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阅读网 > 其他小说 > 当路人甲成为万人迷 > 41. 第 41 章 到家
    一道道菜端上桌。沈秀执筷专心吃饭。

    魏朝清给她夹了一块辣香酥鱼。司马烨,司马朗以及魏长生也给她夹菜。她看着碗里堆积起来的菜,道:“我自己夹,自己夹。”

    另一边桌上,一白衣男子打量着明黄罗裙的美人,不禁喟叹:“芙蓉不及美人眸啊。”

    他旁侧,青衣男子也跟着赞叹,“是啊,我大抵是遇见了我的梦中……”他话还没说完,眼角余光触及斜对面沈秀的脸。

    稍微一闪神,他没把后面的话说完。

    白衣男子:“梦中神女?”

    青衣男子喃喃:“不是,她不是……”他直勾勾地盯住沈秀,“这、这才是我的梦中神女。”

    沈秀吃着吃着,感觉到有好几道视线在她身上逡巡。她扫视周围。

    周围有几个男的在看她。为何看着她?她摸出身上的小圆镜,对镜照了照。脸上并未有什么东西。

    她脑子转了转。

    或许是因为魏朝清和司马烨两兄弟个个相貌出众,就连五官还没长开的魏长生都是很出众的长相,而她一个相貌普通的人插在他们之间,略微有些突兀,所以引人注目?

    大抵是如此。她想定之后,刚把小圆镜收回怀里,忽而听到司马烨一声厉叱,“看什么看!再看将你们眼睛挖下来!”

    他在骂周围看着沈秀的男人。

    这些男人见司马烨一身贵气,气度不凡,定是惹不起的大人物,便不敢再看沈秀。

    司马朗也跟着狠狠瞪了一圈看沈秀的男人,他冷哼一声,又给沈秀夹了块羊腿肉。

    饭毕,沈秀一行人上马车,继续赶路。沈秀上了马车后,掀开帘子,倚在窗边观街景。

    临近京城的州城虽没有京城繁华,但也很繁华。发现在街边卖饰品的楼兰女,沈秀脑海里闪现出方才在河面上见到的楼兰美女。

    只露出一双眼睛,便能窥探出其惊心动魄的美,不知面纱下面,是怎样一张绝色容颜。

    沈秀又想起了谢扶光。谢扶光也是极美的。他的美是精致漂亮如曼陀罗花,是西陵汉人的美,而方才那位楼兰美人,高鼻深目,异域风情,是楼兰吐火罗人的美。

    一个是汉人,一个是吐火罗人,他们两人似乎是两个人种的审美至高点。若要相比起来,两人长相不相上下,只是美的不同而已。

    思及谢扶光这人,又想起他已经死了,沈秀忍不住笑出声来。

    司马烨见她看着街道满脸是笑,他说:“这里比不得京城的繁华,锦州城连这里都比不上。你若待在京城,日子会过得更好。你可以待在京城,我给你安排住处,然后将你爹娘接过来。”

    “京城消费,呃,我是说,花费,京城物价比锦州城高很多,花费很大的,我们家还是待在小州城里日子才过得好。”

    “你只要嫁给我,想过什么样的日子就有什么样的日子。”

    沈秀语塞,她摇摇头。司马烨又道:“或者我也可以给你爹娘安排职位,月钱保证比你爹娘卖豆腐赚的钱多,保证你们一家能在京城日子过得滋润。”

    “锦州是我的家乡,是我家的祖籍地,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不会离乡的。”沈秀语气坚决。

    司马烨沉默下来。见司马烨没说动沈秀,魏朝清和司马朗暗地里叹息。

    魏长生揪起小嘴,闷闷不乐。若是姐姐愿意留在京城就好了。那样的话,他就可以经常见到姐姐了。

    怎样才能让姐姐留在京城,最好是留在他身边?魏朝清脑瓜子使劲地转。

    马车行至黄昏,一行人停下来吃饭休整片刻。在马车里吃了饭后,沈秀下车,出来转转。长时间坐着,下半身有些僵硬,她活络着四肢,踢踢路边的小石子。

    这里是官道,两面是山,周围没有人烟。沈秀走到侍卫身边,道:“得小心周围有没有野兽。”

    之前她在野外遇到黑熊,野猪和熊猫,万幸才捡了一条命回来。

    侍卫:“区区野兽而已,姑娘不必担忧。”

    沈秀犹疑,“你打得过大老虎吗?那种很大很猛的大老虎?”

    侍卫忍俊不禁,“我只出一成内力,一拳便能砸死大老虎。”

    内力?一成内力便能一拳砸死大老虎?沈秀想起谢扶光不动手,就能轻而易举杀死胡刀他们。她咂嘴,很是羡慕谢扶光和侍卫的武功。

    等她回锦州安顿下来后,她一定要找师傅学武。就算之前英姐说她没有好根骨没有好资质,她也要学!

    另一边,魏长生拉拉魏朝清的长袖,“舅舅,我有话跟你说。”

    “什么话?”

    魏长生将魏朝清拉到一边,小声低语,“舅舅,你之前不是说过,姐姐有念书的天分吗?你要不收她为弟子?”

    若舅舅收了姐姐为弟子,姐姐就要天天在舅舅身边学习,就可以天天待在他和舅舅身边啦!

    “不行。”魏朝清不假思索。

    “为什么?舅舅你看不上姐姐的天分?你看不上姐姐,觉得姐姐不配当你的弟子吗?”魏长生鼓起腮帮。

    “不是。”

    “那为什么!”

    魏朝清皱眉。他绝不能收沈秀为弟子。若他与她成为师徒,往后便绝无可能成为……

    这是大逆不道,违逆人伦之事。

    “我不会收她为弟子,长生,莫要再想这件事。”

    魏长生张了张嘴,哼哼唧唧,最后甩脸,气冲冲回了马车。

    马车大概行了七八日,抵达锦州城门。沈秀望着锦州城门,一颗心安定下来。

    她总算回来了。

    马车进入城门,一路前往葫芦街,转至葫芦巷,进入窄窄的葫芦巷后,抵达一处小院。

    “这就是你家?”司马烨嫌弃而挑剔地扫视着有些窄小陈旧的院门,“你从前住的地方这样差,比我想象中还要差许多。”

    “是啊,沈秀,之前还说你家的日子与别人相比算不错的了,这哪里不错了!简直是太错太错了!”司马朗气起来,气她竟然住这样破旧的房子,又满是心疼她在这样房子里生活了十几年。

    沈秀才不管他们说了什么,马车一停,她立马跳下去,冲到门口使力敲门。

    门从里面打开,打开门的是魏府的侍卫。见他们来了,侍卫行礼。

    沈秀越过侍卫,大步流星进院子,“娘!娘!”

    杨氏正在院子里晾晒衣裳。听到熟悉的声音,她手一抖,一转头,便见向她奔来的沈秀。

    “秀、秀秀!”杨氏瞳孔收缩,一时愣在原地。很快她反应过来,疾步跑向沈秀。

    就在这时,一团身影比杨氏速度还快,抢先抱住沈秀。

    “秀秀!我可怜的秀秀!”沈有财狠狠抱住沈秀,哭得眼泪哗啦。

    沈秀身体僵硬了一下,她轻拍沈有财的背脊,“爹。”

    沈有财原本是胖乎乎的身材,但他如今瘦了许多,她拍他背脊时,能清晰感受到他背脊上突出来的骨头。

    “秀秀……”沈有财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跟个孩子似的,“你失踪这么多天,可受了苦?我可怜的闺女,天杀的,老天让你受了这罪!”

    “没受什么苦。”沈秀推开他,将站在旁边默默垂泪的杨氏抱入怀里,“娘。”

    杨氏红着眸子,哑声道:“你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

    沈秀下巴枕在她肩膀上,微微闭目。若杨氏和沈有财是她现代的爸爸妈妈该多好。她鼻腔酸涩,“嗯,我回来了,我没事了。”

    杨氏抱着沈秀哭了好一会儿,沈有财也在边上不停掉泪。夫妻俩完全没注意到站在院子里的魏朝清等人。

    “咳!”沈秀清喉咙,“娘,爹,你们先别哭了。”

    她指向魏朝清等人,“这是魏大人,这是魏大人的外甥,这是二皇子殿下,这是世子殿下。”

    听到魏朝清的名号,杨氏与沈有财惊了下,魏大人怎的来了?听到二皇子和世子这几个字,杨氏和沈有财吓傻了。

    尤其是沈有财,腿都在发抖,“魏、魏大人?二皇子殿下?世子殿下?”

    他这辈子就没见过魏大人这么大的官,也没见过二皇子和世子这样尊贵的皇亲国戚,他这辈子见过最大的人物就是知府大人了!

    扑通一声,他跪下,“殿下!大人!”

    杨氏也跟着跪下。

    “快请起。”魏朝清去扶他们俩。

    “使不得使不得!”沈有财惶恐,“我们自己起来!”

    沈秀走过来,道:“魏大人和殿下他们是特意护送我回来的。”

    “多谢大人和殿下!”杨氏和沈有财又要跪。

    魏朝清阻拦他们下跪。沈秀拽拽杨氏,“娘,爹,快请他们进去坐,给他们倒些茶水罢。”

    沈有财忙不迭道:“快请进!”说着他红起脸来,“家里过于寒酸,大人和殿下们别嫌弃。”

    魏朝清温和道:“您莫嫌我们麻烦便好。”

    一行人走进屋里,沈秀与杨氏急忙去泡茶。沈有财擦擦座椅,佝偻着背脊,尽显卑微,“请坐请坐。”

    他站着不敢坐。

    魏朝清道:“您也坐。”

    沈有财摆手,“不敢不敢,草民站着就行,站着就行。”

    “你若不坐下,那我也站着罢。”

    沈有财心头一凛,十分惶恐地坐下了。

    另一边,杨氏捻茶叶,指尖微微发抖,“秀秀,魏大人竟亲自护送你回锦州?还有二皇子和世子,他们为何也护送你?”

    “此事说来话长,先泡茶吧。”沈秀将捻好的茶叶倒进杯子里。

    端着泡好的茶去前堂时,沈秀的注意到院子里开得正好的红花。

    红花艳丽,让她想起了红色曼陀罗。随之面前浮现出如红色曼陀罗一样妖异艳丽,血腥危险的谢扶光。

    到了锦州,她不知为何,又惴惴起来。他真的死了吗?

    谢扶光作为小说男主,应该有男主光环,他真的会死吗?