凛凛,他应该高兴来着,眼泪儿却是憋不住总往外冒,擦了还有。

    上战场,那是说着玩儿的吗?

    看见的,都是回的来的,还有那大批回不来的呢。

    光看到他的二郎了,还有他的大郎呢,咋看不见大郎在哪儿呢?

    老头儿的目光焦急地在楼下队伍里寻找,二郎是官,大郎咋咋也是个千夫长,那不也得骑着高头大马来着,咋就找不到呢?

    周家一有高兴的事儿就喜欢来太白楼庆祝,因为钰哥儿和兰姐儿都喜欢吃他家的菜,大郎和二郎路过太白楼时,心有所感,齐齐望向楼上。

    周锦钰看见爹也看见大伯了,大眼睛里泛着潮湿,高兴地朝两人挥舞小手儿。

    周二郎看到楼上的家人,抿唇笑了。

    大郎亦无声地勾起嘴角儿。

    永和帝皇宫设宴,对众将士论功行赏,授周二郎为太子少师,贺明堂为龙虎大将军,同时对贺文、周大郎等有功将士进行了封赏。

    当得知周大郎竟然是周二郎的亲哥哥时,永和帝忍不住眉心一跳,他可不希望周家人碰什么军权,后又见周大郎是个哑巴,这才放下心来,没有给升职,只是赏赐了大量金银珠宝,以作嘉奖。

    贺文为周大郎鸣不平,若非大郎和瘦猴儿做内应,掌握了蛮族部落的一举一动,加上故意在蛮族各部落散播大干军队害怕哈撒铁骑,不敢正面迎敌,只敢躲在城里防守的言论,把哈撒人引入牛峡岭的计划未必会进行得这般顺利。

    哈撒人又不是傻子,谁不知道那个地方有危险。

    只他刚要站起来要替大郎表战功,却是被他二叔贺明堂一把拉住,一个凌厉的眼神过来,示意他坐下。

    也不想想,这是周大郎功劳大不大的问题吗?

    被二叔一瞪,贺文亦冷静下来,却原来是二郎挡了大郎的路。

    这边周二郎听到皇帝对大哥的封赏,拈着酒杯的手指微微顿了一下,垂下眼角儿,掩去了眼中的情绪。

    宴会上众人听到皇帝的封赏,面面相觑,各有思量。

    太子太师说起来尊贵,还不就是一个虚职,没有任何实权的名誉官职,看来皇帝陛下是既要用周凤青,又担心给的权力太大,让周凤青成长为第二个徐庚。

    啧啧啧,皇帝算盘打得精。

    坐在皇帝下首的端王,借着酒杯的遮挡,嘴角儿勾起个不易觉察的弧度来,当初父皇看不上他这个哥哥是有原因的,行事永远都透着一股子小家子气。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自己一开始不也只想当个闲散王爷,最后却生生被这个多疑的哥哥逼得生出了篡位的想法。

    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看吧,现在有人比自己更急着篡位呢,太子殿下在日复一日有可能被废的惶恐中,已经快撑不住了。

    一场庆功宴开得索然无味。

    周大人用一万多人的代价,歼敌十几万,且绝对是速战速决,为大干朝省下多少战争内耗,就给了个少师的虚职。

    周大郎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勇猛有目共睹,合着给点儿银子就打发了?

    更让人难受的是那些死去的弟兄们,得到的朝廷抚恤金实在寒碜,叫他们这些活下来的人情何以堪,是不是有一天他们不似这次这般走运,跟那些兄弟一样,埋骨他乡,得到的待遇是一模一样?

    宴会结束,已经是傍晚时分,大郎,二郎兄弟俩并肩走出皇宫,张福驾着马车在此处等候自家老爷多时了。

    兄弟俩上了车,相对而坐。

    周二郎道,“大哥,该是你的功劳,弟弟早晚替你拿回来。”

    周大郎轻轻摇头,他在意的从来都不是这个。

    周二郎肃了神色道:“大哥,我知道你担心我,想保护我,但是没有下一次。”

    顿了顿,“我们兄弟俩必须有一个人是安全的,绝对不能同时处于危险之中,这次我们俩是回来了,倘若回不来呢?”

    “爹娘怎么办?”

    “大姐和兰姐儿怎么办?”

    “还有云娘和钰哥儿。”

    大郎静静地听着。

    二郎又道:“大哥,你听着,倘若有一天我们兄弟俩只能活下来一个,你不要意气用事,放弃我,你活!”

    周大郎猛地抬眸!

    二郎:“大哥,你听我说——”

    说到这儿,周二郎朝外面驾车的张福看了一眼,吩咐了一句,“张福,先把车停这儿,你去太白楼买两份儿佛跳墙。”

    把人给支开,周二郎抿了抿唇,有些难以启齿,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弟弟和云娘成亲这么多年,只得了钰哥儿一个,是有原因的。”

    周大郎忙做了个停止的手势,示意他不要说了。

    周二郎却非要说,他几乎微不可闻地,继续,“应该不是云娘的原因,医书上说有些男子的……”

    周大郎忍不住单手一捂脸。

    见大哥这个样子,周二郎一下子急眼了!

    “哥,你瞎想什么呢,你不会是以为弟弟不行吧!”

    周大郎连忙坐直了身子,神情严肃,摇头否认,弟弟自小要强,他身上生个虱子都得是双眼皮儿的,比人家生得要好看。

    弟弟必须得行,不行也得行!

    周二郎解释了一句,“和行不行没关系,只是子嗣不易。”

    “所以,大哥你承担着咱们周家传宗接代的重任,你得活着。”

    周大郎朝着二郎比划,那意思是你还有儿子,儿子可以生孙子,子子孙孙无穷尽。

    周二郎摆手,叹了口气,“钰哥儿大概是不行的。”

    听到二郎这话,周大郎把头深深地埋了下去,双手捂脸,都说了不让你说,还非得说——你儿子在你座位底下藏着,想要给你个惊喜呢。

    周二郎以为大哥是在为钰哥儿难过,出声安慰。

    “没能给钰哥儿一个好身体是我的错,除了这个,钰哥儿想要什么我都给他弄来,他想要富贵,我给他这世上最好的富贵,他想要女人,我给他找来天下最漂亮的女人,总之,我要他这一辈子都活得随心所欲,痛痛快快!”

    周大郎对自己这弟弟简直没眼看,把钰哥儿管得死死的,吃个凉粉儿他都不能随心所欲,找女人他就能随心所欲了?

    还不都是你说了算。

    藏在座位下面的周锦钰被迫听了他爹不能言说的秘密也就罢了,还强行被他爹贴上不行的标签?

    您怎么就知道我不行?

    哮喘和哪个有关系吗?

    好,好,好像,真的有关系?!!!!

    头一次意识到这个问题的周锦钰一捂脸——

    这——操——蛋的人生!

    第137章

    马车上坐凳下面的空间极为狭窄逼仄,不管是高度还是宽度都不足以容纳下一个六岁孩子的身体。

    周锦钰需要把身体蜷缩成一团儿跪趴在那儿,才能勉勉强强被容纳下,想要稍微抬起脖子活动一下都会被磕到头。

    随着车厢的晃动,他的视线只能看到他爹镶紫色滚边的黑色官靴。

    身子窝憋得好难受,但他得忍着,没法出来,实在是太尴尬了。

    其实他自己倒也没有想象中那般接受不了,前世都单身习惯了,行不行谁管得着?又不需要向谁尽义务!

    再说了,人间快乐事多了,也不止那一件,对吧。这就好比是吃佛跳墙,没吃过的时候永远都不会想着。

    但是爹不行啊,这要出去了,让他爹的面子往哪儿放?

    周大郎眼帘低垂,目光透过凳子上垂下来棉布下面的缝隙,看到小侄子可怜巴巴地被困在了狭小的空间内,一动不敢动。

    大郎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要心疼弟弟还是心疼小侄子了。

    想了想,终归是没有出声,这层窗户纸必须得有,全家人都知道也没关系,只要二郎以为全家都不知道就行。

    最主要,这种情形下,父子俩实在是没有办法见面的。

    索性从皇宫到家里的路程不算太远,坚持一会儿也就到了。

    周家的门房远远地瞅见自家的马车从胡同口拐进来,掉头就往府里跑,跑去给夫人报信,说不定还能得个赏钱。

    车子很快到了家门口,张福拽住缰绳,停好了车,在车前放好了马凳。

    马车还没停稳当,周二郎就着急地站起身,扯开帘子,迅速下了车,他眼里不自觉闪动着亮光,他是真的想家了,想自己儿子,想云娘,想家里的所有人。

    双腿迈入府门的时候,他才有一丝真实感,总算是全须全尾地回家了,心莫名就觉得无比踏实。

    一家子欢欢喜喜地迎出来,周二郎的目光搜寻一圈儿,竟然没有看到儿子出来迎接他!

    云娘显然也发现了,笑道,“钰哥儿在书房里看书呢,想是看得入了神,没听见动静。”说着回过头儿吩咐秋霜去书房叫钰哥儿出来。

    秋霜得了吩咐,迈开步子小跑着去书房叫钰哥儿,到了书房门口,她轻轻敲了两下门。

    没回应?

    秋霜眉头微皱,感觉到不对劲儿,忙又用力敲了下门,仍然没人回应。

    秋霜顾不上许多,直接一把推开了虚掩着的书房门——书房里空无一人!哪里有钰哥儿的半点儿影子。

    秋霜的心紧张地发皱,她该如何去复命?

    她直觉钰哥儿肯定不在府里,倘若人在府里,听到这么大动静他早跑出去了,钰哥儿可是比谁都更盼着他爹回来的。

    可倘若不在府里,最大的可能就是去了贺府,若是贺府也没有……

    秋霜不敢再往下想下去。

    她不敢想钰哥儿到底出了什么事儿。

    不敢想倘若钰哥儿再丢一次,老爷还会不会原谅夫人。

    不敢想没有钰哥儿的周府会变成什么样。

    秋霜的指尖发抖,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

    冷静!

    冷静!

    越是这个时候越不能慌慌张张,冒冒失失跑去禀告钰哥儿找不见了,不管是真找不见,还是假找不见,老爷一定会对夫人不满。

    其次遭殃的就是自己,因为平时照顾钰哥儿最多的就是自己。

    秋霜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脑子迅速转动。

    首先钰哥儿很听话,不会随便往外面跑的,他就算是要去贺府,也会先请示夫人。

    那么就可以肯定钰哥儿不是自己出去的,肯定是被人带出去的。

    可贺府有门房值班,钰哥儿若是被人带出去,不可能没人知道。

    到底是谁能神不知鬼不觉把他带出去,又不被人发现?

    ——张福!

    张福今儿下午驾着车去接老爷了,说不定钰哥儿等不及要见老爷,偷偷藏在马车里了!

    可又说不通,钰哥儿并没有跟着老爷回来呀。

    秋霜额头上的汗一滴一滴往下落,钰哥儿若真出了什么事儿,夫人是钰哥儿的娘亲顶多会被老爷所不喜,可是自己呢?自己呢!

    在对待钰哥儿的事儿上,老爷不会宽恕任何人,绝对不会!

    张福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虽然丢了钰哥儿并不是他的错,可她能感觉得到老爷对张福前后态度的微妙变化,不仅是不喜,甚至你能看出他眼底淡淡的厌恶。

    之所以留着张福,只不过是因为老爷要在儿子面前要做一个好父亲。

    还有之前磕伤钰哥儿的夏荷……

    秋霜身子微晃,一把扶住了书桌。

    “爹——!”

    窗外蓦地传来钰哥儿甜甜的小奶腔,秋霜猛地瞪大了眼睛,她这是幻听了吗?

    “大伯——!”

    秋霜几步冲到书房的格子窗前,院子里钰哥儿正被周大爷抱在怀里,咯咯笑。

    秋霜转过身,背靠在墙壁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眼睛里透出劫后余生的疲惫来。

    这就是身为奴婢的命,一切都不由自己掌控,身家性命和荣辱都寄托在主子身上,主子好,自己就好;倘若主子不好了,自己亦不会好,何其不公平。

    这样的念头只是在秋霜的脑海里一闪而过,快得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天下的奴婢还不都是一样,被周府买下,她已经很幸运了。

    秋霜也只是稍稍稳了稳情绪,就急匆匆跑了出去,老爷刚回府,她要做的事儿多着呢,少爷搞的那大浴池子好是好,就是得提前准备。

    得吩咐人把浴汤提前烧好了温着,不能等他想洗了,你再开始烧,那就晚了。

    谁没有一颗生而想要自由的灵魂,可谁又能超脱自己的时代,人的悲喜从来就不相通,哪怕周锦钰来自现代,对府里的下人已经很宽厚客气了,但要求他处处站在下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那显然也不现实!

    不要说他生活在尊卑等级森严的大环境里,就算在现代,你见过有老板处处站在员工的立场考虑问题吗?

    不过,周锦钰从来不因为自己来自于千年之后,就觉得自己高高在上,人家都是愚昧的,愚蠢的,只有他是清醒的。

    扯淡!

    院子里周大郎抱着钰哥儿,一家人说说笑笑往堂屋里走。

    老太太看着一家人说笑,微微侧过头去,偷偷擦拭眼角的眼泪,当得知两个儿子竟然都上了战场,她成宿睡不着,一闭眼就是儿子在战场上拼杀的画面……

    兰姐儿看到老太太的眼圈儿红了,伸手挽住了她的胳膊……

    周二郎和大哥并肩往屋子里走,忍不住问儿子,“刚才你打哪儿钻出来的,爹都没看见。”

    周锦钰吐了吐舌头,朝二郎笑道,“爹,我刚才在茅厕来着,听到你和大伯回来,就赶紧跑出来了。”

    周大郎抿着嘴儿笑。

    周二郎皱眉,“拉肚子了?”

    周锦钰忙摆手,“爹,我好着呢。”

    周二郎凑上去,伸手摸了下儿子的小肚子,软软的,没有问题。

    周老爷子开口,“行了二郎,你别总是太小心过度,钰哥儿好着呢。”

    周二郎摸了摸鼻尖,讪讪笑道,“爹,我知道了。”

    秋霜站在人群最后面,看着老爷的举动,心里面后怕不已,以后可得把钰哥儿给看好喽,钰哥儿简直就是老爷的命根子,比老爷自己的命都重要。

    进了屋,餐桌上已经摆好了饭菜,大郎和二郎哥儿俩才在皇宫里饮过酒宴,此时并不饿,坐下来陪着家人一起吃。

    周二郎带回来的两份儿佛跳墙被分开盛放到小碗儿里,一人面前一碗儿。

    周老爷子知道这玩意儿忒坑人,不过今儿高兴,舍得!他又命人开了好酒,要跟两儿子喝。

    二郎拿过酒坛子来,帮老头儿斟满了,老太太也给倒上,又给大哥倒了一杯,站起身来,大郎也紧跟着站起来。

    二郎举起酒杯,道:“爹,娘,二郎和大哥不孝,让你们担心了,这杯酒,敬二老。”

    兄弟俩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老头儿看着自己的大郎、二郎,用力眨了眨眼,把眼泪给憋回去,他特别想说:“你们两个不孝子,知不知道你们老子这半个月没有睡过一宿好觉,初一十五烧香,变成早晚一炷香,大小神仙都给请回家来了。”

    请神容易,送神难。

    这下好,你们老子以后可有事儿干了。

    月月都得伺候这帮神仙们。

    心里这么想,他嘴里说的却是:“乖娃,都是爹的好娃,你们为国出征,爹不能拦着,不过下次得先告诉爹,可不能一声不吭就全都跑了。”

    二郎连连称是。

    爷儿仨喝着酒,周二郎敏锐地注意到平时总是叽叽喳喳的大姐,今天好像话特别的少,偶尔说两句也是心不在焉的。

    莫非是大姐开的店遇到什么问题了?

    想到这儿,二郎给周凤英夹了一筷子菜,又顺手给云娘夹了她喜欢吃的丸子。

    抬眸,状似随意地问道,“大姐的铺子最近还顺利吧。”

    突然被二弟问到,周凤英愣了一下神儿,忙回道:“啊?哦,好,挺好的,铺子挺好的。”

    周二郎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道,大姐若遇到了难处就跟弟弟说,这次得了不少封赏,家里不差银子。”

    周凤英忙摆手,“二郎你想多了,大姐是那有难处不跟你开口的人吗?要真缺钱了,不用你说,大姐也得找你要去,铺子真挺好的,你不用担心。”

    云娘心细如丝,今天从太白楼回来,她就发现周凤英的不对劲儿了,出于女人某方面的直觉,云娘本能地觉得大姐的失常和男人有关。

    周凤英显然不愿意说,二郎也不好多问,或者大姐的难处不方便当着家里人直说,回头儿先问问云娘再说。

    吃过了饭,一家人回自己屋儿,周二郎牵着儿子的小手,周锦钰想了想,默默把云娘的手也牵了起来。

    云娘低头看向儿子,周锦钰有些不好意思地低头看脚底下,云娘嘴角儿忍不住地翘了起来。

    温柔的月光洒满了院落,浸染出梦幻般的银灰色世界,是如此的宁静与祥和。

    进了屋,云娘过来帮丈夫脱掉官服,周二郎眼尾微挑,晕着些酒后的薄红,翩然一笑,“辛苦娘子。”

    看着爹娘眉来眼去,周锦钰脑子里控制不住地冒出一个大大的问号?男人行不行的标准线是多久呀,这里也没有某度科普一下。

    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周锦钰小脸儿一热,呸呸呸,关心他们俩口子这个干嘛,自己只是一个孩子,单纯的孩子。

    第138章

    浴池里,水温烧得有些高,水面上一片白雾缭绕,在热气的熏蒸下,周二郎的鼻尖额头悄然渗出细密的薄汗,散开的乌发泄了满肩,被水汽濡湿了,一缕贴在绯色的唇瓣,像是被他一口咬住了,有水珠子顺着他的脖颈往下淌,在白玉一样的肌肤上显得流光隐隐。

    朱云娘脸上红扑扑的,不知道是被热气烫的,还是怎么的。周二郎抬眸看了她一眼,“愣着干吗?下来。”

    朱云娘飞快地瞟了丈夫一眼,咬了咬嘴唇,慢慢蹲下身子,一只光洁的脚丫慢慢探入水中,啊!唔——一声短促地轻呼,下一刻人已经被二郎掐着腰抱入了水池中。

    二郎长指按在云娘的柔软的唇瓣上,轻笑,“你叫什么,怕外面的人听不见?”

    朱云娘一双杏眼羞恼地瞪他,二郎的指尖按压着她可爱的唇珠,微微用了力,挑眉,“再瞪一个我看看?”

    朱云娘别过头去,周二郎拽过她的手,将一块儿洗澡巾放入她手中。

    “留着力气帮我擦背。”

    朱云娘:“……”

    云娘不想让墙外烧火的小丫鬟儿多想,帮丈夫擦完背就迅速换了衣裳出来,不久后,周二郎也出了浴间。

    这会儿已经是初冬,尤其是夜里,气温很低,周二郎在里衣外面披了件皂色的滚毛边儿斗篷,衬得人清雅又矜贵,因着人刚洗过澡,眉浅眸清,莫名诱惑。

    外面烧火的小丫鬟见他出来,忙站起身,低着头,细细地叫了声“老爷。”

    周二郎极轻地“嗯”了一声,大步离去。

    痛痛快快地泡了个澡,每个毛孔都透着惬意舒坦,周二郎心情不错地转到儿子的房间,房间里的灯已经熄灭,想必是睡下了。

    二郎轻轻推开屋门儿,屋子里漆黑一片,他点了一盏小烛灯,灯光很微弱,并不会影响到儿子睡觉,坐在小孩儿床前,听着他轻微匀称的呼吸,二郎突地心生感动,拽过孩子的小手,慢慢握在了自己的手心里。

    他想要的东西很多,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仿佛想要的又很简单,只要孩子好,其他的好像也并没有他想象中那般不可舍弃。

    静静地坐了一会儿,周二郎起身熄灭了灯,转身出了房间。

    清晨,拉开窗帘,阳光温柔地铺了满屋。

    昨日睡得太晚,周二郎次此时还有些惺忪的睡意,眉眼间尽是一片慵懒,抬手将乌发挽上去,随意地别了根碧玉簪,准备出去洗漱,周锦钰跑了进来。

    “爹,你起来啦。”

    “嗯,今日钰哥儿又不用去书院,怎么不多睡会儿?”周二郎轻轻摸了摸儿子的头。

    昨晚他看着儿子安然熟睡的样子,有那么一瞬间,真觉得功名利禄并非那么重要,老婆孩子热炕头岁月静好,不也是神仙生活?

    结果半宿做梦,他就梦见自己权倾天下,群臣莫敢不从,就连皇帝也不过是他手中操纵的傀儡。

    他完全没有意识到他自己的想法有多么地大逆不道,他只是觉得自己不过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俗人而已。

    想要权势,想要地位,想要名利荣华。

    他上次跟皇帝说他自己好奢靡,也并非完全是假话,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吃穿用度他真是半分都不愿意将就的,当然,更不想让这么乖的宝贝儿子有半分委屈将就。

    周二郎弯腰抱起儿子,道:“钰哥儿比爹走的时候瘦了。”

    周锦钰就笑,“爹,我长个子了,我已经不是同窗里最矮的那一个了。”

    “是么?”周二郎爱怜地捏了一下儿子的小鼻头,“下来看看长到爹哪儿了,爹昨天都没注意到呢。”

    周锦钰从二郎身上一出溜滑下来,小手比划着跟二郎比个子,不过将将到二郎腰的位置。

    周锦钰呵呵笑着抱住他爹的腰,撒娇,“爹,今日立冬,立冬家家户户吃饺子,我想吃爹亲手包的饺子,我们全家一起包饺子吧。”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周二郎:“……”

    这是什么鬼要求?

    包饺子?

    我?

    周二郎一捂脸——不想干。

    周锦钰仰着小脸儿看他,“爹若不会包,钰哥儿教给爹。”

    周二郎一脸为难。

    周锦钰抓了他爹的手,摇晃,“爹就勉为其难吧,钰哥儿想吃爹包的饺子。”

    周锦钰是很乖巧听话的孩子,可他极少和大人撒娇,亦不会提什么过分的要求,儿子撒娇的萌样儿周二郎招架不住,应了他。

    周锦钰长长的眼睫覆盖住大大的眼睛,掩盖住中眸光中的失而复得,在他心里周二郎向来是无所不能的,他从来没有想过他爹是可能会死的。

    他爹这样的人,就应该是小说里拥有不死光环的男主角人设,他怎么可能会死。

    直到这次,他爹被皇帝派去当使臣,什么狗屁使臣,不就是去当炮灰吗!

    派三万兵马去跟人家十几万军队对峙,傻子都能看出你大干就是为了面子走走过场,压根儿就没想真打。

    人家杀了你的使臣,你又能奈何?!

    若非爹的本事大,最后爹和大伯能不能回来都两说。

    周锦钰头一次意识到自己身为穿越者,竟然如此窝囊无能,除了会晚上躲在被窝里流眼泪,祈祷爹和大伯千万不要出事,他做不了一丁点儿有实际意义的事。

    ……

    立冬吃饺子是大干朝的习俗,以前在周家庄的时候,每天都是老太太、凤英和云娘三个女人一起包。

    吃着早饭,周二郎冷不丁提出要跟家里人一起包饺子,一家人都用“二郎今日莫不是发烧了”惊愕眼神瞅他。

    周锦钰抿着嘴儿笑,周二郎清咳了一声,一本正经道,“今日立冬,忽然想起小时候爹娘包饺子给我和大哥大姐吃,二郎好像还从没给钰哥儿包过呢,这几日休沐,反正闲来也是无事,就当打发时间了。”

    说完,他抬眼看了对面儿坐着的周大郎一眼,笑道:“不如大哥也一起跟着包吧,全家人一起包,热闹。”

    周大郎嘴角儿微抿,从小和二郎一起长大,他可太了解自己这个二弟了,什么全家人一起包热闹,分明是二郎怕自己包不好出丑,得拉个垫背的,到时候要出丑也不能他一个人出丑。

    周老爷子挺高兴,自从来了京城,一家人就各忙各的,少有一块儿干事儿的时候,想起那时候在周家庄一家人一起收麦子,收稻谷,虽然累,但是心里觉得踏实,舒坦,很有一家人劲儿往一处使的感觉。

    周家有自己的暖房蔬菜,现在除了发展出韭黄,还试种成功了黄瓜和芹菜,周锦钰之前说给他爹个惊喜,说的就是暖房黄瓜,大干朝独一份儿,简直卖出了天价,一瓜难求。

    小丫鬟们洗菜,周凤英和云娘一块儿调馅料,羊肉大葱,芹菜牛肉,黄瓜鸡蛋,韭黄肥肠,一共四种馅料儿,相当丰富了。

    两个女人在厨房调着馅儿料,朱云娘想起自己还有任务在身呢,二郎让搞清楚大姐到底是怎么了,怪怪的,绝对不正常。

    云娘一时间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她有八成把握猜测大姐有可能是看上什么男人了,因为大姐最近爱打扮了,以前舍不得买太贵的衣服,现在只嫌衣服不够贵,越贵的穿在身上越有感觉。

    首饰也开始各种添置,完全不像她以前的行事风格,这女人一旦开始变得不像自己,九成是喜欢上某个男人了,唯恐自己不够好,唯恐自己配不上,她自己亦经历过。

    组织了一下语言,朱云娘试探着开口,“大姐的气色最近真不错,是用了那家铺子里的水粉呀,看着就像没有涂一样。”

    弟妹一说这话,周凤英心疼得肝儿疼,永颜坊的老板简直就是个强盗,在她家买胭脂水粉就跟被人抢劫没什么两样儿,掏钱的时候你都能听到银子哗哗流走的声音,别提多心疼了。

    可再心疼,周凤英咬咬牙还是硬着头皮买了,她没想着再嫁,都三十多岁的人了,再当新娘子还不够让人笑话,她只恨自己没有在出嫁以前认识对方。

    可就算出嫁以前认识了对方,他俩也不可能成的了,一个在京城,一个在南州城,数千里之远,这怎么可能呢。

    这就是命,不认也得认,认命归认命,但她每次见到对方,就只恐怕自己穿得不够得体,妆容不够精致,首饰不够华美,不为别的,她就是不想让对方对她有不好的印象。

    就跟着了魔一样,多少钱都舍得往身上砸,只为让自己显得年轻一点儿,好看一点儿。

    其实她一开始并未觉察出对方对她的不同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莫名其妙就开窍了,这一开窍还不如不开窍,两个人再也不能正常合作了。

    简直是又想见对方,又害怕见对方。

    周凤英这边睡不着觉。

    天工院的老板在家里也是辗转反侧,夜不能眠,躺在床上,一闭眼就是凤英爽利能干的样子,她的嘴唇可真好看,红红的,那么红。

    他这人平日里最是抠门儿不过,不该花钱的地方绝对不花钱,那银子都得花到刀刃上,花到有用的地方,昨儿看见周凤英上了这太白楼,鬼使神差就跟着进来了。

    只这太白楼的心太黑,要上这三楼观景台,一人十两银子,就这,还爱上不上!

    掏银子的时候,他都能听见银子哗哗流走的声音,只是他太想见周凤英了,别说是十两银子,一百两银子,一千两……

    一千两银子还是算了。

    还不如买个礼物送给凤英,这不比便宜外人强?!

    第139章

    天宫记老板郝有财,今年三十有五,婆娘过世好多年了,自己又当爹又当娘地把俩姑娘拉扯大,现如今都已经嫁人了。

    他没有儿子要继承家产,这些年做生意积攒下的银子早就够他颐养天年,现下就是什么也不做也没什么打紧,他就是小时候穷怕了,饿怕了,看见银子不赚,浑身不舒坦。

    女人刚过世那几年,他还年轻,是想着再找一个来着,只是他一人拉扯俩孩子也顾不上张罗这事儿。

    再说那时候家里穷得叮当响,要啥啥没有,也没有女子愿意跟着他,时间一久,这事儿也就放下了。

    后来从走街串巷地卖货郎做起,靠着有点儿小聪明又肯吃苦,一步步走到了今天。

    家里有了银子,这鳏夫也好,岁数大也好,全都挡不住媒婆的腿,他也相看过几个,都挺好,比自己长得年轻,模样儿也俊,配他是绰绰有余。

    就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总觉得差了点儿意思,他也说不上来差了点儿什么意思,反正就觉得娶也行,不娶也行,那就干脆不娶,反正他一个人也过习惯了,多一个人还得重新适应。

    直到遇见了周周凤英,跟她在一块儿他感觉自己话特别多。周凤英一点儿不也烦,非但不烦还很喜欢听他说这些年积累的那些生意之道,两个人特别能说到一块儿去。

    他觉得周凤英看他的时候眼里有光,和周凤英在一块儿待着,没来由就觉得心里快活。

    除了脾气相投,单从容貌来讲,周凤英长得也是他见过的女子里最合眼缘的,全都长到了他的心坎儿上。

    她不像后宅里那些娇娇弱弱的女人,性子又野又泼辣,有时候还冒着一点儿傻气,就觉得挺好,哪儿都好。

    同样的,郝有财在周凤英眼里也是好看的,甚至完全不输给周二郎,周凤英喜欢郝有财一脸憨厚,做起生意来却头头是道。

    她还喜欢看他打算盘,手指如飞,打得噼里啪啦响,没有比这更动听的声音了,可比自家侄子成天吹那破箫顺耳多了。

    想到郝有财,一向大大咧咧像个汉子一样,全然不知道风情为何物的的周凤英,脸上竟然露出一抹难得的娇羞。

    看着这样的大姑姐,朱云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刚才的八分猜测变成了十分肯定。

    至于那人是谁,云娘心里亦有了些猜测,不过,她是不会当面儿同周凤英确认的。

    大姐到底看上了什么人,派人一查便可知晓,到时候自有二郎做主。

    她若当面儿问了周凤英,到时候二郎不同意,大姐定会以为是自己多嘴了,亲姐妹都可能为了男人老死不相往来,何况是大姑和弟媳之间。

    二郎对大姑姐怎么都行,就算是今天棒打鸳鸯,明早起来人家还是姐弟,自己却是不行的。

    姑嫂两人随意闲聊着的功夫,手底下的馅料儿就给调好了,其他都省事儿,就是这个肥肠的馅料儿费了些功夫,需要先将肥肠给卤好再进行切丁调制。

    这还是一家人第一次坐在一块儿包饺子,几个女人手底下自然是熟练的,兰姐儿包得慢了一些,但也像模像样。

    周锦钰当然也会包,可他突然意识到在这里他应该是不会的,装模作样儿跟着大人学,先把饺子皮儿放在右手,故意先少夹了一些馅料,太少,再来一点儿,好像多了,又再放回去一些,动作笨拙地学着大人将饺子皮对折,封口。

    再怎么装成业务不熟练,他也是会的,包出来的饺子不算精巧好看,也没到很糟糕的地步。

    这对于第一次包饺子的人已经非常难得了。

    “你瞅咱们家钰哥儿这小手儿,可灵巧得很呢。”周凤英忍不住开口夸小侄子。

    周老爷子亦看着孙子笑,“钰哥儿能干,二郎都不一定比他包得好”

    手里攥着个饺子皮半天没动的周二郎:“……”

    周锦钰歪头看着他爹笑,夹了一筷子肥肠馅料放到二郎攥着的饺子皮上,又给略压了压。

    “爹,快包呀,很简单的。”

    二郎低头看了一眼自家有些幸灾乐祸的臭小子,捏了下他的小鼻子,把儿子揽过来,“你来教爹怎么包。”

    其实他刚才已经观察外甥女儿包饺子半天了,像是大姐那种熟练工,压根儿不用去看她是怎么包的,她怎么包都能包好,因为太过熟练,动作快到你根本就看不清。

    反倒是兰姐儿这种新手上路的,因为慢,她的每一个细微动作都可以被看得清清楚楚。

    周二郎把儿子拉过来,是怕万一包得实在不尽如人意,就可以耍赖,儿子也不过是第一次包,教出的徒弟包不好那不是很正常吗。

    周锦钰一板一眼,教得特别用心,“爹,你就是像这样,先对折”

    周二郎挑眉,“这样?”

    “不是的,爹,你用拇指和食指托着饺子片会更灵活。”周锦钰抬手纠正他爹的动作。

    “哦,明白了。”周二郎点点头。

    周锦钰小手儿认真比划着,“然后你再像这样用力一挤……”

    周二郎依言照做。

    周锦钰:“爹,需要再捏得紧一些,防止煮饺子的时候漏馅了。”

    “好。”

    在儿子的亲自指导下,周二郎捏好了人生第一个饺子,白白胖胖的元宝形。

    周锦钰满眼都是小星星,崇拜地看着二郎,“爹,你怎么什么都会,什么都做得这么好。”

    “哪里,是我们钰哥儿教得好。”周二郎看了对面儿迟迟没有动手的自家大哥一眼,对儿子使了个眼色,“爹已经学会了,快去教教你大伯吧。”

    周锦钰眨了眨眼,心领神会,朝他爹咧开小嘴儿,露出漏风的小牙,说了声“好。”

    周大郎倒不是真的像二郎一样怕出丑,他只是想等弟弟先包出来,根据弟弟的发挥水平,来决定他该发挥到什么程度,才不至于让二郎那么尴尬。

    周锦钰还以为大伯和爹一样怕难堪呢,又跑到大郎身前,“大伯,我们一起包。”

    周大郎嘴角儿微翘,摸了摸侄子的小脑瓜,随手拽过一个饺子皮儿,放在虎口处,三下五除二,一个肚皮鼓鼓的小饺子乖巧地地待在大郎的手掌心。

    周锦钰:“……”

    大郎笑而不语,抬眼瞥了自家弟弟一眼,那意思大概是:大哥让着你呢。

    周二郎一捂脸。

    一家子说笑着,饺子很快包好,小丫鬟端去煮。

    周凤英使坏,趁小侄子不注意,给小侄子脸上擦了一道儿面粉,周锦钰不干,嘻嘻笑着找姐姐报仇,也给兰姐儿脸上擦了面粉。

    抹完就跑,钻到离自己最近的大伯怀里求庇护。

    兰姐儿不饶他,绕过大舅的胳膊就往周锦钰脸上抹,周锦钰低着头左躲右闪,兰姐儿瞅准机会就往弟弟小脸儿上抹,大郎不着痕迹地护着小侄子,又不能让兰姐儿觉得让偏心眼儿,一个大意被外甥女儿在脸上抹了一把。

    见抹到舅舅脸上,兰姐儿不好意思了,叫了声“大舅”

    周大郎笑笑,给了外甥女儿一个安抚的眼神,并没有抹去脸上的面粉,站起身来往外走,众人都以为他是去洗脸呢,却没想到大郎走到二郎身边时,轻描淡写地大手一晃——

    下一刻,周二郎的俊脸上多了一道白。

    大郎出人意料地举动,让一家人哄笑出声,就连云娘也禁不住肩膀抖动,低着头闷笑。

    周二郎自己亦失笑出声,抹了把脸笑道,“大哥不用替二郎擦粉儿,弟弟白着呢。”

    他这话更是引得众人大笑不已。

    一家人好久都没有这么开心过了,饺子很快端上来,周锦钰要吃肥肠馅儿的,周二郎感觉自家儿子当真是重口味,在外面偷着吃臭豆腐,这又喜欢上吃猪大肠。

    不过这次他却没有拦着。

    肥肠他以前也吃过的,那时候家里所有的银钱几乎都用来供他读书了,过年连一点儿荤腥都舍不得买,大姐买了一副猪大肠回来过年。

    知道他爱干净,大姐把那猪大肠来来回回洗了无数遍,冬季大冷的天,冻得大姐手通红。

    云娘有时候会委屈,觉得他偏向家人,他的确会偏向,没有家人的付出,就没有他的今天,他永远都欠家人的。

    云娘没有经历过,她永远都不可能理解他的这种情感,出生在农家是他的命,嫁给他这样出身微末的人,亦是云娘的命,她必须接受这一点。

    周二郎淡淡地垂下眼帘,捡了云娘爱吃的羊肉大葱饺子不动声色地放到了她眼前。

    周锦钰实在爱极了肥肠的肥厚香醇,爽滑软嫩,咬在嘴里又弹又韧,特别有嚼劲儿。

    大姑显然是领会到了肥肠的精髓,那必须不能把肉丁切得太小,一个饺子里包一到两块儿肥肠最是合适不过。

    这蘸料儿也要讲究,捣烂的腊八绿蒜泥配香油。

    周二郎都没眼看儿子,他近一年大半的时间都在外面待着,儿子这是完全放飞了。

    瞅瞅,这都什么变态搭配,强忍着让儿子吃了五六个饺子,把他眼前的蒜泥碟子给拿走了。

    “大蒜太辛辣,吃多了烧心。”

    周锦钰委屈地看了他爹一眼——

    爹,你知不知道你多造孽,钰哥儿一半儿的快乐都被你拿走了。

    他嘴上说的却是,“爹,你也尝一个,特别好吃。”说着话,他将要夹给自己吃的饺子拐了个弯儿递到了周二郎嘴边。

    二郎张口咬住,把蒜泥碟子又推回到儿子跟前,“若是特别喜欢,就再蘸着吃三个吧。”

    达到目的,周锦钰忙不迭点头,“听爹的,钰哥儿都听爹的”

    周二郎微不可察地勾了勾嘴角儿,儿子长能耐了,都学会迂回了,知道以退为进了,可恶的是他竟然真着道了。

    第140章

    从主屋出来,周二郎带着儿子去主屋午休。

    周锦钰中午吃得多又太油腻,二郎担心他会积食,一只手托住孩子的手掌,指腹顺着儿子拇指指根桡侧缘向着指尖方向缓缓推拿。

    小孩子本来就新陈代谢很快,其实周锦钰并没有觉得吃得多了不舒服,不过有一种不舒服叫“你爹觉得你不舒服”。

    二郎这种离心推的手法叫“清胃经”,推了约莫一会儿,又把双手掌心搓热,以孩子的小肚脐为中心,顺时针轻揉。

    他的力度比平时略轻了一些,这会儿刚吃完饭没有半个时辰呢,力度大了,反而对孩子没什么好处。

    初冬的午后,太阳光不是很热烈,温柔地铺了半边床,舒服地让人昏昏欲睡,周锦钰懒懒地躺在松软厚实的被褥里,被父爱捋得浑身舒坦,就差发出小猫儿一样的咕噜声。

    享受的小模样儿可爱极了。

    小孩子入睡很快,没多一会儿,周锦钰浓密的小睫毛耷拉下来,覆盖住薄薄的眼皮,阳光映照出孩子鼻尖儿上若有似无的白色嫩绒绒,生命是这般的生动美好。

    战场上尸体堆叠,残肢断臂,鲜血喷溅的画面仿佛还在眼前,没有人可以适应良好,何况连家里杀只鸡都嫌弃血腥而不去看的周二郎。

    他性子比大郎要狠,但这个狠劲儿并未真正有机会落到实处,大郎经历过被狼群攻击,手撕群狼的血腥残酷,心志远比二郎要强大得多。

    尽管周二郎给自己做了足够的心理预期,但当利箭就从他的眼前飞过,刺入一个士兵的胸膛,他甚至能够听清楚利刃入肉的“噗呲”声。

    一个活生生的人转眼间就灰飞烟灭了,人命在这里变得一文不值。

    对他来说,制定诱敌深入这一策略时,曾经兴奋难眠,一想到能干掉哈撒的精锐,就让他无比激动,身为一介书生,他却要在战场上征服这片土地!

    但到了真正干掉哈撒的精锐的那一刻,周二郎的心情是无比复杂的,漫山遍野的尸体,鲜血染红了每一寸土地,有敌人的,亦有自己人的。

    他需要一遍遍强调,告诉自己这些人必须死,他们不灭,死的就是大干朝的百姓,才能抵消内心的不安。

    亲身经历了这样的血腥残酷,周二郎知道自己不一样了,至于哪里不一样,他亦说不太清。

    意识从血腥战场上抽离,周二郎忍不住低头亲了下儿子的小额头,朱云娘正好进屋瞅见,抿着嘴儿笑。

    周二郎见云娘进来,把儿子往里侧抱了抱,招呼她上床。

    朱云娘拉上帘账,脱了鞋子外衣,轻手轻脚上了床,二郎掀开被子的一角儿让她进来。

    云娘刚从外面进来,身上还带着寒气儿,道:“身上凉呢。”

    “无妨。”周二郎揽了她过来。

    两口子躺下,朱云娘说起周凤英的事儿来,周二郎先是微微诧异,随后哑然失笑。

    “大姐不是兰姐儿,她可不是个吃亏受气的性子,就随她折腾去吧,她自己高兴就好,左右不过是个商户,真要有什么麻烦,自有我为她兜底。”

    见二郎心情不错,朱云娘小声嗔道,“云娘有时候真得羡慕大姐。”

    周二郎食指轻点了下她的额头,“羡慕大姐干吗,大姐是个命苦之人,莫要太贪心。”

    周二郎没有明说,但那意思很明显了,你已经是幸运之人,何必妒忌可怜之人得到的一点儿偏宠。

    朱云娘往二郎怀里靠了靠,小手揽上对方的腰,轻声道歉,“云娘知错了。”

    周二郎长指安抚般地划过云娘的长发,道:“不是说想自己开间铺子吗?五千贯够不够用?”

    听到夫君这话,朱云娘美眸不由瞪大,有些不敢相信地重复道:“五千贯?”

    周二郎点头,“京城之地,尺地寸金,选个地段好的,五千贯亦不算多。”

    朱云娘有些激动,“夫君就不怕云娘都赔光了吗?”

    周二郎摸了摸她头,“先可着这五千惯造去,折腾光了,夫君再给你,只要银子砸得够,你想赔都难,你又见过哪个有背景的铺子亏钱了?”

    顿了顿,他又道:“不过你却不能出面的,需得找个可靠的人帮你打理,你只管在后边儿操控着就可以。”

    朱云娘这下真的激动了,她不像人家那些官夫人,有娘家人撑腰,有足够的嫁妆保证自己在后宅即便是不得宠,亦能过得很好,她所有的一切都寄托在二郎的真心上。

    就算有钰哥儿又如何,伸手管人要钱总是要手心朝上的,手心朝上久了,都活得不像自己了。

    虽说二郎从不限制她花银子,可她花银子的时候却不敢不顾及二郎的想法,云娘不由搂住了丈夫的腰,是的,她已经比很多女人都幸运了。

    二郎不是什么痴情人,但他有责任心,作为一个丈夫,该给你的绝不会少,但你若贪心太多,他亦不会惯着。

    其实这样已经胜过世上很多夫妻了,所谓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也只能如此了,话本子里的故事永远只能活在话本子里,那个女子若是当了真,这辈子都会变得不幸。

    这几日周二郎带着儿子读读书,作作画,兴致来了杀上一盘,要么就带着孩子练习吹曲子,悠闲的时光过得很快。十天的假期一眨眼就用光了。

    一大早,才刚刚寅时,周二郎就爬起来,今日需要上早朝,半刻耽误不得,云娘伺候他换好官服官靴,要送他出门儿,周二郎抬手制止了她,“天冷,躺下再睡会儿去吧。”

    周二郎大步出了屋门儿,外面天光未亮,落落残星悬缀天边,周二郎紧了紧身上的裘衣,有些冷。

    外面车夫已经等候多时,新买回来的下人,签了卖身契的,赐名“胡安”,远比张福那种长工性质的下人更可靠。

    秋霜的直觉异常的准,自从上次周锦钰被劫持以后,周二郎就看张福不顺眼了,只不过他不会做得明显,以家里车辆不够为由,又买了一辆新马车,并配了新的车夫,慢慢边缘化张福。

    等什么时候周锦钰习惯了新的车夫,习惯了张福经常不出现,找个机会辞退就是了。

    如果说张福刚进周府时,周二郎身上还有一些平易近人的和善,如今却是不怒自威,叫人不敢放肆半分。

    见到周二郎出来,胡安忙大步上前,恭恭敬敬地叫了声“老爷”,小心地搀扶着周二郎上车。

    周二郎年纪轻轻,自是不需要人搀扶,但是礼不可废,就是在这些细枝末节的习惯中,潜移默化地培养下人对主子的恭敬臣服。

    坐在马车上,周二郎闭目养神,想着禹北向阳花的事情,这向阳花的出油率超乎想象得高,远远超过豆油,且炒出的菜味道绝不比豆油差,最关键它不像黄豆那般挑土壤,这才是最关键的。

    虽说产量略低,但大干朝不缺土质不好的荒地,扩大种植面积来弥补就行了。

    今年刚刚试种,明年就可以大量种植了。

    不过想到明年种植的事儿,周二郎又大为头疼,今年能种是天时地利人和,加上徐庚没把这当回事儿,明年却不可能这般顺当了。

    ——徐庚必会出来阻挠。

    原因无他,影响力也是一种变相的权力,谁的影响力大,往往谁的话语权就大。

    至于永和帝支持不支持,还真不一定,周二郎算是看出来了,这位皇帝完全没有励精图治,开疆扩土的野心,只要是影响不到他皇位的事,能不冒险就不冒险。

    在这种人手底下干活,实在憋屈!

    永和帝时刻担心他变成第二个徐庚,可皇权屡屡受到挑战,本质上是大臣太能干吗?

    是你这个做皇帝的驭下无方,不懂权力平衡之道,这个问题不解决,就算没了徐庚,没了我周二郎,还有无数个徐庚和周二郎层出不穷。

    真是用的着了,恨不得你是那补天的女娲,能替他收拾一切烂摊子;用不着你了,你的能干就全都成了罪过!

    天下能有这样的好事儿?

    乞丐都能当皇帝了。

    若说以前周二郎对永和帝还保持着敬畏之心,如今这一遭,却是彻底看清了永和帝的本质,徐庚有胆子架空他,端王有胆子生出谋逆之心,说到底,都是看出了这位皇帝的无能。

    与其如此,还真不如……

    周二郎长指揉了揉眉心,压下心中戾气。

    不过他这次却是没打算继续惯着永和帝,真当他周凤青是条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看门狗吗?

    田税变法,禹北赈灾,西北平乱,合着他抛家舍业,拼死拼活为大干朝填补窟窿,卑躬屈膝哄着他,是完全走错了路线呗。

    这种人不能哄,更不能给他任何安全感觉,就得压制他,吓唬他,让他惶惶不可终日,他越是心惊胆战,对手中唯一可用好用的刀才会更加依赖。

    你不是有安全感吗?

    那我周凤青还真就不替你四处补墙了。

    有这闲工夫,我陪陪我儿子不好吗?

    马车到了皇城,周二郎从马车上下来步行,赶巧,户部李尚书的轿子落地,李尚书从轿中稳步下来。

    从名义上来讲,周二郎这个户部侍郎在户部尚书的手低下干活儿,是李尚书的下属。

    但从实权以及影响力来看,周二郎乃是天子近臣,太子少师虽然只是个荣誉称号,那也是堂堂的正二品。

    虽说是有点儿被永和帝忌惮,但那恰恰证明人家不是一般的能干,能被皇帝忌惮的大臣不就那几个吗,都是站在权力最顶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人物。

    李尚书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平平安安混到告老,别觉得这告老是顺理成章的事儿,实则危险重重。

    这做官就要得罪人,不想得罪人是干不成事儿的,有时候你自己得罪了什么人自己都未必知道。

    在任上的时候还好说,一旦你要告老,想要整你的人可能就开始蠢蠢欲动了,俗话说水至清则无鱼,真要论起来谁身上还没有点儿事儿?

    因此,见到周二郎,李尚书极为客气,禹北赈灾时两人关系维持得不错,这层关系维护好了,说不定就用得上呢。

    周二郎见到李尚书亦是尊敬客气,李尚书想什么,他心知肚明,正好,他也有用到李尚书的地方,这位老大人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先拿出点儿诚意呗。

    漂亮话可不值钱。

    两人边走边聊,显得十分热络!

    周二郎几乎可以预料,今儿的早朝,徐大人安生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